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初選案中,僅 13 人獲准保釋。遭還押的被告之一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2022 年 5 月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周二(28 日)頒下判詞,指林「毋庸置疑擁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而他直至 2020 年 11 月,仍然堅持國際制裁港府的立場,因此沒有足夠理由相信,他獲准保釋後不會繼續危害國安,終拒絕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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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初選案中,僅 13 人獲准保釋。遭還押的被告之一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2022 年 5 月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周二(28 日)頒下判詞,指林「毋庸置疑擁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而他直至 2020 年 11 月,仍然堅持國際制裁港府的立場,因此沒有足夠理由相信,他獲准保釋後不會繼續危害國安,終拒絕其保釋。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向 7 常委索取資料,其後控告其中 5 人包括前副主席鄒幸彤「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等 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三(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鄒幸彤批評,控方至今仍未披露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包括外國組織的身份及相關轉帳金額,以致辯方「幾乎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預備反駁。鄒向法庭申請,要求控方披露更多資料,指「如果香港仍有法治,我們理應獲公平受審、洗脫污名的機會」。 控方回應指已提供所需資料,重申法庭已裁定控方須披露的部分文件,現時無基礎更改命令。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拒絕鄒的申請,指控方已按法庭命令披露部分資料,控方有權決定披露多少證據。 案件如期於 7 月 13 日開審。散庭時,鄒揮手與公眾道別。
2019 年 11 月,中大校園爆發攻防戰,「二號橋」一帶有學生、示威者與警方起激烈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中大學生鄧希雯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在本月 22 日聆訊,法官即日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三( 29 日)頒下判詞,批評上訴方稱原審選擇性接納申請人供詞一說,「令人費解」,部分投訴亦「完全不顧案中證據」、「根本不應該被提出」。 法官又指,原審法官可以把他的思路解釋得更詳細,但「寫判詞不是參加徵文比賽,不講求完美」、「只要不把原審法官的話東抽一句西抽一句地分開詮釋,他的意思是明顯不過的,沒有什麽不合邏輯」,遂裁定原審裁決理由清楚、結論「無可批評」,最終拒絕上訴許可申請。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三(29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9 日審訊。次被告的胞兄案發日被拍到曾與次被告一同出現,他一連兩日作供,提及警員上門時,曾稱「無必要」找律師,又指稱有警向他提及「如果唔想有事,就話嗰日同佢哋分開咗就得」的說話。 控方盤問時質疑,他曾 WhatsApp 語音對次被告指,「今日你哋劈果個呀伯」是何意思,他答有人向他指「聽講你細佬好似今日斬咗人」,因此「先入為主佢有斬人」。控方又質疑,他有律師聯絡電話,是早有預料會被拘捕,他否認。 此外,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供稱,次被告對他講述被捕經過,稱有警員手指向無窗花的窗戶,威嚇要把他「掟佢出窗口」時,他驚恐症病發(見另稿)。
一名警長及 3 名警員被指於 2018 年調查販運毒品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4 人周三(29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至 8 月 3 日作審前覆核,4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二(28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8 日審訊。次被告母親供稱,兒子與警錄影會面時焦慮病發,曾問警員兒子可否服藥,但警員不准,指要完成錄影方可服藥。控方質疑,會面室告示寫明疑犯不適時可見醫生,又指被告會面時能與警對答,當時非病發。 此外,次被告的胞兄供稱,警員上門後曾與弟入房,其後出房問他「(你弟弟)咩事,攞杯水畀佢」,他指,當時見胞弟「兩隻手都震得好犀利」,指應是焦慮症發作。案件周三(29 日)續,由控方續盤問次被告胞兄。
2018 年渣打馬拉松十公里賽期間,50 歲男跑手李文德突然暈倒,留院 4 日不治。死因庭就事件展開 12 日研訊,陪審團周二(28 日)退庭商議接近 6 小時,認為死者死於急性心肌梗塞,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寄語死者家屬:「希望你哋早日釋懷,走出傷痛。」 死者遺孀廖美寶表示,家人仍然感到難過,但會接受裁決,又指從死因研訊,對救援過程「了解多咗好多」。 陪審團向醫療輔助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議醫療輔助隊,在恆常訓練以外,加入個案分享及處理方法,糾正錯誤觀念,又要建議田總強制要求工作人員出席賽前簡報,並要通過考核等。
24 歲男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被控一項縱火罪,被捕提堂後還押至今。控方今起訴同案另一名 19 歲女生,周二(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女生以 1 萬元現金擔保,但須遵守每天宵禁及報到等條件,同時將男女被告的案件合併,並應控方要求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案件 7 月 19 日將於區院再訊。
KOL「玻璃朱」朱庭萱,2022 年初在灣仔酒後駕駛,撞傷一名菲律賓男子,其後多次拒絕「吹波仔」,6 月 7 日承認「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 兩罪,周二(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 2000 元、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 24 個月。 辯方陳詞指,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東華三院戒酒服務社工亦表示,朱是積極改過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