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8

47人案 何啟明、劉偉聰完成作供 何啟明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認為聲明是指「一系列權力」包括調動議程、否決預算案等,且簽署者可選擇用否。何又供稱,不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而他或民協的支持者,都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 劉偉聰供稱,不同意「五大訴求」,又指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認為屬邀請行政部門干預司法事務。劉又稱,不曾簽署〈墨落無悔〉,亦沒有授權他人加其名字,其團隊亦沒有為他簽署,至今仍未知原因。何、劉完成作供,同屬九西的黃碧雲選擇不作供。九東唯一不認罪的被告施德來將作供。 首宗煽動案上訴 「快必」一方指須證意圖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二(4 日)在高院上訴庭處理許可申請,是 1997 年後首宗煽動罪上訴案。 譚得志一方指,煽動罪須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及暴力元素,又指根據《國安法》,危害國安罪行的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即只有高院有權處理。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等 3 名法官聽畢陳詞,表示將於 9 個月內頒下判決理由。 康橋之家前院長涉性侵被索償 供稱被插贓嫁禍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律政司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及兩間公司索償約 134 萬元。 原告方邀請法庭考慮家人供詞、事發片段,指片段雖無直接拍攝到性侵經過,但顯示張健華召事主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張健華一方則指,事主患有被害妄想症,拍攝事發片段的院友則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張健華接受盤問時質疑,原告方剪輯閉路電視片段,「要非禮佢都唔係阿媽嚟之前啦」。對於警方檢獲有張精液及事主 DNA 的紙巾,張辯稱被人誣陷,又指稱有人插贓嫁禍。 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 死因研訊召開 患抑鬱症的 58 歲聾啞男子,於 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事隔 3 年,死因庭周四(6 日)就事件展開研訊。死者女兒供稱,父親表示頭痛欲看診,他在手語傳譯員陪同下,提到有自殺傾向,後入住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與醫護以紙筆溝通。她指父親出院後自殘,包括頭撞升降機門、拿剪刀傷害自己等,又指「好驚醫院」,質疑「點解入院之前之後狀態差咁遠」。 死者的主診醫生供稱,死者入院時的自殺風險屬中度,醫生處方抗抑鬱藥等藥物,出院時情緒平穩、沒明顯自殺風險。她指,一般會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聾啞病人,但事發正值新冠肺炎初期,指病毒會致命,「我哋擔心搵翻譯員入病房會交叉感染」,未必能夠頻繁安排傳譯員。 7.21襲擊將近四年 再有4白衣人被控 元朗 7.21 襲擊事隔近 4 年,再多 4 名男子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周五(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4 人被拒保釋,須還押候訊。據了解,4 人均為白衣人。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立場》案完成結案陳詞 官押至 10.4 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至今歷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本周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 控方援引多宗舊案例,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又指何桂藍及潛逃海外人士的行為有損國安,「根本唔應該關注」,而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媒對政府不利的意見容易令大眾誤會。 辯方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指他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又指《立場》是在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社會有人情緒不穩,不能「入我哋數」,「我哋係咪要做埋心理醫生,要心智未成熟嘅人唔好睇?你話要用咁低水平入罪嘅話,傳媒真係唔使做㗎啦」。 47 人案 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本周完成共 4 天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彭供稱,2017 年成立「香港青年創業聯盟」,推廣粵港澳大灣區創業資訊,初選期間曾「俾人笑我係大灣棋」,而他在不同場合用「選舉語言」以爭取選民認同,包括在論壇稱「敵人是共產黨」,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 彭又解釋,就算事前有細看〈墨落無悔〉聲明,「我要好坦白同法庭講,我都會簽,因為依一份係鬥黃嘅書嚟嘅」。彭又稱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 《願榮光》禁令案 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律政司早前指,在限期前收到一名市民擬提出抗辯。據了解,該人為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七一立會暴動案 官拒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被告適宜審訊。辯方周二(27 日)申請分拆案件,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法官周三(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定不接納分案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控方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作供,陳供稱案發當日在主席梁君彥同意下,首度發出「紅色警示」,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人士」都應撤離,而保安員亦曾指示在場人士離開。立會助理秘書長韓律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紅色警示」屬勸喻,無法阻止議員留在立法會內,而保安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容許使用者進出大樓。 岑子杰同性海外婚姻上訴 終院擇日頒判詞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終審法院本周審理岑一方的終極上訴。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上訴方認為,若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會向社會大眾傳遞錯誤訊息,令人認為同性婚姻比不上異性婚姻。上訴方強調,異性與同性伴侶關係本質平等,沒有分別,伴侶間均可以互相愛護、互相依賴。上訴方提出三項爭議,質疑現時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及《基本法》下規定的平等權利。 其他焦點新聞: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8-2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8-24

