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獲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早前有意參與律政司上訴案但被拒,申請上訴許可亦遭高院駁回。
鄒幸彤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四(18 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判詞指,鄒幸彤沒有按法官指示,以「介入者」等身分加入訴訟,加上她否認作出受禁行為,不能成為與訟方,法官亦已運用酌情權考慮她提交的反對理由;上訴庭另下令鄒一方支付約 10 萬元訟費。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8.4-10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潑水節襲警案;街頭奏《願榮光》判囚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辯方結案指黃振強非誠實可靠 「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辯方上周開始結案陳詞。指從犯證人、自稱「屠龍」隊長黃振強的證供不可信,指他作供時砌詞狡辯,是「好識得利用人」的機會主義者;又指他漠視「屠龍」不用槍、炸彈的共識,私下策劃殺警行動,隊友蒙在鼓裡、成「替死鬼」。 辯方又指,「屠龍」成員是勇武派,但「勇武唔係等於想殺人、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指 2019 年時不少人仇警,但串謀殺警是另一回事,「屠龍小隊」示威時使用汽油彈,亦不能與炸彈殺警相比;而即使黃振強有份參與串謀,亦不代表其他「屠龍」成員有參加,「香港係冇連坐法的」。 針對各被告的證據,辯方指不否認被告張俊富參與暴動,但不代表有參與本案涉放炸彈、謀殺的嚴重罪行。張銘裕則即使曾參與軍訓、試槍,當時串謀計劃尚未形成,故不屬本案串謀之事。至於嚴文謙,辯方指在過往的行動中,嚴多次缺席,例如表示「陪緊條女」、「要返屋企呀」等,及至 12 月 8 日行動前,嚴又一度表示「會遲到」、「唔得閒」,隨後遭黃及隊友埋怨才現身。案件周一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涉街頭奏《願榮光》 七旬翁認無牌演奏及籌款囚18日、充公二胡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期間,七旬翁李解新被指在觀塘、葵涌等地,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及籌款等 12 罪,周二(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8 罪,餘下 4 罪存檔法庭,被判監禁 18 日。案情提到,國安處展開「先發制人」的調查,暗中觀察被告,並一度以煽動罪拘捕他。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就同類案件受審時干犯本案,顯示非單一事件,斥他冥頑不靈。另外,控方指被告有機會「死心不息」犯案,申請充公在住所檢取的二胡獲批。 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射水襲擊警員及記者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三(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輔警盤問下確認,當日身上戴著擴音器,但沒警告現場人士,且一直面帶笑容;並同意當時感覺不到有惡意針對,亦同意是與市民打成一片、與民同樂。他指,當日沒有於記事冊紀錄事件,因潑水代表祝福,「當初冇諗到會牽涉到呢個情況 ,過咗一兩日沉澱返,覺得呢個情況唔 OK」。他又指,現時認為「咁樣潑警察,咁樣用水槍射警察,係一個襲警行為」。 控方傳畢證人,官裁定表證成立,除第三被告將作供,另外兩人不作供、不傳證人,押後至 8 月 23 日續審。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