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一名曾「通波仔」的 57 歲課外活動導師,因抽筋、心口痛而送往屯門醫院,翌日急性心肌梗塞離世。案件周五(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二日死因研訊。
心臟科專家指,死者的病歷及情況屬「非典型」,對醫護來說是挑戰,提到醫生凌晨診斷時,病人檢測結果及臨床觀察未能完全符合心肌梗塞的 3 個診斷標準,但她認為當時心電圖已異常,醫護應提高警覺,密切監察,減低診斷延遲,提到「心肌梗塞喺呢個時代係可以醫到,時間係最大嘅原因」。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0 月 27 日,尖沙咀舉行「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40 歲男子被指管有兩支鐳射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周五(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5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腦癇症入院,過去 10 年不能工作。裁判官林子康指,鐳射筆可造成很大傷害,可幸被告未有正式使用,沒造成警方及市民受傷。他考慮已事發 4 年,被告必定受到長時間精神壓力及煎熬,因應案件延誤、被告狀況等酌情減刑,又寄語被告重投社會,繼續人生。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死因研訊周五(17 日)踏入第 3 日。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陪審團指,可考慮死者是「死於自殺」或「死因存疑」。
5 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 小時後,一致裁定黎「死於自殺」,並接納法醫判斷的死因,即依次為頸部受壓、自我勒斃,及冠狀動脈粥樣硬化。而致其受傷情況,則為黎於 2020 年 10 月 8 日早上,在 26 分鐘內「間斷地自己用長褲勒頸」。
陪審團並對懲教署提出 3 項建議,包括增設人手、須親身而非以閉路電視取代觀察還押者等。《法庭線》亦整合研訊中各人證供所提及的事件時序(見內文表)。懲教署回覆,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
曾跟進黎民十等無通州街公園家者,家當被砸爛一事,以及關注阿十還押期間死亡的前議員邵家臻、社區幹事吳衞東及牧師林國璋指,對裁決失望,認為懲教署監控下,理應及早發現事件。林又透露,去年已將阿十的骨灰帶返越南,交由家屬安葬(見另稿)。
2023 年初,警方在香港多處包括中學牆身、貨車上,發現由「自由」及金錢符號組成的塗鴉,事後拘捕一名 40 歲藝術家。他警誡下承認因香港經濟下滑、收入減少,感到家庭經濟壓力,以塗鴉表達財務自由的重要性及抒發感受。
案件周五(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藝術家承認 20 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不僅塗鴉公共財產,還有私人財產,「唔能夠樣樣事情,都以藝術之名做」。他批准被告保釋至 12 月 7 日判刑,候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強調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監禁仍然開放。
2021 年,一名曾「通波仔」的 57 歲課外活動導師,因抽筋、心口痛而送往屯門醫院,翌日離世。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首日死因研訊。
負責死者病房的實習醫生指,當日凌晨為死者問診一次,死者僅稱有點頭暈,雖然當時死者的心電圖有變,但心臟酵素正常,故沒判斷為「心肌梗塞」;然而,她事後才獲告知,指該次心電圖並非與心臟酵素檢測同時進行,因而影響診斷,「好遺憾當時冇 check 到(檢測)心酵素嘅時間」,又指「未試過見到一個情況,唔係一齊做」,故假定兩項檢測是同時進行。
死者妻子則指,事後與醫管局會面時,心臟科醫生指,當值醫生沒作出「急性心肌梗塞」的臨床判斷,承認屬醫療事故。
前油尖旺佐敦南區議員陳梓維,被律政司入稟追討逾 1.5 萬元,指他在擔任區議員時申請費用購置電子用品後獲批,離職後卻未歸還物品或就此付費。案件周四(16 日)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案,陳梓維續缺席聆訊。暫委審裁官紀順治裁定律政司勝訴,陳須支付所有欠款,兼 40 元訟費。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無家者「阿十」黎民十,2020 年 10 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時,疑在囚室以褲纏頸,送院後延醫一日證實死亡。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2 日死因研訊。
為死者解剖的法醫供稱,他判斷死者首要死因是頸部受壓,該壓力來自「絕對係十分罕見」的自殺性勒斃,其中像他以衣物自勒,「喺香港,就算我自己本人,都係第一次處理」。另其自身的心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亦有可能加速死亡,也不排除兩者同時出現。至於死者頸部瘀痕淺,亦與涉案勒斃物長褲特性吻合。
案中利害關係方懲教署,其代表稱署方「作為確保羈留人士環境穩妥、安全、人道嘅政府部門」,在事發前已採取多項預防措施,包括發現死者有自殘行為時,已即時轉介他見醫生及由荔枝角收押所移送小欖等。案件周五續。
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 3 月被警方國安處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後獲准保釋。其胞妹,前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鄧燕梨,及後被國安處拘捕,被起訴 1 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指,鄧燕梨已聘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申請押後待索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鄧續准保釋,案件押後至 12 月 7 日再訊。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四(16 日)在區院展開第 18 天審訊。
控方先後傳召駐元朗站監察閉路電視的兩名便衣警作供。綜合目前庭上證供,兩人多次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聚集、打鬥,最早一次匯報是當晚約 9 時半後,警長指留意到「人群多咗,聚集多咗」,遂作匯報;至 10 時半後 ,他發現有打鬥,曾匯報逾 10 次。
另一警員則供稱,10 時許「見到白衫揸棍揸牌」進站,至 10 時 40 分有追逐、打鬥發生,遂作匯報;約 10 時 48 分,大堂中間有多人聚集,閘機外有多名白衣人,他再匯報。兩警引述行動室數次回覆,分別稱「我哋知道㗎啦,得啦 OK 啦」、「知道我哋處理緊」等等。
據辯方盤問時引述警員匯報,10 時 52 分有 3 名軍裝警到站,當時發現已約 100 白衫人「叫囂、喊打」,3 人求援後撤退。據早前庭上證供,快速反應部隊約 11 時獲指示前往元朗站,約於 15 分鐘後到達。案件周五續。
本地老牌足球會愉園於 2021 年被指拖欠球員薪金,前班主陳志實,以及由陳出任董事的「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沒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罪,涉逾百萬元欠薪。陳及愉園周四(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情指陳負責出資和營運,事主向勞資審裁處追薪,愉園承認責任但無力還款,最終於今年 9 月還清款項。
辯方求情指,陳志實出任班主時令愉園由谷底回升,即使疫情期間只剩下陳續任董事,但他仍對球員不離不棄,變賣房產及以積蓄清還欠薪。足總會長貝鈞奇的求情信提到,陳深受球員愛戴和支持,愉園於陳任內由丙組重返頂級聯賽,公平公正作賽,沒涉打假波事件。
暫委裁判官張浚軒聽取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