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今年 4 月 5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 1 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質疑安排有違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原則,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周三(17 日)頒下判詞,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請各方在 14 天內,擬定不早於今年 7 月 8 日的審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 4 月 5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 1 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質疑安排有違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原則,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周三(17 日)頒下判詞,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請各方在 14 天內,擬定不早於今年 7 月 8 日的審期。
一名 43 歲男子 2021 年,因胃氣問題到尖沙咀一家醫療中心求診,內窺鏡檢查期間休克,送院搶救後不治。其家屬周一(15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負責醫生及醫療中心涉嫌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及、或合約責任導致意外,向兩方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一名科大博士生 2019 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警方於金鐘 612 集會時,無警告下發射催淚彈,對他構成襲擊,要求警方賠償 7.5 萬元。律政司早前代表警方,以「瑣碎無聊或無理纏繞」為由,要求審裁處剔除申索但遭拒。律政司不服審裁處的決定,上訴至高等法院。
高院法官潘兆童周一(15 日)頒下判詞,判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駁回申索,律政司另獲上訴訟費。
判詞指出,申索人本身同意警方發射的部分催淚彈是合法射出,變相警方需要進行極大範圍的調查,解釋每一名警員發射每一枚催淚彈的因由,「幾近大海撈針」。法官認為要求警方基於申索人不明確的申索,進行如此規模的調查,「是不成比例和不公平的」,亦會對警方造成壓迫。
屹立香港仔避風塘逾 40 年的珍寶海鮮舫,在 2022 年 6 月被拖離香港期間沉沒,「姊妹船」太白海鮮舫早前獲批閒置船隻允許書,有望繼續留港營運。有船廠於 2022 年 11 月入稟高等法院,指原與持有該 4 艘船的公司達成協議,以象徵性 4 元購入船隻,會在處理船隻後獲得 540 萬元。惟珍寶海鮮舫沉沒後,協議不了了之,故要求法庭頒令賣方公司繳付處理費餘款及交出船舶。
高等法院去年頒下臨時保存令,下令珍寶海鮮舫持有人盡力保留船底部件,當時未有處理太白海鮮舫的保存問題。高院周一(8 日)正式下令太白海鮮舫持有公司保存船隻,直至訴訟結束為止。
判詞透露,太白海鮮舫於 2023 年 3 月被拖至中山維修,並已拆解至只剩下船殼。珍寶海鮮舫及太白海鮮舫的持有公司爭議,協議旨在付費讓船廠處理船隻,並非出售船隻;原告方船廠則強調,船隻蘊含獨特歷史背景,一旦損毁難以逆轉,無法以金錢衡量損失。
2024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22 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及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等法律界人士出席典禮。
張舉能致辭時,提到新高等法院的工程計劃,指高院將保留原址並擴充規模,又寄望資深法律執業者能踴躍申請加入高院法官行列。林定國則指,中國正與多個國家商討成立國際調解院,中央人民政府已申請將舊灣仔警署,改建為國際調解院總部之用。
翹英教育早前宣布全線結業,其債權人上周五(12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將翹英教育母公司清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已排期於 3 月 20 日聆訊。
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被控藐視法庭,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兩名事主供稱,步出法庭後遭人包圍,指罵「畀假口供」,亦有人舉中指、說粗口,當時感到害怕。涉案死因研訊的案件主管供稱,女被告距離人群 2 至 3 米,大叫粗口及「死啦你」,形容她「吶喊助威」、指揮他人。案件主管又指,雖然當時女被告戴口罩,「但佢發出聲音係聽到」。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45 歲患抑鬱單親母,被指 2022 年 2 月,因不滿兒子不專心網課等,朝地掟碗、平底鍋等洩憤卻傷及兒子;其後又因兒子反鎖門,遂用打火機點火,稱擬「嚇吓個仔」,卻引濃煙入屋。她早前承認虐兒及縱火兩罪,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後,獲裁定上訴得直,改判囚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另施加須接受社福主任指示、輔導等條件。
答辯方主張,本案判刑應著重如何指導答辯人正確教子方式多於阻嚇性。3 名法官則指她已是第二度犯虐兒,須考慮阻嚇性。而判處緩刑,按例仍可施加類似感化令的條件,最終裁定原審的判刑原則性犯錯、刑罰過輕,改判緩刑。
高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裁決後表示,「今次真係最後一次機會㗎喇,有啲咩事就要即時入獄㗎喇,你都知道你唔係咁樣教仔㗎啦。睇報告,你個仔讀書唔差,操行都 B 㗎,係好操行。你都唔想佢有事㗎嘛,你真係諗清楚。」答辯人稱明白。
警方 2017 至 2018 年派出臥底蒐證反三合會,該臥底其後任數宗案件控方證人,指證 38 人涉自稱是三合會成員等。當中一名岑姓被告於 2021 年被裁定罪成,翌年上訴得直、發還重審,同年另一裁判官審訊後再裁定罪成。被告再次提上訴,周二(21 日)在高等法院獲裁定上訴得直,同時撤銷其定罪及判刑。
法官張慧玲指,得悉岑再被定罪不久,該臥底就同一臥底行動於另案作供後,被暫委裁判官裁定他不可信,「我其實都覺得有唔妥㗎喇,呢件案件」,指該臥底已非首次被裁定不可信,「咁多情況之下,畀唔同嘅法庭唔信佢」。張慧玲又指,再審裁判官審訊時,一度拒納辯方法律代表解釋,又不容許再盤問該名臥底,稱上訴人「不可能得到公平審訊」。
官認為不應再發還重審,「唔可以話件案簡單,但唔係嚴重到,要費時失事要第 3 次(審訊)」,遂直接下令撤銷其定罪及判刑,判詞稍後頒布。
西環一間麥當勞今年 6 月發生斬人案,一名 29 歲男員工涉以刀刺傷另一名男子,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二(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將改控被告企圖謀殺罪,並擬將案件交付高等法院處理,獲裁判官崔美霞批准。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押至 12 月 21 日作提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