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團 MIRROR 演唱會一票難求,衍生假票騙案。2022 年 5 月,一名女子以 1 萬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交收時發現門票疑似偽造,欲對質之際,遭賣家搶去 6,500 元現金。 該賣家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管有虛假文書兩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5 個月,及向事主賠償 500 元。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有預謀,除了涉案兩張假門票,身上還有 4 張假門票,利用別人想欣賞演唱會的心態而犯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本地男團 MIRROR 演唱會一票難求,衍生假票騙案。2022 年 5 月,一名女子以 1 萬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交收時發現門票疑似偽造,欲對質之際,遭賣家搶去 6,500 元現金。 該賣家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管有虛假文書兩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5 個月,及向事主賠償 500 元。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有預謀,除了涉案兩張假門票,身上還有 4 張假門票,利用別人想欣賞演唱會的心態而犯案。
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 2021 年 3 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1 男 3 女否認 6 罪,周二(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6 日審訊。裁判官溫紹明裁定表證成立。 各被告表示不會作供,但男被告代表律師指,下午會傳召蔡展鵬作供。 此外,控方早上傳召 Telegram 專家、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指 Viet Spa 有一個 Telegram 頻道,該頻道有逾千名訂閱者,其中有帖文錄逾 1.7 萬閱覽人次。
國泰兩名前空少涉於去年底從美國飛抵香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探朋友、外出用膳、購物及取包裹,及後確診感染 Omicron,被控違反防疫規例。兩人周一(1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裁表證成立,其中一人今出庭作供。 黃姓被告供稱,國泰內部電郵僅提醒機組人員,不要前往人多擠逼的地方,並無列明其他受禁行為,因此認為可乘交通工具、購物及外出用膳。 另一被告於警誡下亦指,國泰內部電郵列明,當局規管的活動,機組人員不受限制,在餐廳用膳,探訪朋友等日常活動均「可接受」(acceptable),因此不知違反了規定。
「爆眼教師」、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於 2019 年「612」金鐘衝突右眼中催淚彈受傷,事隔近 3 年後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他周一(1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判囚 9 個月。 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的右眼在案中受傷,經過手術後仍永久受損,「伴隨被告一生嘅,除咗兩個案底,仲有右眼嘅殘影。」又指楊成立出版社,用心經營,亦及早認罪,望法庭酌情扣減刑期。楊今早受訪坦言心情沉重,指已預計將失去自由一段時間。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當示威者衝前辱罵警方時,楊仍和其他人搬運鐵馬,令現場氣氛更高漲,又指楊遺憾地在事件中受傷,但不同意屬減刑理由,而專業人士應知若犯法會影響執照,因此不會為失教席而減刑。官又指,已在判刑中反映楊 3 年來的努力。 官:楊搬鐵馬激發暴力 裁判官判刑時指,兩項控罪案發於同一日,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根據現場片段,示威人數遠超於警員數目,而集結由上午維持至下午。楊承認曾搬運鐵欄,及後有示威者衝前辱罵警方等挑釁行為時,楊仍和其他人搬運鐵馬,認為其行為可支持其他人,激發暴力行為,而警方當時亦已多次發警告要求示威者離開。 兩罪分別以 12 及 15 個月起點量刑 裁判官就首項非法集結罪以 12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再考慮楊過去 3 年積極更生,知自己辜負家人期望,努力成為出版人,酌情扣減一個月,首罪判囚 7 個月。 至於第二項非法集結罪,官指片段可見楊當時已戴上頭盔,現場氣氛更高漲,楊在示威者辱罵警方時搬鐵馬。此罪以 15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再考慮求情額外扣減 1 個月,判囚 9 個月。 官:眼受傷非減刑理由兩罪同期執行 共囚 9 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很遺憾地在事件中受傷,但並不同意屬減刑理由。至於被告失去教席,裁判官每一名專業人士都應得知,若他們犯法便會影響其執照。被告選擇參與集結時,應要預計定罪對他構成影響,不會為此減刑。 裁判官總結指,已在判刑中反映被告 3 年來的努力,而兩罪刑期同時執行,共判囚 9 個月。 楊稱早段示威和平而參與 官:一啲都唔和平 庭上亦播放案發片段,控方強調楊角色並非被動,另指出若他有意,大可從後方離開。辯方則解釋,後方有大量人群。 裁判官指出,本案非法集結時間長,楊可親身感受到事件如何變得嚴重。另反駁辯方說法指,雖然被告後方有人群,但「要走係有路」,但楊仍選擇處於前方位置。 對於楊親撰求情信,提及他認為當時較早時的示威活動相對和平,所以做出錯誤決定,裁判官反駁「現場可見,一啲都唔和平」,認為楊抱住此心態在場首個小時尚可接受,但到下午時已「講唔通」。 官又指,楊在受傷前,警方要求示威者離開,警方「冇可能再唔行動」,令事件惡化。 對於本案事隔近 3 年才提控,裁判官指現場人數眾多,警方需時調查及辯認。辯方表示,明白警方調查需時,但指楊重新生活後被控亦受影響,而他選擇認罪,沒有逃避。 案情:被告前線搬鐵馬 警射催淚彈擊中 案情指,組織「學生動源」於 2019 年 6 … Read more
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於 7 月 21 日由內地來港,先在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其後在元朗站內,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翌日凌晨離港。被告其後遭通緝,2021 年 8 月入境時被捕。警方從他身上檢取一條腰帶,確認其與呈堂片段中的人士之腰帶相似。 案件周二(16 日)續審,將傳召 5 名市民證人作供。
