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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地政助理署長申請逾8年始獲批建村屋 惟附帶33條件 質疑署方濫權提司法覆核

前地政助理署長申請逾8年始獲批建村屋 惟附帶33項條件 質疑署方濫權提司法覆核
時任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與丈夫於 2012 年購入錦田一幅土地,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村屋,惟歷時逾 8 年仍未獲批准申請。期間有傳媒報道,指林嘉芬涉囤地,廉署一度介入調查,最終不作起訴。2011 年,林嘉芬與丈夫就署方未批准其申請提司法覆核,署方其後批准申請,惟列出多項條件,兩人指部分條件苛刻及侵犯私有財產權,再次入稟提司法覆核,案件周一(27 日)於高院進行聆訊。

申請方指,二人的申請超過 8 年才獲署方批准,質疑署方做法刻意偏離原有政策,對二人造成不公,涉及濫權(abuse of power)及惡意(bad faith)。署方代表則認為,本案爭議性質未達提司法覆核的門檻,而且署方決定不涉濫權及惡意。法官高浩文把案件押後至周二(28 日)續審,續由政府一方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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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5-1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5-11
47人案開審 控方開案引多場合發言 播協調會議枱底拍攝片段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首周審訊完成,何桂藍、林卓廷等 16 名被告逐一答辯,否認控罪。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戴耀廷倡議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並指有 33 名被告簽署了承諾遵守初選計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控方又播放 2020 年新界西協調會議,指顯示戴耀廷曾提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該片鏡頭晃動,畫面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

控方其後逐一讀出 16 人分別於記者會、初選論壇,以及宣傳片段等多個場合的發言節錄,另引述部分人的文章和筆記內容,指證他們在案中的角色和行為。控方預計下周一(13 日)起將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 4 名認罪被告作供,連同辯方盤問需時大約 6 周。

同時在法院外,一連多天有逾百人排隊輪候聽審,部分人帶同被鋪、糧水。不同人向記者聲稱,輪候及聽審可獲酬。司法機構採取新措施,由法庭保安員記錄離庭人士的籌號和時間,而回應《法庭線》查詢時又指會因應情況,容許延伸庭人士轉往正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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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手術被拒改身份證性別 跨性別人士終極勝訴

未完成手術被拒改身份證性別 跨性別人士終極勝訴
兩名由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在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下,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被拒,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其後上訴再遭駁回。兩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周一(6 日)頒下判詞,一致裁定兩名跨性別人士勝訴。

終院認為,現行政策對跨性別人士施加「不可接受的嚴苛負擔」,未有在上訴人權利與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終院亦拒絕接納入境處一方早前指,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是更改身份證性別的唯一可行、客觀準則,認為從現行的醫學豁免及其他司法管轄區政策可見,其他準則顯然可行,且不會造成行政困難。

申請人謝浩霖認為,這宗案件根本不應該出現,司法覆核最終拉鋸逾 5 年,形容今次勝訴,是「遲到的公義,是慘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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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覆核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敗訴 馬屎埔陳伯須向律政司支付逾50萬元訟費

2019年司法覆核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敗訴 馬屎埔陳伯須向律政司支付逾 50 萬訟費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先後有 7 名市民及記協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執勤時,制服上沒警員編號決定。時任高等法院周家明翌年向部分人批出許可,但「馬屎埔陳伯」陳基裘不獲批,兼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陳基裘及律政司周二(31 日)在高等法院就訟費數額聆訊。律政司一方指,陳回應是否接受訟費數額細項的文件,不符指定格式,要求聆案官判律政司直接獲得訟費。陳基裘提出反對,稱「到底我哋仲要受幾多苦,先維護到法治?」、「你儘管追討我訟費都好,我維護過法治」。

聆案官何展鵬表示,他只是「區區聆案官」,「俗啲講係負責計數」,沒權推翻原訟庭法官訟費命令,最終審閱律政司提供數額細項後,剔除部分訟費,陳須支付餘額。據了解律政司申訟費約 51 萬元,被剔除款項則約 2,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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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被指洩律師會內部資料覆核案 理事會:轉介機制有彈性 申請方:彈性不能成藉口