《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一市民擬提抗辯、另一組織擬以利害關係方參與 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將於 7 月 21 日審理。按法院命令,擬提出反對者需通知警方,期限周三(21 日)屆滿。 律政司晚上回覆《法庭線》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記協周三(21 日)亦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47人案|公民黨改政綱沒公布 鄭達鴻:相信公關上憂予人「縮得好勁」印象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3 日)展開第 72 天審訊。法官追問公民黨於《國安法》後更改政綱,但沒公布的原因。鄭達鴻稱黨沒透露,「不過我相信係一個公關嘅考慮」,又指黨憂慮「畀人哋嘅一個印象係佢哋縮得好勁。」 鄭又供稱,前黨友李予信 2020 年 6 月 12 日參加街頭活動被邀請入警署,其後公民黨討論找李參選超區。法官問黨是想找一個看似為「街頭戰士」的人?鄭否認,稱「只係佢哋想畀人攻擊嘅時候,可以有呢樣嘢講出嚟。」官其後再問,最好他有被捕過?鄭答「係。」 鄭又透露,曾與李予信「有啲拗撬」,又引述當時勝出區選不久的李稱,不想參與落區派傳單「咁機械性嘅工作」,並稱想專注地區工作。案件下周續審。 警方引《國安法》細則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2020 年 8 月 10 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和多名集團高層,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黎智英 3 天後入稟要求歸還「新聞材料」,法庭其後下令暫時封存資料。警方 2022 年 7 月 8 日,據《國安法實施細則》申獲新搜查令,容許搜查從黎手機取得、約 8,000 多項「新聞材料」。 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敗訴後,上訴至上訴庭同遭駁回。黎智英不服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周一(19 日)頒下判詞,指黎一方提出的法律觀點,在過往申請從未提及,加上警方已檢閱相關資料,議題淪為學術討論,拒絕批出上訴證明書,並下令黎須付訟費。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 押至下周一結案陳詞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3 日審訊,原訂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惟控方指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症狀不輕,又指處理本案「要多啲體力」,希望押後 14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1-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1-17

47人案|辯方案情展開 鄭達鴻: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6 日)展開第 68 天審訊,被告鄭達鴻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有議助和資深黨工認為要簽,而自己兩度反對,認為「唔應該話簽就簽,個『黨格』會無咗」,惟意見不獲採納。 鄭又提到自己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指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都會在預算案拋出「柑欖枝」或甜頭,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到時無可能唔同意」。他又稱,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會申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而「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 鄭並稱,沒有收過由戴耀廷發出、港島區協調協議文件的初稿及最終版本,他亦認為 35+「十分之不可能」達成。案件下周續審。 律政司申令禁播《願榮光》 案件7.21審理 政府3網站發布禁令傳票 律政司上周一(5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廣播、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案件周一(12 日)進行「法庭指示」聆訊。 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律政司一方表示,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而是「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以及「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庭上亦討論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律政司一方建議在警方、律政司及香港政府官網發布文件、在警署報案室張貼連結至該文件的二維碼,以及發布新聞公報。案件排期 7 月 21 日審理。 政府周三(14 日)指,已把相關文件上載 3 個網站,而有意抗辯人士,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提出,並須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指明的個人資料,在收悉相關文件後,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另外,聆訊當日律政司代表未有向記者透露姓名,律政司同日回覆查詢,就該代表身分表示「沒有補充」。《法庭線》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翻查資料及網頁庫存,她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並曾於 2021 年代表律政司,處理《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惟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未有顯示張女士的紀錄。 法官陳嘉信判詞4度被質疑 其中一份涉98%抄襲 張舉能:嚴肅訓誡 上周五(9 日)一宗民事案判詞,揭發《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嘉信就「黃道益案」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該案被告在上訴時指陳撰寫的判詞,逾 98% 內容皆來自原告的書面陳詞。上訴庭批評陳全盤抄襲原告,必然會令敗訴一方感委屈,覺得法官「走捷徑」及放棄了其司法責任,最後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另一名法官重審。而上訴庭在判詞援引兩宗涉「司法抄襲」的案例,原審都是陳嘉信。 另外,上訴庭周三(14 日)審理另一宗原審同為陳嘉信的案件時,再度質疑陳的判詞「廣泛整合律師陳詞」,表明對其判決只會「給予很少或不給予比重」。 司法機構周二(13 日)回覆查詢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會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他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表示明白和同意。 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有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去年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4-1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4-10