「Hello Kitty 藏屍案」被告之一的梁勝祖獲釋後,涉嫌於 2021 年 12 月,在天水圍寓所內藉按摩為名,捏其朋友的 10 歲女兒胸部。他否認一項非禮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 1 年。 裁判官施祖堯指,本案不涉暴力、觸摸時間短暫,但被告行為破壞了女童對他的信任,加上他伸手入對方衣服內捏胸,比隔着衣物觸摸嚴重。裁判官又提到,被告以往有誤殺定罪紀錄,法庭不會就此加刑,但強調不會以寬容方式處理。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 1 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於 7 月底就另案服刑完畢的何俊仁,上月初首次申請保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拒絕。羅亦拒絕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 何俊仁周一(15 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陳仲衡指需時考慮,押後至 8 月 22 日頒布決定,期間何繼續還押。何於庭上精神不俗,大多時間翻看文件。吳靄儀、劉慧卿、曾健成等前立法會議員,及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亦有到場旁聽。
看翁靜晶的《危險人物》、雲海的《案件鬧鬼》長大,聞謀殺、誤殺,腦海就會浮現「Hello Kitty 藏屍案」、「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廿八座大王」等關鍵字及情節。當上法庭記者後,不時從行家聽聞,謀殺案審訊偶有驚奇事,故暗暗抱着「獵奇」心態,「期待」跟進謀殺案審訊時,與其他案件會有何不同。 結果,第一宗跟進的謀殺案,沒有上述驚駭情節,也沒有寒意乍現。超出預想的,反而是每次退庭都有至少三分之一排的旁聽者,站起向被告欄揮手聲援,至陪審團裁定誤殺無罪,家屬含淚對律師鞠躬,庭外有人互相拍肩。 這宗案件,就是上周五(12 日)正式審結的「上水掟磚誤殺案」。 案發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當日有人發起「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以磚頭等設路障發動「三罷」,另一批政見不同者執磚清理,雙方起爭執、互掟磚頭。原本在清磚的一方,70 歲的清潔工羅長清疑遭硬物擊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另一男亦受襲受傷。 兩名案發時年僅 15、16 歲的少年劉子龍、陳彥廷,同年 12 月被捕,2020 年 4 月被控謀殺羅長清、襲擊傷者 X 及參與暴動,共 3 項控罪,令本案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示威者被控謀殺的案件,以及首宗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暴動案。 兩被告還押中度 18 歲生日 兩名「00 後」被告,自 2020 年 4 月起還押,其時 16 及 17 歲;開審前,他們已在懲教所過了兩個寒暑,18 歲的生日也在圍牆內度過。 在 17 天審訊期間,我特別留意兩人神情——他們的人生至今有十分一時間在懲教所內,亦面對一條人命的謀殺罪,餘生能否得自由,可能在短短 17 天內敲定。他們如何面對? 首次在被告欄內看到二人,是 6 月 15 日的高院 7 庭。當天抽出 5 女 2 … Read more
接待蔡展鵬 Viet Spa 涉賣淫案 有警員認見蔡與女子共處房內 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 2021 年 3 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 1 男 3 女否認 6 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審訊。 首次有行動警員庭上確認,在放蛇行動中,見到蔡展鵬與一名女子共處 Viet Spa 一房間內。警員供稱敲門數秒後,見蔡開門,同房內有一名叫朱小娟(音譯)女子,「我當時認得(蔡展鵬),但係唔能夠 100% 肯定」。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 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放蛇警:兩技師問要否色情服務接待蔡展鵬按摩店|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辯方揭有參與行動警員當值飲酒受查接待蔡展鵬按摩店涉賣淫案 辯方問有否見「高級警員」在場 放蛇警稱沒有Viet Spa 涉賣淫案 首有警員認見蔡展鵬與女子共處房內 即交案件主管處理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讚執磚市民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暴動罪成,周五(12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半。 法官杜麗冰稱讚,當日市民不問政治回報執磚,可謂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又指涉及本案的,警察花數以千計小時調查案件,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Asia’s even world’s finest )。首被告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暫無意上訴。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 17 天審訊? 黎智英覆核警國安搜查令 入稟狀指料蘋果案 … Read more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17 人被指「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六(13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方封鎖理大後,在校園內的人會被視為暴動,又指暴動有高度流動性。辯方指,理大內不同時間、位置發生暴動,惟控方沒證據指被告參與暴動,被告被困理大,離開僅為脫險。 暫委法官黃士翔詢問,物資站會否將各位置的暴動串連;辯方指理大內有醫護、記者,及像被告般被困理大的人,認為物資站是向不同對象提供物資。案件押至 10 月 18 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