張達明被指洩律師會內部資料覆核案 理事會:轉介機制有彈性 申請方:彈性不能成藉口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被指 2020 年兩度洩露香港律師會內部事宜,他去年 11 月獲批司法覆核許可,挑戰理事會轉介他至律師紀律審裁組時繞過正常程序,案件周四(19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理事會一方指,轉介機制容許彈性,若按正常程序,或令本已有拖延的事件再度拖延,又認為法庭沒必要介入事件。張達明一方則指,彈性不能成為決策者藉口,若涉濫權,法庭應予介入。律師會和張達明一方均完成陳詞,法官高浩文押後宣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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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聽障男襲警案發還重審|官不同意超檢控期限 被告或提司法覆核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辯方早前爭議已過檢控期限,認為法庭無權進行審訊。裁判官王證瑜周二(17日)駁回辯方申請,指被告在被捕後 6 個月內提堂,符合《裁判官條例》下的規定,故法庭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辯方隨即指,被告或會就是次法律爭議的裁決提司法覆核,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以待向被告索取指示。裁判官遂押後案件至 2 月 17 日再訊,視乎被告是否提覆核,再決定本案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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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被指洩律師會內部資料司法覆核案開審 張指理事會不應直接轉介紀律審裁組

張達明被指洩律師會內部資料 就紀律聆訊提覆核開審 申請方指理事會不應直接轉介紀律審裁組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被指 2020 年任職律師會理事期間,先後兩次在未經授權下,披露香港律師會內部事宜。律師會同年 5 月通過不信任動議,並轉介投訴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張達明質疑理事會轉介時繞過正常程序,涉「不公及偏頗」,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去年 11 月批出許可,案件周一(16 日)在高等法院正式聆訊。

張達明一方指,理事會直接轉介投訴的決定,沒有在會議內外清楚解釋原因,亦涉誤解條文。理事會一方則指,直接轉介不等於已裁定張達明專業失當。案件將在周四(19 日)續審,由律師會一方繼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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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者稱條例定義狹窄 致無法用符合性別認同公廁 質疑構成歧視提覆核開審

跨性別者稱條例定義狹窄 致無法用符合性別認同公廁 質疑構成歧視提覆核開審
有跨性別人士認為,現時《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對性別的定義狹窄,令跨性別者未能使用性別認同的公廁,更可能惹上刑責,質疑條例構成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擴闊規例中對「男性」及「女性」的定義。案件周四(1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申請方指,跨性別男士不能進入男廁,但當他們按身份證性別使用女廁時,會被其他女性議論,受言語騷擾。政府一方則指,現有性別的定義有實際需要,以保障其他廁所使用者私隱及安全,亦符合社會規範及期望。案件周五(13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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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求禁律政司刑事起訴「違租約」 申覆核許可遭拒 官:檢控決定不受干涉

郭卓堅求禁律政司刑事起訴「違租約」 申覆核許可遭拒 官:檢控決定不受干涉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律政司以刑事起訴欺詐罪,處理與租約及合約相關的糾紛,破壞行之有效的「民事訴訟」機制,影響公眾利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案件周三(11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許可進行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認為,覆核沒有合理可辯之處,及沒有成功機會,即日駁回其申請。律政司一方要求郭卓堅支付懲罰性訟費,法官經考慮後,認為法庭沒有應郭要求召開緊急聆訊,下令郭毋須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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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手術被拒改身份證性別 跨性別人士終極上訴指失尊嚴受辱 政府:有實際需要

未完成手術被拒改身份證性別 跨性別人士終極上訴指失尊嚴受辱 政府:有實際需要
兩名由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在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下,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被拒,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其後上訴再遭駁回。兩人申請終極上訴,案件周三(4 日)於終審法院開審。

上訴方力陳,兩名申請人持有寫上「女性」的身份證,令他們每當使用身份證時,均被問及私隱問題,須向人解釋自身最私密的情況,失去尊嚴及受困擾,又指性別重置手術沒有實際醫學需要。

政府一方則指,醫學界沒有統一清晰的標準,確立跨性別人士的身分,而處方無法清晰及客觀地訂立性別承認制度,因此現行政策有合理目的,亦有實際需要。5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案件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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