蔡玉玲查車牌案上訴終極勝訴 判詞:沒理由將真誠新聞調查排除在外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被指為跟進元朗 721 襲擊事件,向運輸署虛報車牌查冊用途,2021 年被裁定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 6,000 元。蔡提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申終極上訴,終院 5 名法官周一(5 日)一致裁定蔡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罰款。 法官認為,運輸署署長有權要求蔡玉玲交代車牌查冊的理由,但署方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 「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這選項以外。因此,蔡在證明書的陳述不屬虛假。法庭又認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一詞既不清晰也不明確,考慮到過去媒體獲發證明書的次數,蔡作為記者「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其新聞工作用途包含在內,故下級法院推斷蔡作出虛假陳述,對她造成實質及嚴重不公。 蔡玉玲表示,喜見法院再次肯定,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對我嚟講,好似好耐無遇過一件開心嘅事」。她又提到,自己被捕至今歷時 30 個月,「呢幾年可能我哋都發現,好多嘢無聲無息消失咗,但我相信心入面嘅信念,始終好難畀人攞走。無論今日勝訴定敗訴,我覺得過去呢幾年嘅堅持,已經係一件有意義嘅事」。 律政司入稟申禁制令 禁公眾播《願榮光歸香港》 高院排期6.12聆訊 律政司周一(5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廣播、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下周一(12 日)處理「法庭指示」聆訊,由高院法官陳嘉信負責,預計時間 15 分鐘。 《法庭線》向司法機構及特首辦查詢,陳嘉信是否仍是《國安法》指定法官,司法機構未正面回應,僅指所有審理國安有關案件的法官或司法人員,於審理期間均是指定法官。特首辦則指,按《國安法》第 14 條的規定,指定法官的資料毋須公開。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覆核許可被駁回提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最終被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智英不服判決,上周四(1 日)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11月審理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終審法院周四(8 日)向律政司一方批出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排期於 11 月 22 日審理,擇日頒下判詞,聆訊 5 分鐘內結束。終院法官指,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有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論點,批出上訴許可申請,但未有批出牽涉重大不公的理由。 鄒幸彤束馬尾、身穿綠色外套,笑向旁聽人士揮手,並手持一本筆記本。鄒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吳宗鑾代表,開庭前兩人走向被告旁,與鄒對話。鄒於散庭時稱,「多謝大家記得!」律政司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代表。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及歐盟代表亦有旁聽。 47人案|法官裁定16名不認罪被告表證成立 13被告擬作供 47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8-6.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8-6.3

