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繼張敬生、杜林丞亨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另外兩人即郭永皓、容頌禧亦提刑期上訴,不過法庭文件未顯示郭、容提出上訴日期。目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仍待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繼張敬生、杜林丞亨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另外兩人即郭永皓、容頌禧亦提刑期上訴,不過法庭文件未顯示郭、容提出上訴日期。目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仍待排期聆訊。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四(23 日)在區院展開第 22 天審訊,法官陳廣池裁定,7 名被告暴動罪表證成立,需要作出答辯。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8 日續審,料屆時開始辯方案情。
辯方指,7 名被告均擬出庭作供。林擬另傳召 5 名辯方證人,其中一證人獲批匿名令;第三被告擬另傳一名證人。其餘 5 名被告則不傳證人。
法官一度指對審期「唔贊成亦都唔理想」。林卓廷一方指,他涉及高院原訟庭一宗案件,將於 11 月 29 日作結案陳詞。法官即稱,「咁一定要畀返原訟庭啦。」該案為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林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與另外 15 被告不認罪。
45 歲患抑鬱單親母,被指 2022 年 2 月,因不滿兒子不專心網課等,朝地掟碗、平底鍋等洩憤卻傷及兒子;其後又因兒子反鎖門,遂用打火機點火,稱擬「嚇吓個仔」,卻引濃煙入屋。她早前承認虐兒及縱火兩罪,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後,獲裁定上訴得直,改判囚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另施加須接受社福主任指示、輔導等條件。
答辯方主張,本案判刑應著重如何指導答辯人正確教子方式多於阻嚇性。3 名法官則指她已是第二度犯虐兒,須考慮阻嚇性。而判處緩刑,按例仍可施加類似感化令的條件,最終裁定原審的判刑原則性犯錯、刑罰過輕,改判緩刑。
高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裁決後表示,「今次真係最後一次機會㗎喇,有啲咩事就要即時入獄㗎喇,你都知道你唔係咁樣教仔㗎啦。睇報告,你個仔讀書唔差,操行都 B 㗎,係好操行。你都唔想佢有事㗎嘛,你真係諗清楚。」答辯人稱明白。
一名駐東涌滿東邨房屋事務女主任,獲委派巡查公屋單位,事後被房屋署揭發其家訪紀錄,涉虛報造訪獨居已離世住客。廉署調查後,起訴她 2020 年 11 月至翌年 12 月期間共 19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否認全部 19 項控罪,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2 月 26 日開審,作 7 天中文審訊。控方透露案中共 30 名證人,辯方指將爭議錄影會面,及須傳召大部分控方證人,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47 歲男警涉於 2021 年 2 月及 10 月,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終獲批逾 14 萬元。他被控 2 項欺詐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辯方文件,例如被告銀行資料,以便與律政司就控罪適合性作商討,獲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續准保釋,另新增在報稱地址居住,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再訊。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鄒幸彤 2021 年六四煽惑集結案,終審法院周三(22 日)審理律政司終極上訴。正因支聯會國安案還押的鄒幸彤,由懲教押送至終院,她身穿墨綠色長袖恤衫、束馬尾,戴黑框眼鏡,不時向公眾席親友咧嘴燦笑。5 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擇日頒下判詞。
律政司一方指,被告在刑事審訊中,不應獲准挑戰由警方發出集會「禁令」的合法性,否則會令公眾誤以為毋須遵守,導致削弱法治;又指若有不服應提司法覆核。再者,根據當時疫情,警方是「合理地」禁止舉行大型集會,保障公眾安全。
鄒幸彤一方反駁,被告應有權在刑事審訊中爭議「禁令」的合法性,而司法覆核又牽涉大量支出及資源,被告或需申請法援,亦可能被拒等;而警方應履行《公安條例》下的「積極責任」,提出容許集會的條件,如設人數限制等,減低傳染風險,而非斷言禁止。
開庭前,約 10 至 20 名中年人在終院外輪候旁聽。散庭後,記者問其中 3 人旁聽甚麼案件、被告名字等,他們急步離開,沒有回應。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三(22 日)在區院展開第 21 天審訊,林卓廷及第七被告楊朗,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作出口頭陳詞。
林一方引 FB 帖文、事發片段等,指林沒暴動的意圖及行為,提及林著人群「唔好褪」,是擔心會有危險,而多次稱「唔好郁手」等,明顯不想有進一步衝突。辯方指,當時現場人士面對「一大班人攞棍 ,凶神惡煞」,而閘內人「似乎自衛行為多過暴動行為」。
控方則稱,林在場有呼召或者支持其他人的作用,又指林「似乎有發號施令」,又指林當時相信有黑社會在場,但仍與助手入元朗,「無理由喺風頭火勢去元朗…打擊黑份子、監察警察說法只係藉口或包裝」。案件周四下午續,法官將裁定各被告是否表證成立。
2023 年 5 月,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數字急增。政府指有少數人「歪曲器官捐贈的利他奉獻精神」,甚至呼籲取消登記;特首李家超批評有人破壞登記系統。警方拘捕 4 人,指涉不誠實使用電腦取消登記,當中兩男被起訴刑毀,周三(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兩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崔美霞遂押後 19 歲男生的案件至 12 月 20 日再訊;另一 47 歲設計師則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訊;二人亦獲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 17 案處理。其中一宗涉及 9 名男子的案件,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亦是最後一宗開審的油麻地圍捕案件。
5 人開審前認罪,案情指他們被截獲時均穿黑色衣物,其中 3 人另攜帶口罩、面巾及防毒面具等物品。暫委法官梁嘉琪下令 5 人還押候判,案件周四(23 日)續審,料讀出不認罪被告的開案陳詞,而控方為 33 名作供警員申匿名令獲批。
認罪被告與旁聽人士揮手,又與同案不認罪被告擁抱,不少親友哭成淚人,高呼「食多啲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