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人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因向港鐵職員講粗口而收到「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警告再犯就會被罰款。原來根據現行的《香港鐵路附例》,還有許多看似可行,甚至你可能曾犯過而不自知的行為,同樣被禁止且可被處罰。
今期「法律 101」與大家細看在港鐵範圍內,有哪些行為可能觸犯法例。
早前有人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因向港鐵職員講粗口而收到「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警告再犯就會被罰款。原來根據現行的《香港鐵路附例》,還有許多看似可行,甚至你可能曾犯過而不自知的行為,同樣被禁止且可被處罰。
今期「法律 101」與大家細看在港鐵範圍內,有哪些行為可能觸犯法例。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五(27 日)踏入第 20 天審訊,鄒幸彤完成歷時六天作供,她結尾重申支聯會沒利用六四作為煽動「結束一黨專政」的工具,稱六四「係人命,係鮮血,係政府要面對嘅罪行,不是可以被利用嘅工具」。案件下周一續,料鄒將傳召辯方證人。
控方盤問鄒時,法官李運騰以「改朝換代」形容支聯會追求的政治改變,控方沿用字眼問鄒「要人實踐『結束一黨專政』⋯⋯即係你想搞『改朝換代』?」鄒答「一般人叫民主轉型係『改朝換代』,我諗係嘅」。惟李卓人一方關注字眼此前不曾出現,官着考慮需否再作供。
Day19|控方引《零八憲章》盤問 鄒幸彤同意支持:啱呀,講得好啱
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 4 個月,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周五(27 日)公布,除不受波及的宏志閣外,其餘 7 座大廈居民可於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期間上樓執拾物品,最多逗留 3 小時,另因應單位損毀程度,最多可讓 4 人同時進入一次,不限於業主親友,稍後會透過「一戶一社工」通知居民上樓日期、時段。
另外,就宏志閣修葺情況,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指,如要確保可安全入住,修葺工程比預期更複雜,包括外牆紙皮石工程未完成﹐亦要修復消防系統、電訊設備等,估計需要過千萬元,亦非幾個月內可以完成。法團管理人合安考慮下月中舉行簡介會,將會避開聽證會時間,屆時能更清晰解答居民問題。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四(26 日)踏入第 19 天審訊。庭上播出 2019 年六四集會片段,當年學聯代表李蘭菊講述在北京經歷時,鄒幸彤和李卓人一度落淚。
控方盤問時引劉曉波《零八憲章》內容,鄒同意支聯會支持,一度笑答「啱呀,講得好啱𠻹」。控方指「結束一黨專政」所求的「民主」是實行政黨輪替,鄒否認,稱「民主咪民主囉,邊有咁多形容㗎啫?總之中國裡面民主囉」。審訊周五續,鄒將續接受盤問,她並透露會傳召 3 名辯方證人。
Day19.實時更新 庭上重看李蘭菊發言 李卓人鄒幸彤流淚
成為宏福苑法團管理人近 3 個月的合安,周四(26 日)表示,預計最快於 4 月中下旬安排簡介會,詳細交代各項工作進度。至於有居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合安指會按照條例規定處理,正尋求法律意見。
合安又指,正梳理大維修基金退款結餘,會按業主供款情況,研究適時退款予業主。就個別業主曾繳付裝修按金及儲物室按金,合安會安排將全數退回。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 26 日)踏入第四日,居民陸續作證。有遺屬表示,對宏業董事拒絕出席聽證會感到失望,認為所有涉事方都應交代,尤其被點名「通水」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 ,「我哋畀個機會佢親自辯解,唔好我哋大眾喺度揣測、未審先判呀嘛。」
居民王淑蘭則提到,聽聞有協助區議員黃碧嬌的義工收授權票,又指有居民關注招標書內容時被義工責罵,「我哋(居民)好難講嘢」。她指,在聽證會上重提火災事件仍感到壓力,但希望可「做返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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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四(26 日)踏入第 19 天審訊,鄒幸彤續作供,並播放 2019 年六四集會時任學聯代表李蘭菊發言片段,期間在被告欄的李卓人以手掌抺眼淚,鄒幸彤則用紙巾拭淚。
控方周三(25 日)釐清檢控基礎,指「非法手段」集中指違反中國憲法,而非內地法律。鄒幸彤另在庭上播放整個 2018 年六四集會的片段,包括「天安門母親」成員發言、獻花、合唱等。控方屢反對,官指示部分以兩倍及三倍速快播。
Day18|控方指檢控基礎僅着重違憲 鄒幸彤播六四集會片屢遭反對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6 日)進行第四日聆訊,亦是大火發生四個月。3 名居民周二完成作證,料今日有 9 名居民、2 名清潔工人作證,包括早前接受《法庭線》訪問、講述逃生經過的冼婆婆,以及遺屬兼涉事方 Phyllis。
證人作供重點:
– 首名報案居民:致電 999「第一次竟然係線路繁忙」
– 宏昌閣 3 樓居民:平台滿佈垃圾 經常聞到煙咪
– 宏泰閣 10 樓居民:消防破門以為見到天使「原來係頭燈」
– 85 歲冼善卿憶述逃生經過 陸啟康:你都係香港嘅驕傲
– 宏志閣居民:招標過程黑暗 聽聞有假授權票
– 宏泰閣居民:「大部分街坊都唔想揀中標嗰間」
– 競委會:不排除宏福苑牽涉兩個或以上圍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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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揭露樓宇大維修長年圍標問題,廉政公署與競委會周三(25 日)同步起訴共 23 人及公司(見內文表),指涉嫌在全港共 13 個屋苑及大廈大維修工程圍標,從事貪污及反競爭行為,當中包括宏福苑。比對資料,其中兩人即張烱權及周淑霞,同時被兩機構起訴。
競委會指,張烱權為圍標集團主腦,在工程界十分活躍,希望藉圍標計畫佔據一定的市場份額,曾發訊息指「我現在,真的有信心,挑戰 25% 市場佔有率」,他親自或透過 5 名中間人與其他承辦商聯絡,以俗稱「分功課」的方式發出入標價格指示。
廉署則起訴張在內的 5 人涉違《防賄條例》,在 3 個大維修工程賄賂法團成員或業主代表,案件將轉介區院處理。廉署新聞稿指,周淑霞為張的僱員,她案發時並非堅尼地城海都樓的業主或居民,卻出任法團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