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剛剛過去,不少打工仔連放幾天假,但有部份人節慶日都要繼續開工。到底法律上,僱主可否要求僱員在年初一,清明節及勞動節等假期工作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農曆新年剛剛過去,不少打工仔連放幾天假,但有部份人節慶日都要繼續開工。到底法律上,僱主可否要求僱員在年初一,清明節及勞動節等假期工作呢?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旁聽人士散庭後高呼「撐住呀!阿古」。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包括準備棺材,如非行動前被捕,會付諸行動。他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惟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強調其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
23 條立法諮詢,政府倡保留煽動罪、擴闊涵蓋範圍(見另稿),又特別指煽動憎恨不一定涉及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本港須按實際經驗「釐清及完善罪行元素」。近年 3 宗煽動案,法庭接納控方指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暴意圖,最終裁定罪成。
正在上訴的「快必煽動案」,爭議點之一正是控方須否證煽暴意圖,上訴庭最遲 4 月初將頒判決。「立場案」亦因應押後裁決。而英國樞密院去年裁斷,煽暴意圖為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又引澳洲法改會報告,指毋須證煽暴意圖的看法「過時」。
《法庭線》向保安局查詢,擬定諮詢文件時有否考慮樞密院判詞、澳洲等國的法改會報告;若上訴庭在諮詢期後就「快必案」頒判決,局方會否參考。政府回覆指檢視過往研究資料、實施經驗及法庭裁決、其他國家相關法律及實踐經驗、香港近年實際情況等,惟未明確回答屆時會否參考。
23 條立法報道:
23條煽動罪|近年有涉中共言論被裁罪成 政府今倡擴闊至涵國家根本制度及機關
政府公布23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附圖輯)
政府近年引用煽動罪控告多人,現行條文雖沒中國政府或中央機構的字眼,但在「古思堯抬棺材示威案」及「譚得志案」,法庭指中共在憲政上有獨特地位,已裁定「打倒共產黨」等言論屬違法。
今次 23 條立法諮詢文件,建議「完善」煽動罪,擴闊至涵蓋「國家根本制度」及國家機關、中央駐港機構等,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主席、國務院、中央軍委、中聯辦、國安公署、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駐港解放軍等,日後相關言論亦會受規管。
翻查資料,2003 年就政府的 23 條草案,立法會曾討論「根本制度」是否包括「共產黨領導」。全國人大於 2018 年通過修憲,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23 條立法報道:
23條煽動罪|快必案爭議須證煽暴意圖 上訴庭或諮詢期後裁決 政府未明確答參考否
政府公布23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附圖輯)
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現職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2023 年 5 月疑因不滿車輛收到違泊告票,涉在關車門時撞到警員,被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招不認罪受審,周四(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裁判官周羨頤指,涉事警員「反口覆舌」和強詞奪理,庭上證供與其證人供詞和記事冊有出入,未能依賴其證供。官指,沒證據證明被告將車門打開多少,亦沒證據顯示警員在案發時身處車門間哪個位置,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招重文在庭外被問到事件是否一場誤會,他稱:「一定係(誤會),因為我根本都無做,真係無做。」
廉署於 2023 年 5 月採取「碧草」行動,打擊非法外圍賭博本地足球及「打假波」貪污集團。霍斌仁等 3 名足球員及一名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中介人,涉於 2021 年至 2023 年兩個賽季中,行賄足球員以操縱 3 支足球隊,在港超聯及香港甲組足球聯賽多場賽事結果,讓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
4 名被告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串謀賭博時作弊」共 5 罪,周四(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 6 月 27 日再訊,候控方進一步調查約 2,000 頁 WhatsApp 紀錄、電腦鑑證,以及索取博彩專家意見。4 人獲准以 1 至 2 萬元保釋。
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被控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16 個月,餘下兩人擬不認罪,原排期 2024 年 2 月及 4 月開審,案件周四(1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兩人涉妨礙司法公正,27 歲被告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另一被告,警方正就此進行刑事調查,申請擱置審訊。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取消原訂審期,將案件押至 5 月 16 日再訊,並撤銷兩人保釋。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將於 2 月 19 日處理案件管理聆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由 3 名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預計需時 30 分鐘。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2023 年 8 月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港警。鄧涉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鄧就其中妨礙公正一案,周三(14 日)在區院認罪。
案情指,鄧向 Telegram 群組「勇武 2.0」求助,獲成員轉介至一名叫「廢中」的人士,該人安排鄧購入涉案快艇、學習駕船等,最後由鄧駕船載另外 11 人潛逃;他們被告知到台灣後,將獲台灣當局接應。
法官練錦鴻稱,「呢單案件好受公眾矚目,唔希望倉卒作出決定同埋詳細理由…根據我手頭中嘅案例,差唔多一定係要監禁」,將鄧涉的兩案同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另待一宗上訴庭聆訊。該案為「12 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訴。鄧續還押。
Podcast: 本周焦點: 黎智英案 陳沛敏續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本周完成 5 天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控方引用黎智英與陳的通訊紀錄、《蘋果》報道及黎智英專欄等提問,陳確認,黎指示就《逃犯條例》修訂,透過報道「嚇壞那些生意佬」,又指黎覺得修例會針對政治檢控用途。陳又指, 2019 年 7 月 1 日衝擊立法會後,黎要求「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指黎的訊息使《蘋果》「好似要帶住動機採訪⋯佢想透過我哋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呢啲示威者」。 陳又確認,《蘋果》使用「武漢肺炎」字眼,又指黎智英覺得中國政府有所隱瞞,而他的看法會影響《蘋果》報道,例如將相關新聞「做大啲或者顯著啲」。案件押至 2 月 19 日續審。 七一立會案 認罪孫曉嵐陳情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案件周二(5 日)求情,認罪的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親自陳詞,指即使無破壞社會安寧和使用暴力,但已觸犯定義寬鬆的暴動罪,「喺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嘅追求。」 孫又指自己熱愛香港,義不容辭倡議反修例,沒有放棄追求公義,將來會繼續活在真相當中,過光明磊落的生活。孫陳詞時,暫委法官李志豪 3 度打斷其發言,指法庭非發表政治言論、予其表達個人看法的舞台。 披露游乃強受查 林卓廷上訴得直撤罪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披露負責元朗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一事,被裁定 「披露受查人身分」罪成,判囚 4 個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周四(8 日)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林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律政司指,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判詞指,本案所涉控罪,立法原意是限制他人披露,有人正受廉署就《防賄條例》下「賄賂」相關罪行調查;但林披露游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廉署調查,該罪並不在《防賄條例》中,故林沒犯法。惟法官不接納,林辯稱他披露是出於條文所訂的合理辯解。 許智峯遭頒令破產 律政司指繼續追討 2020 年宣布流亡海外、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2023 年 11 月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案件周二(6 日)在高院聆訊,許智峯及律政司雙方都沒派代表到場。 聆案官余啟肇指,律政司所有文件已送達,對方沒回應,故頒令許即時破產,並須付訟費。律政司回覆時確認,破產呈請與許未支付訟費有關,又指將依法繼續追討有關款項,不作其他評論。 古思堯擬區選前抗議案 年初七裁決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古思堯自行抗辯。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