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歲工程經理被指 2022 年在 Twitter 發布警員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他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4 月 12 日作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以 7 萬元繼續保釋,辯方另申請撤銷其中一項保釋條件,即只能使用不能上網的手機,獲法庭批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9 歲工程經理被指 2022 年在 Twitter 發布警員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他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 4 月 12 日作審前覆核。被告獲准以 7 萬元繼續保釋,辯方另申請撤銷其中一項保釋條件,即只能使用不能上網的手機,獲法庭批准。
31 歲平面設計師被指於 2022 年國慶翌日,在土瓜灣一間小學對開,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他周三(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侮辱國旗或其圖像」及「侮辱區旗」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 4 月 26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透露將有 4 名控方證人,並會依賴現場約 7 分 58 秒的閉路電視片段,另有被告 3 段錄影會面,當中有被告的招認。辯方指,對本案案情沒有重大爭議,只爭議法律觀點,相信一天審期便足夠,另保留對錄影會面片段的爭議。
一名任職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的 25 歲男子,涉於 2022 年 9 月 21 日,以 1,000 元賄賂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一名登記護士,要求在未接種新冠疫苗的情況下,獲發疫苗接種紀錄,被該護士告發。被告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周三( 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5 月 10 日聆訊,待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以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李志豪批准,屆時被告須答辯。除 $2,000 保釋金外,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均獲裁判官批准。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5 日)展開第 25 天審訊,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就初選提名表格中盤問區諾軒。區同意,若不擁護《基本法》不能參加初選,又指參選人亦需支持各區「協調會議共識」。代表施德來的大狀亦完成盤問。 審訊下午續,陳志全的代表大狀開始盤問區諾軒,指區與陳從事多年立法會議員,就福利政策有相同意見,問兩人是否會經常玩「Pokémon GO」的遊戲?區笑稱「係」,被告席傳出笑聲,林卓廷一度大笑。區又同意陳所屬的「人民力量」可歸類為進步民主派,而陳「唔係真係好激進」。 沈周二盤問區時,引用區與警會面錄影謄本,區指出戴曾稱「積極運用」字眼能為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區又同意字句是由戴為促進討論、平衡分歧而加入,並非與會者的共識。區作供時,又主動提及民主黨、社民連等託付於他,他對未能維護初選多元聲音「覺得好內疚」。 周二報道: 47人案|區諾軒同意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非共識 黃碧雲、林卓廷沒簽〈墨落〉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4 日)展開第 24 天審訊。區諾軒在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盤問下,確認黃、林沒在初選提名表夾附含否決預算案字句的共同綱領,而兩人與「成個民主黨都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區早前供稱戴耀廷在各區協調協議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沈士文引用區與警會面錄影盤問下,區指出戴曾稱「積極運用」字眼能為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區又同意字句是由戴為促進討論、平衡分歧而加入,並非與會者的共識。 區作供時,又主動提及民主黨、社民連等託付於他,他對未能維護初選多元聲音「覺得好內疚」。法官追問區與戴角色,區稱戴「負責咗好大部分」,包括論述及組織工作,自己則負責聯絡溝通、論壇等。他又稱「三投三不投」不屬大會,其支出亦不包括在初選財政之中。審訊周三(15 日)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4日審訊 區諾軒:對維護不到多元聲音感內疚
5 歲女童去年 1 月在長洲乘坐由外公駕駛、自行組裝的三輪電動車時,被獨留車上期間疑墮地身亡。57 歲外公周二(14 日)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另就兩項傳票共罰款 6,000 元、取消駕駛資格一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自責內疚,無法原諒自己,而失去孫女對他而言已是最大懲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從求情信可見,被告十分疼錫孫女,因一時疏忽而鑄成大錯,感悲傷及內疚自責,留下不能磨滅的烙印,相信被告會引以為鑑,重犯機會低,希望被告一家早日走出悲傷,被告聞判後掩面哭泣。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人聚集油尖旺一帶,稱要「圍魏救趙」營救被圍堵的示威者,多人被捕。當中涉及 9 人的案件,全部被告經審訊後被裁暴動罪成。當中兩男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二(14 日)在高院上訴庭處理。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主理。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表示會於 6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申請方強調,原審不能肯定二人從彌敦道走入加士居道的暴動範圍,故無法斷定二人進入暴動範圍的時間。而二人在警方開始掃蕩後,數分鐘才相繼被捕,原審已裁定暴動於警方驅散行動時已結束,認為他們可能在暴動結束後才抵達現場,不算參與本案暴動。而他們即使懷有示威者裝備,但可能是參與附近其他的集結。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 BOKHARY AMINA MARIAM,涉於 2022 年 12 月,將雜物從家中擲出,導致 3 部私家車損毀,相關物品疑屬家中外傭,被控 4 項刑事毀壞罪和 1 項盜竊罪,周二(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否認全部控罪,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為容許離港和毋須到警署報到,遭駁回。被告現獲准以 15 萬元保釋。
一名持單程證來港家長,涉於 2022 年向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提出以兩萬元港幣現金鈔票「捐款」,換取兒子入讀該校的小一學位,被該校校長向廉署舉報。被告被控 1 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該校屬兒子第一志願,兒子因填申請表出錯而錯派其他學校,故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丈夫填錯了兒子小一入學申請表的第一志願,所以才引發事件,而被告「唔認識香港法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明白家長希望為子女爭取機會,但大前提是必須守法,認為被告行事經計劃,拒絕判處社服令或緩刑,明言考慮即時監禁,將被告還押至 3 月 28 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二(1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0 日審訊。 控方第 19 日盤問鍾沛權,質疑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不相信共產黨、《國安法》和「一國兩制」。鍾認為,區是憂慮本港愈見接近極權社會,公民權利被剝奪,而對法例作出警惕和批評。法官郭偉健問及,區是否應先閱讀判詞等資料才作出評論;鍾認為無必要,「當然你話評論質素夠唔夠高、公唔公道可以討論」,而他亦不覺得區的質疑基礎薄弱、不堪一擊。 控方另將《立場》於《國安法》通過翌日的文章分類,指大部分屬「負面」內容。當中引述官員說法的報道,被控方歸類為「中性」,遭辯方質疑準則不一致,「報道批評《國安法》係負面,贊成《國安法》就係中性?」辯方又認為,負面批評與煽動無關,無助證明涉案文章屬煽動。案件周三(15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