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簽臨時租約後「撻訂」,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讓他免就違約賠償 1.6 萬元。杜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二(3 日)完成結案陳詞,押至 3 月 10 日裁決。
辯方指,美聯地產代理在被告「撻訂」後,曾向被告發訊抱怨「白做」,被告因對代理感愧疚,才提出以 1,000 補償她,強調這目的才是被告的「主觀意圖」,他亦無意損害美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城大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簽臨時租約後「撻訂」,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讓他免就違約賠償 1.6 萬元。杜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二(3 日)完成結案陳詞,押至 3 月 10 日裁決。
辯方指,美聯地產代理在被告「撻訂」後,曾向被告發訊抱怨「白做」,被告因對代理感愧疚,才提出以 1,000 補償她,強調這目的才是被告的「主觀意圖」,他亦無意損害美聯。
33 歲男警涉訛稱購買牛頭角一個居屋單位自住,欺詐滙豐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九成按揭貸款、共逾 460 萬元,其後將單位出租。男警及任其按揭擔保人的 61 歲母親,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及欺詐等 4 罪,案件周二(3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至 3 月 31 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該男警駐守中區警區,現已被停職。
2025 年 8 月,80 歲的士司機被指在荃灣如心酒店外,撞斃一名菲律賓籍男子,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案件周二(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期間應控方申請,為被告索取病理學專家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另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離港。
2019 年 8 月 11 日,港九大遊行後演變成多區快閃堵路行動,其中在港鐵太古站,案發時 23 歲男子涉被追捕時掙扎,扯跌一名警長滾下扶手電梯,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 3 個月。涉事警長入稟區域法院,指事件致其右膝半月板及韌帶撕裂,出現輕微創傷後遺症(PTSD),向男子申索 8.1 萬元醫療費及其他費用。案件周二(3 日)在被告缺席下開審。
警長供稱,事發時從兩至三層樓高的扶手電梯跌下,「好似跳樓咁嘅感覺」,事後心有餘悸,亦因腳患不能做劇烈運動。官關注索償項目包括每次覆診 300 元的士費及 7000 元「滋補食品」。警長確認沒保留的士單據,補品則包括維他命、蟲草、花膠等,稱術後用於調理身體。
43 歲時任集友銀行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去年向其家人披露,對方正被廉署調查,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案件周二(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再訊,候向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官亦批准被告以現金 1,000 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前漁灣區議員徐子見去年 10 月在醫院出獄,事隔逾 3 個月,他周二(3 日)於 Facebook 首度發布與愛貓「棉花糖」的合照,談及與牠久別重逢,「可知在漫長孤單的夜晚中是多麼牽掛?⋯可惜身處的地方令人沒有方法作出任何回應」。
徐亦提及,重逢時愛貓起先遲疑凝望,感覺就似變了陌生人,「但也沒有心碎,得知一切安好,已然是足夠」。他最後稱,「未來大家可要繼續好好地生活下去。」
政府強制巴士乘客戴安全帶實施僅 6 天撤銷,當局指條文「技術上有不足之處」。現屆政府醫務衞生局亦曾宣布不接納 7 名私家醫生簽發逾兩萬張「免針紙」,但政府在司法覆核敗訴,法官高浩文指當時法例並沒賦權局長宣告失效。政府後來修訂法例。
高浩文在判詞指,「官員的權力源自法律,而非新聞公告」,又指盡責的立法會議員都應確保政府合法地行使權力,有議員因此事提質疑卻不幸受抨擊。翻查資料,當時提出質疑的亦是江玉歡,她去年在換屆選舉前宣布不競逐連任。
不過江亦被質疑有份審議巴士安全帶修例,她回應指政府部門的文件、官員講解都指新例只限新登記巴士,若說審理時未察覺立法原意「並不公允」。
警方 2024 年在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後山檢獲化學品等物品,7 名未成年男女分成兩案處理。控方周一(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合併兩案獲批,起訴串謀製造爆炸品等 8 罪。控罪書顯示,案件由國安處起訴。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至 4 月 27 日再訊,以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7 人續獲保釋,期間不得踏足校園 100 米範圍內。其中一名被告申請解除禁足令 6 日,官批准他在老師陪同下進入學校,「因為你上緊一啲課程」。
22 歲內地女生被指於 2024 年 5 月,向嶺南大學訛稱 TOEFL(托福)成績達標,以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一(2 日)被判囚 3 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表示,本案情節比論文抄襲更為嚴重,被告沒真誠悔意,遭揭發後仍撒謊意圖掩飾,是一錯再錯。官又指,若以欺騙所得的資格再申請其他學位,做法如同「洗黑錢」,構成「qualification laundering」(學歷洗白),罪加一等。考慮類似個案日趨增加,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39 歲大律師蘇潁被指上月在香港仔龍豐藥妝店外推跌女子,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周一(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蘇自行應訊,稱「我自己係律師」,申請押後案件考慮答辯意向,又稱「(下次)可能會自辯」。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3 月 16 日再訊,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他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官庭上稱事主為被告的前女友,向被告提醒,「佢主動同你聯絡呢,你都唔可以同佢有任何接觸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