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影片】陳朗昇阻差罪成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法院外稱「公道自在人心」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立,被判囚 5 天,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陳朗昇在法院外向傳媒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又指預計未能出境參與下月舉行關於保護記者的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他稱,裁決對香港新聞自由形象必定有影響,盼記者續謹守崗位,報道真相及新聞事件。 文字報道: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官拒納證供 指陳「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嘉琪拒絕接納陳的證供,指並非他當時的真實信念,梁亦接納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又指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指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梁以 7 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陳於傳媒界的背景和貢獻,酌情扣減 2 天。辯方申保釋候上訴獲批准,期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 2 天到警署報到。陳在法院外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預計未能出席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

記協指對裁決極度遺憾,又指警方拘捕正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盡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由法庭定罪,「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認為顯示新聞自由「並無改善甚至惡化」。

Read more

男子涉「連登」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兩罪成還押 官拒納屬發洩

男子涉「連登」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兩罪成還押 官拒納屬發洩

現年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至 2020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稱「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其後被捕。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受審,周五(2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

暫委法官崔美霞裁決時稱,被告的帖文留言明顯是與其他用戶作理性討論,並非發洩情緒、衝口而出或說笑。法官又指,被告未有設置私隱限制,公眾均可瀏覽帖文,裁定被告明顯是煽惑閱讀者襲擊 TVB 員工,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官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10 月16 日求情及判刑,被告期間還押。

Read more

1.19中環|3男暴動等罪成囚40至58月 官指知悉警員身分施襲須加刑

1.19中環|3男暴動等罪成囚40至58月 官指知悉警員身分施襲須加刑

2020 年 1 月 19 日,「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告之一的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3 男暴動等罪成,周四(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張潔宜指,本案源於警方要求終止集會,當時在場人士感不滿,知悉警員身分下包圍並對其施襲,其中兩被告因涉參與襲擊而需加刑。法官指,本案屬突發性,施襲人數不多及歷時短暫,因被告年輕、無案底或同意大部分案情等因素而減刑,最終判囚 40 至 58 個月。

Read more

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裁定6罪成還押候判

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裁定6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10 月,一名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事後 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4 人於開審前認罪,其餘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三(20 日)在區院被裁定「傷人 17」、暴動、非法集結等 6 罪罪成。

對於辯方爭議盧姓被告為「調停人」,不曾威脅警員,法官李俊文拒納,指其現場發言提及「唔好拖延時間」,實為敦促他人查明警員身份,裁定她非法集結、非法禁錮罪成;蒙面罪則不成立。

至於面對「傷人 17」、暴動、非法禁錮及蒙面等 4 罪的雷姓被告,官裁定他與事發影片中曾向警員施襲、聯同認罪被告行事的男子是同一人,指雷參與圍困警員,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兩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9 日與認罪被告一同判刑。散庭時,有雷的親友飲泣並奔向被告欄。

Read more

22歲男涉交友為名屋邨樓梯強姦14歲女童罪成 判囚5年

22歲男涉交友為名屋邨樓梯強姦14歲女童罪成 判囚5年

22 歲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指在 2021 年 10 月,在長沙灣尾隨 14 歲本地女童,聲稱很孤獨、無朋友,要求女童與他「做朋友」,帶她往附近樓梯聊天時卻突然性侵。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周二(19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5 年。

法官杜麗冰指,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少女免受性侵,被告明知事主是學生,她亦身穿校服。事件亦令事主出現心理創傷,其朋友發現她曾哭泣,又指考慮到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甚少使用武力,事主亦可隨時用手機發訊息予人聯絡。

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女童遭強吻及強姦後,拍下被告伏在其腿上的照片及影片,並傳給朋友求救。她借故逃脫後向朋友哭訴,其母輾轉獲悉,最終報警。

Read more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還押 官質疑被告供詞杜撰解釋「不近情理得可笑」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還押 官質疑被告供詞杜撰解釋「不近情理得可笑」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52 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23 人的案件,21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2 人不認罪受審,周一(18 日)在區院被裁定暴動罪成。

就其中一被告作供時稱到場規勸示威者離開、穿相近衣裝以「討好」示威者,法官練錦鴻指他撞向警員是故意「救人」,加上其衣裝、逃走等行為,裁定罪成。官指,被告的供詞「天真、不知(自)量力及不近情理得可笑」,認為唯一可能是為逃避刑責,事後杜撰扭曲的解釋。

另一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攜防毒面罩和手套。官指,其衣裝近乎是示威者的「指定制服」,認為若任何無心參與衝突早已應聽從勸籲離開,唯一推論是他在場參與。兩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5 日,連同其餘 21 名被告一併判刑。

Read more

831半年旺角衝突|兩人非法集結罪成 官憑片段辨認指兩人擺放欄杆設路障

831半年旺角衝突|兩人非法集結罪成 官憑片段辨認指兩人擺放欄杆設路障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被捕。事隔逾兩年,一名 37 歲地盤工人和 42 歲銷售員被起訴非法集結罪,兩人經審訊後,周四(14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葉啓亮根據片段,與兩人衣著打扮特徵等作辨認,指認出首被告是首名把欄杆放在路中央的人,次被告亦與另一名女子把欄杆放在路上,裁定在場人士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兩人聞判時表現平靜,須還押至 9 月 29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時稱,首被告為家庭的經濟支柱,且他需要覆診,並指本案不涉武力或財物損失,社會亦「由治入興」,難以重犯;次被告是患高血壓母親的主要照顧者,冀法庭輕判。

Read more

被指國慶翌日拆區旗拋出馬路 摩洛哥籍男罪成判緩刑

被指國慶翌日拆區旗拋出馬路 摩洛哥籍男罪成判緩刑

2022 年十一國慶翌日凌晨,36 歲摩洛哥籍男子涉於北角拆下逾 20 支國旗、區旗,再拋出馬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早前指,被告案發時喝醉,裁定侮辱國旗罪脫;而醉酒並非侮辱區旗罪的辯護理由,因此罪成。

被告獲保釋至周四(14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重申被告當時僅飲醉,才扯下旗杆,沒有表達任何意見或立場,認為情況特殊,而礙於簽證不確定可否續期,無法判處社服令等,最後判處 2 周監禁、緩刑 12 個月。

Read more

青年藏行山杖等原獲裁無罪 高院發還重新考慮後 原審改裁罪成判囚3月

青年藏行山杖等原獲裁無罪 高院發還重新考慮後 原審改裁罪成判囚3月

2019 年 9 月 2 日清晨,22 歲男子被指在葵涌遭警員搜出士巴拿及行山杖,早前裁定管武罪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原審重新考慮。

裁判官林子勤周三(13 日)聽取陳詞後,裁定被告罪成,即時囚 3 個月。官指,他原接納被告錄影會面中,稱士巴拿、行山杖用於自衛,惟受制於高院裁決,以及考慮被告沒作供,故此次不予比重。官續說,被告警誡下曾有「入罪性陳述」,即他稱擬保護連儂牆,考慮袋內裝備等,指唯一合理推論是擬在爆發衝突時以兩物攻擊他人。

一直望向官的被告聞判,即時別過臉。官又指,本案所涉物品較控方呈上案例破壞性低,以判囚 5 個月為量刑起點,並酌情減刑至囚 3 個月。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