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派利是派硬幣給你,也許你會遲疑半秒,微笑,然後收下;如果你用硬幣付款時被店員拒收,也許你即時反應是「憑咩呀!」另一個不時引起爭議的話題,是的士司機說「無得找喎」,拒收 500 元及 1000 元「大紙」鈔票。
嗯……究竟憑咩呢?法例係點講嘅呢?
如果有人派利是派硬幣給你,也許你會遲疑半秒,微笑,然後收下;如果你用硬幣付款時被店員拒收,也許你即時反應是「憑咩呀!」另一個不時引起爭議的話題,是的士司機說「無得找喎」,拒收 500 元及 1000 元「大紙」鈔票。
嗯……究竟憑咩呢?法例係點講嘅呢?
2018 年 7 月 27 日,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政府跨部門搜救約 6 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庭周五( 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選出 4 男 1 女陪審團,就鍾的死因展開研訊。 死者遺孀出庭作供,指於丈夫失蹤一日後,已從 Google 數據取得丈夫的 GPS 紀錄,其後透過友人計算出兩個座標。但她將資據交給搜救中心後,搜救人員稱「須有確實證據」,未有即時派員搜索。搜救隊伍最終於翌日中午,在距進座標約 20 米內尋回丈夫。 她形容搜救行動期間「時間一日一日咁過,就覺得自己老公要自己救」。她強調並非要追究,只是希望搜索系統得以改善,幫助到其他人,相信丈夫亦有此期望。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5 日審訊,鍾沛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提及涉案博客文章、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撰寫的〈2020 香港新詞〉,認為該文章沒有如鍾沛權早前供稱,向政府指出一些改善方法。鍾認為,這是評論文章的寫作風格之一,控方指「煽動文章先係咁」,鍾聞言稱「伍專員,咁你要睇多啲評論文章啦」,指區家麟本著公共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一系列問題及批評,其文章是有價值,質疑控方要求不切實際。 鍾沛權又指,控方「逐個觀點抽秤」,質疑「點解針對政府就要被視為問題呢?」他提到,內文提及「國安法律武器橫空出世」,稱「諗返轉頭其實係發生緊,反映緊以言入罪,包括我哋單案,基本上判斷(文章)有前瞻性」。案件下周五(3 日)續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5 人涉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其中 28 歲女子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辯方求情時稱,案中未能證明被告曾參與早前的暴動,希望法庭集中控罪提及 11 月 18 日位於暢運道的暴動。 法官謝沈智慧反駁,案情顯示被告早前已進入理大,質疑「傳媒鋪天蓋地、日以繼夜播理大情況,仲走去?」又指理大暴動是「一場持續的暴動」,一度提出召開紐頓聆訊以作裁斷。辯方索取指示後,終接納法官說法。 庭上透露,女被告於另案、2019 年十一尖沙咀暴動罪成,判囚 4 年 9 個月並正服刑。法官直言「已經(被)拉過一次仲去,呢個係加刑因素」。案件押後至 4 月 17 日 判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有 3 人被指潛逃;另外 8 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 辯方求情指,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 19 歲都會大學男學生被告,原定今年畢業,惟校方指他若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其過往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辯方又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各人續還押。
2021 年 4 月,有流傳片段顯示 3 名男子身穿警察制服進行口交及肛交。警方經調查後拘捕 47 歲無業男,被告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荃灣法院)承認「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出非法性行為」罪等 4 罪。 案情指,被告警誠下承認從未任職警員,他在淘寶網以 400 元購買假委任證,並訂製「警長」職級假委任證,稱希望拍攝影片時「扮得似啲」,又稱自己穿制服與人進行性行為時,可使人更興奮。 辯方求情指,兩名男網友事主與被告在網上認識,相戀後才發生性行為,被告沒用威嚇、暴力、金錢利誘等。他使用涉案制服及裝備進行性行為,只為增加情趣。法官林嘉欣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7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2019 年平安夜,元朗形點商場「和你 sing」示威演變警民衝突,案發時 23 歲醫科生張家齊,被指穿「暴大抗爭」上衣在場逗留、膝撞警員等,經審訊後被裁定抗拒警員罪名不成立,非法集結則罪成,判囚 20 個月。其後高院裁定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14 個月。 現為註冊醫生的張,周五(27 日)因該定罪紀錄,在醫委會接受紀律聆訊。張沒有律師代表,也沒陳詞回應。5 人研訊小組退席商議約 1.5 小時後,裁定張違反《醫生註冊條例》,罰除牌 6 個月,緩刑 36 個月。 研訊小組主席宣布裁決時指,留意到張年輕、將來或為公眾提供有用服務,從實習報告也見他表現出色。不過,本案控罪有可能降低公眾對醫生專業的信心,小組判刑時要考慮社會期望,亦要反映醫生價值觀。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26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4 日審訊。 控方圍繞在新聞報道中使用「武漢肺炎」字眼盤問鍾沛權,期間辯方打斷,質疑與 17 篇涉案文章無關。控方回應,可從《立場》文章「找出鍾沛權的立場,從而推測其意圖」。辯方再質疑即使報道有錯,「都睇唔到鍾沛權意圖,(報道)點樣幫到控方?」 法官郭偉健指,控方指《立場》是政治平台、煽動他人,故法庭應考慮鍾及《立場》的政治取向,又指據司法認知,「世衞講咗唔好污名化病毒,唔應該再用武漢肺炎、中國肺炎」,而《立場》仍然使用,認為控方問題與本案有關,批准繼續盤問。 此外,控方問及《立場》美術配圖,例如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容貌貼於新冠病毒上,詢問鍾此舉何意。鍾指,不時會製作政治漫畫,諷刺政弊,而該圖象徵病毒從中國爆發。案件周五(27 日)續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26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4 日審訊,鍾沛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引述《立場》於 2019 年 11 月中的專題報道,當中有自稱前線小隊揚言計劃伏擊落單警員,質疑《立場》為何不報警。鍾沛權指,曾討論是否需要報警,但為了保護消息來源沒這樣做,直言處理這事件是他作為新聞工作者「其中一個最難嘅決定」。 他形容「呢件事係有道德嘅兩難」,知道該被訪者的提倡,或引致他人受傷,不可以「收到預告當睇唔到」,最後決定透過報道履行責任,讓公眾充分了解該前線小隊的想法,作出討論和思考如何應對。他認為,政府或大眾都不能做「鴕鳥」,忽視社會上有人走向激進,提出接近恐怖主義的手法,作為媒體應「攞出來面對,攞出來傾」。
一名現年 18 歲學生,被指於 2019 年 12 月,在秀茂坪順利商場行人天橋外藏有 2 罐噴漆,以摧毀商場一幅牆,事隔逾兩年半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原定周四( 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改為認罪。 被告在警戒下承認案發當晚,在商場行人天橋噴上「五一」、「光時」等政治口號。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絕非處心積慮、十惡不赦,現就讀浸大社會科學副學士,努力進修、冀成為社工,又指被告願意賠償 3,000 元清潔費。 暫委裁判官黎匡晉押後案件至 2 月 21 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促被告「好好配合感化官」,但警告仍有機會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