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法官郭偉健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
林紹桐不服定罪,周二(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今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法官郭偉健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
林紹桐不服定罪,周二(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已收到林紹桐存檔法庭的申請上訴許可通知書。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案 6 人罪成,被判監禁 3 年 11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3 名被告不服定罪及刑罰,申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三(9 日)聽畢陳詞,即日駁回。
法官指,3 人均在原審時解釋為何身在現場,原審拒納的理由充分,「唔可以話佢錯」,而「大環境」下有壓倒性的證據,證明 3 人刻意置身現場參與暴動。至於判刑方面,官強調暴動規模大又有財物損毀、警員受傷,每人參與有其罪責,原審量刑並無過重。
社民連被指 2021 年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2024 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周五(27日)頒下判詞解釋原因。
判詞提到,上訴方認為原審錯誤詮釋條例,「公眾地方」不應包括互聯網等虛擬空間,「籌款活動」亦不應涉及呼籲捐款、提供捐款資訊等行為,籲官應採「有疑不罰」原則,判陳上訴得直;答辯方則指原審詮釋符合立法原意,條文英譯「collection of money」(收集金錢)應指收集過程,故包括上訴人設置印有「捐款」字眼易拉架的舉動。
法官姚勳智認為,上訴方所倡釋義狹窄、違立法目的;而條文中、英意思清晰,進行有關籌款活動者,未持相關許可證,即屬違法。
2019 年 8 月 25 日「荃葵青大遊行」,爆發警民衝突,3 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022 年 8 月判監 4 至 5 個月,以及判入勞教中心。當中兩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周三(25 日)開庭審理上訴案。
暫委法官姚勳智形容「呢個案件排咁耐期上嚟,真係相當之唔理想」,因此即時宣判。法官指出案中有相當多環境證供,包括上訴人衣著、裝備等,即使警員證供與案發時的片段有出入,控方辨認上訴人身分的證供有瑕疵,亦不影響結論,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人須即時服刑。
其中一名男子另就勞教中心的判刑上訴,法官認為刑罰並無不妥,但因應上訴人已年滿 25 歲,超出勞教中心年齡限制,改判 4 個月監禁。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17 宗案件已全部審結。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除 3 人潛逃外,餘下 8 人分別認罪或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判囚 3 年半至 4 年 9 個月。
案發時 18 歲男子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三(25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其許可申請。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即日駁回,指原審官有權拒納被告證供,若申請人真的為交攝影功課而到場,為何逗留數小時,而非拍攝數張相便離開,稱「唔好以為法庭住喺象牙之塔,好多嘢我哋係知道㗎」。
官認為上訴沒可爭拗之處,同時向上訴人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即上訴人可就法庭決定提出上訴,但假若再被駁回,法庭有權頒令上訴人在等候上訴期間的關押不計算入刑期,「即係你哋俗稱嘅加刑」,將於 3 個月內頒書面判詞。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被國安處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鄒家成被判囚 3 天,律師罰款 1,800 元。鄒及律師不服定罪及刑罰,周一(9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13 人被控非法集結、蒙面等罪,3 人認罪,餘下 10 人不認罪受審,全數被裁定罪成,判囚 12 個月。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其中 1 名 23 歲男被告,上周四(25 日)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暫待排期審理。
2019 年底,18 歲男生被指在迷你倉管有火棉及煙霧餅。他在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與兩名探訪友人商量刪除電郵等帳戶資料,3 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經審訊後,男生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成,他與其中一名探訪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 4 個月的探訪者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二(23 日)開庭審理,由於上訴申請人缺席,被視作放棄,上訴庭即時駁回上訴。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10 人認罪,2 人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 5 被告分別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二(16 日)在上訴庭處理。
申請方指,其中一人沒證據顯示他何時到場及曾作甚麼行為,他攜口罩、縮骨遮,罪責被推展至他是積極參與者,但被捕時他距離騷動中心有 100 米,「100 公尺外鼓勵到乜嘢嘢呢?」
申請方另指,同一事件分拆為多宗案件審理,其他案件的量刑起點較本案低,指公眾和被告皆期望會有較一致的處理,並指本案原審採較高量刑起點,「係冇辦法合理化」。3 名法官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7 日續審,待雙方整理同事件另案的判案書等以作參考。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 2021 年 7 和 8 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 5 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受審後被裁定 2 罪罪成,陳和一名義工分別被判罰款 1,000 元和 800 元。
陳寶瑩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周二(16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稱,呼籲他人捐款為言論自由,本案以易拉架展示二維碼及捐款方式,與東華三院在街上呼籲他人捐款,本質上沒分別;形容如果派發的傳單印有二維碼,可連接到機構網頁,「咁都要攞牌,我認為呢個 go too far(要求太多)」。上訴方又指,即使展示交易平台二維碼屬「收集款項」,交易都是於網上進行,而非在公眾地方。
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聽取陳詞後,押後至 8 月 27 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