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男子,因失戀、失業倍感壓力,借酒消愁。酒後在石峽尾邨用一塊約兩公斤的石頭襲擊一名路人頭部,並連番拳打腳踢。傷者被送院後,昏迷危殆,需進行開顱手術,留醫 14 日。
男子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處 34 月監禁。暫委法官黃國輝觸摸涉案石頭後指,石頭大而堅硬、凹凸不平,可見案件情節嚴重,官續指「人生梗有高高低低」,可以借酒減壓,而非犯案,不能因此減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男子,因失戀、失業倍感壓力,借酒消愁。酒後在石峽尾邨用一塊約兩公斤的石頭襲擊一名路人頭部,並連番拳打腳踢。傷者被送院後,昏迷危殆,需進行開顱手術,留醫 14 日。
男子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處 34 月監禁。暫委法官黃國輝觸摸涉案石頭後指,石頭大而堅硬、凹凸不平,可見案件情節嚴重,官續指「人生梗有高高低低」,可以借酒減壓,而非犯案,不能因此減刑。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王秉亮被指濫發 6,000 張「免針紙」,被控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承認其中 4 罪,其餘 2 罪存檔法庭。案件周三(18 日)在區院進行紐頓聆訊(法律 101 文章),王穿白色襯衣、紫色羽絨應訊,神情平靜。
辯方開庭時指,王經長時間關押備受壓力,失去案發期間的記憶,放棄作供,另指王關押時寫的信件,解釋是因為「耳仔軟」,故發出「免針紙」,而他坦白承認控罪,深感後悔,希望法官接納並從輕發落。
法官郭偉健提出多番質疑,指王是專業醫生,不應因「耳仔軟」而忘記專業守則,又問辯方王是否屬濫權、是否因貪錢而犯案。官最後要求辯方再呈交陳詞,押後至 7 月 11 日判刑,期間王續還押。
34 歲男警在 2024 年 10 月休班期間,於元朗公路駕駛電單車時失控翻側。男警及後被起訴一項「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罪,今年 5 月認罪,周一(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一年,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指被告同意感化報告,並強調他獲上司一致好評。裁判官指,考慮了被告認罪、沒有人員傷亡、初犯等因素,強調社服令不是義工而是懲罰。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王秉亮被指濫發 6,000 張「免針紙」,被控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承認其中 4 罪,其餘 2 罪存檔法庭。案件周四(5 日)原定於區域法院進行求情及判刑。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力陳,被告最大的錯誤,是錯誤理解他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中,可發出免針紙的酌情權;又指據衞生署指引,發出免針紙須經過醫生或專家檢驗,但所需的設備「即使係政府診所都未必做到」。辯方又指,被告曾為幾千名病人接種疫苗,可見非一面倒發出免針紙。
法官郭偉健質疑,2022 年 5 月後,超過九成病人均獲被告發免針紙,「點解被告可以吸引到啲完全唔想打針嘅人去呢?」又指被告發免針紙可收取的診金,相比為病人打針獲發的政府資助多,「收入就會增加好多啦喎?」
郭偉健指,需要聆聽被告一方說法,方能判斷是否信納他,真誠誤會其酌情權範圍,而這方面對量刑有影響,決定押後案件至本月 18 日作紐頓聆訊(參看法律 101)再作判刑,屆時被告將出庭作供。
27 歲無業男子被指去年 8 月就盜竊罪應訊時,以粗口辱罵裁判官徐綺薇。他並自稱是「新義安」成員,稱「我大佬盧冠」,而自己是「斜鼠哥」,另被起訴兩罪。他周二(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侮辱裁判官、聲稱三合會成員等 3 罪,被判囚 5 個月 2 周。
案情指,男子當時要求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 8 個月,以候其聘請律師,惟官只給予 8 周,男子聞言即斥「嘩,咁撚少呀,唔撚係吓」。官要求控方記錄他說粗口後,男子再發粗言並自稱是「新義安」成員,官遂要求控方考慮加控。男子被捕後稱,當時只是罵庭上警察。
45 歲男警被指 2019 至 2021 年間,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隱瞞財務狀況,意圖使對方批出合共約 28 萬元。警員周三 (2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餘下另一項欺詐罪獲撤控。
案情指,他在 2020 年及 2021 年兩度向「遮仔會」借貸,涉報細每月需就其他借貸的還款數目,以及隱瞞自己有「自願財務安排」(俗稱債務重組)。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是為應付離婚官司等,而私家偵探最後搜尋到前妻在外地再婚的證據,被告明年 4 月將還清債務,又指本案與「七警案」的案情同樣特殊,望法庭「格外開恩」。官押後到 6 月 11 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被高院法官駁回,蘇周二(27 日)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再被駁回。據了解,蘇一方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49 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3 年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數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卻隱瞞未清還的款項,或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以騙取貸款,被起訴 17 罪。
他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9 項欺詐罪、涉款 80 萬元,另外 8 項控罪獲撤銷。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6 月 3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情提及,被告已於去年辭職。廉政公署發稿指,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至為重要,提醒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王秉亮被指濫發6,000 張「免針紙」,被控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 4 罪,其餘 2 罪存檔法庭。本案為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事件中,首宗被定罪的案件。
辯方求情指王行醫逾 30 載,一直以懸壺濟世為目標,被捕時戴上頭套及手銬,為其一生恥辱。法官郭偉健押後至 6 月 5 日判刑,並表明「判社會服務令嘅可能性係零」,但應辯方要求索取社服令及背景報告,期間王須還押。
官又指,另案涉及逾萬張「免針紙」均被全數起訴,質疑為何本案有不同處理,直言「王醫生有著數喎」。
法律101| 甚麼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雙方爆發衝突。警方事隔 4 年半、於 2024 年 6 月底重新拘捕 5 名男子,控以暴動等罪,其中 4 人周四(1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透露,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擬認暴動罪,第二及第四被告擬不認罪,案件將於 2026 年 5 月 4 日開審,為期 20 天,屆時將一併處理認罪被告的答辯及求情。案發時未成年的第三被告申請放棄保釋,即時還押,其餘被告則繼續擔保。另外,第五被告去年 10 月提訊時沒有到庭,當時法官已發出拘捕令。
控方於庭上透露,案件有 240 位事實證人,亦會傳召政府化驗師作專家證人;庭上將播放長達 182 分鐘的錄影片段。第二及第四被告並無招認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