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7 月完結,獨委會周三(14 日)再上載多份文件,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及前法團顧問陳球強的書面回覆,當中黃及鄧均未有實質回應查詢。
陳球強則形容,針對區議員黃碧嬌的指控及授權票事宜,「實屬政治打壓,及被轉移視線以樹立投訴人的所謂正義」,相信黃只是「實事求是,協助業戶所求」,又批評傳媒「只為吸引流量而『做作』」,強調已盡力恢復回憶探討真相,「願能安享晚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7 月完結,獨委會周三(14 日)再上載多份文件,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及前法團顧問陳球強的書面回覆,當中黃及鄧均未有實質回應查詢。
陳球強則形容,針對區議員黃碧嬌的指控及授權票事宜,「實屬政治打壓,及被轉移視線以樹立投訴人的所謂正義」,相信黃只是「實事求是,協助業戶所求」,又批評傳媒「只為吸引流量而『做作』」,強調已盡力恢復回憶探討真相,「願能安享晚年☺」。
22 歲男子涉在網上認識 4 名 14 至 15 歲少女,事主被要求提供私密照,或是在時鐘酒店遭觸摸私處、企圖強姦等。其中一名 14 歲事主自殺身亡後,其母翻看事主訊息揭發事件。
被告早前承認「企圖強姦」、「促致或提供未滿 16 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等 12 罪,案件原定周四(15 日)於高院求情及判刑。惟法官陳慶偉指,警方從被告的電子裝置找到另外 5 名不知名少女的私密影像,認為「未成年受害者或不只 4 人,可能多達 9 人」,要求控方釐清控罪內容,押後下周四判刑。
巴基斯坦裔男子去年 8 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涉嫌指罵警員「毅進仔」及三度「篤」警員。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否認襲警罪受審。裁判官熊雪如周四(15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則判罰款 3,000 元。
官裁決時指,投訴遭襲擊的警員接受盤問時態度迴避,證供不一致,與事發影片完全不同,在拒絕接納警員的證供後,其他控方證據不足以舉證,尤其事發影片無一拍攝到被告襲警。被告離開法院時,雙手舉起大拇指供記者拍照。
「深圳能源集團」旗下公司周三(14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一項價值逾兩百億元的 I·PARK2 屯門焚化爐建設項目合約,向環境保護署及發展局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投標競爭者「中國建築」於今年 4 月在啟德醫院第二期地盤上發生致命事故,但發展局未按機制即時暫停其投標資格,令「中國建築」合組的聯營體在 I·PARK2 項目中標,涉違反程序。
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免針紙」,與被指介紹他人到診所的女子一同被控「不誠實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案件周四(15 日)於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戴港盛在涉案時段發出 3,751 張免針紙,大部分獲發免針紙的病人未有出庭作供。控方結案陳詞指,戴以相同理由發出大量免針紙,反映他沒有真誠地為病人作醫療評估,法庭可從證據作出推論。區院法官練錦鴻問及,如法庭信納其中一張免針紙欠缺醫療理據,是否足以裁定戴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成,控方稱是。案件押後至 11 月 20 日裁決。
61 歲女子涉 2024 年在天水圍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港英旗、「光時」揮春、「驅逐共產黨」字句等,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思覺失調及懷疑妄想症,但判斷她適合答辯。被告否認煽動罪,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並押後周五裁決。
被告自辯稱,沒有企圖煽動他人,只是想表達對樓下保安員的不滿,相關字句「喺我心目中唔係叫標語,只係一張紙張」。對於張貼港英旗,被告稱是要表達對英屬香港的回憶、尊重及愛,並確認曾在錄影會面稱希望香港獨立、加入英聯邦,「個個人都可以有願望」。
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四(15 日)進行第 17 日審訊,蔡的丈夫譚方駿繼續接受盤問。代表鄺港傑的大狀 Trevor Beel 展示蔡與鄺一同出席生日會、聚會的相片,問譚,鄺港傑沒有理由襲擊蔡?譚答,「當時係」。
Beel 指鄺現時面對謀殺控罪,譚稱:「我唔知應該點答呢條問題」,指現時回想與鄺一起到大埔尋妻,「收到(警方)電話之後,我依家諗返起,一切都好恐怖」。代表鄺球的大狀戴偉奧、代表鄺港智的大狀安華暉先後開始盤問。
Day16|譚方駿:事後回想感覺李瑞香想拖延報警 鄺港傑好似呃緊瞞緊我
41 歲男子被控今年 6 月在高等法院 15 號法庭外拍攝,他周三(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判罰款 5,000 元。
案情指被告案發之前與他人起金錢糾紛,被告其後失聯,對方憑網上資料得知被告將出庭處理破產事宜,故到法庭「捕」他。雙方見面爭執期間,被告舉機拍攝,被警員當場拘捕。
46 歲單親父親涉去年毆打虐待 10 及 12 歲女兒,他否認 4 項虐兒及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暫委裁判官劉日新周三(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 3 項虐兒罪成,餘下一項虐兒罪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准他保釋至 11 月 11 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報告和女童的創傷報告。
官亦批評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員,沒有檢查事主的傷勢,沒有記錄對事主的查問,做法有違常理。官亦質疑警員等候約 20 分鐘後才上單位,卻對該 20 分鐘等候時間全無記憶,說法匪夷所思。
啟德德朗邨九旬婦本周一(11 日)死亡,她的印尼家傭涉嫌謀殺被捕,案件周三(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2027 年 1 月 6 日再訊,以候控方調查。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被告 Kharsina(52歲,家傭),控罪書指她是印度尼西亞籍,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她於 2026 年 10 月 11 日,在牛頭角德朗邨德耀樓 1503 室謀殺。 KTCC205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