47人案|第16周審訊完成 法官裁定 「共謀者原則」不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 16 周審訊完成。控辯雙方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共 3 日後,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共謀者原則」不適用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前共謀者的言行。 換言之,該日期前被指為共謀者、屬「傳聞證據」的相關言行,可用作證明言行曾經發生,但控方不能將內容當成事實依賴。法官又強調,上述裁決未就證據比重達決定,而裁決理據押後頒布。黃碧雲、林卓廷及何桂藍等被告的代表大狀指,將就「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陳詞。案件下周四(8 日)續審。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審期料增至逾80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辯方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駁回,案件周二(30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控方將傳召 6 名關鍵證人,另於近日新增兩名專家證供,講述使用社交媒體及制裁的法律影響。法官李運騰推算,控方舉證、連同辯方案情、雙方結案陳詞等,預料審期會由原訂 40 天,增至 83 個工作天,歷時約 4 個月。 7.1立會案開審 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 劉頴匡、孫曉嵐等7人認罪 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網媒記者馬啟聰等。案件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劉穎匡、孫曉嵐等 7 人承認暴動罪。 王宗堯等 5 人否認暴動罪,而王與另一人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王回應傳媒提問時指,按照其認知,他在事件中有參與的部分,並不牽涉到控方的指控。他會以平常心、誠實面對審訊,「只要自己誠實咁講說出自己嘅部分,無論係點都好,我覺得都可以勇敢面對。」 聽障男生襲警案重審 官剔除招認、裁定無罪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一(29 日)踏入第五日審訊。裁判官鄧少雄指,男生錄取口供時,沒有合適手語專家在場,又指他當時肋骨骨裂,不論原因為何,被告都不應該在受傷情況下錄取警誡口供。官認為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在公平情況下獲取警誡供詞,裁定剔除其招認。 官同日並作出裁決,指當時有片段錄到,一名不知名警員對其他警員說「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本席認為不論該不知名警員說以上說話時,只是態度輕率,沒有好好選擇他使用的字詞,還是另有別情,從當時環境來看,都是令人不安」,終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光城者案|被指策劃炸彈襲擊 21歲男判囚5年8月 3人被判入教導所

6 名男女,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 5 人被起訴時為 15 至 19 歲的中學生,早前承認交替控罪,另一名被指為主腦、案發時 17 歲男生則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五(25 日)在高等法院,判現年 21 歲青年監禁 5 年 8 個月,另外 3 名未滿 21 歲青年則判入教導所。另外兩人申請押後判刑,將於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法官指,案發時香港社會氣氛不穩,不少人訴諸暴力以表達政治訴求。被告以象徵香港法治的法院作為目標,嚴重削弱司法尊嚴。法官又指,網上有關製作爆炸品的資訊隨處可見,亦容易取得相關物料,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其中 21 歲青年曾租用賓館,罪責較另外 3 人重,判囚 5 年 8 個月。另外 3 人角色較次要,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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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14-2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14-20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認罪被告林景楠周一(15 日)出庭作供。他接受盤問時同意有考慮勝選機會等,擬由立法會進出口界轉至新東參選,後在初選表現不好,再宣布回到進出口界參選。林又解釋,因社會氣氛而以「敗壞」形容功能組別選舉制度。 時任新東選舉主任楊蕙心則供述裁定何桂藍提名無效的過程,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提供兩則何的 Facebook 帖文,她要求何解釋帖文內容。她又同意,裁決理據是由他人撰寫,自己同意並簽署。 另外,辯方盤問時揭露,國安處警員用於網上截圖搜證的 FB 帳戶,曾在戴耀廷的專頁帖文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作供警員承認帳戶只有警員使用,但自己沒印象曾發留言,又同意法官指,該留言有可能激起他人進一步留言。 控方周二(16 日)傳畢所有證人,控辯將爭議「共謀者原則」。法官將案押後至 5 月 29 日續審,讓控辯準備書面陳詞。辯方大狀沈士文指,部分被告方擬就爭議聯合陳詞,重點議題包括普通法下的「共謀者原則」會否受《國安法》影響,以及該原則的適用範圍。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7.21結案陳詞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否認「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當日截查被告的便衣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她見被告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示威,故將他們截停。警員指,多次向被告表露身分,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情緒激動未有依從,最終以「阻差辦公」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後,陳朗昇選擇作供,解釋因自己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故希望問清截查警員的資料,「如果中間有咩差池,我都可以根據我問嘅資料跟進投訴。」控方指,陳朗昇應提醒警員不要公開其身份證資料,陳表示,當時忙於向警員解釋並非不合作,若如控方所言行動,「恐怕件事更煩,要更多時間。」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作結案陳詞。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排期8.9審理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7-1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7-13

47人案 控方匿名證人供稱新西會議上「光明正大」攝錄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4 周審訊完成。控方匿名證人 X 供稱,在初選新界西協調會議拍片及錄音,用作「研究」,並在回應辯方質疑時稱「我唔係秘密(攝錄),我係好光明正大咁攞出嚟影。」X 另供稱,戴耀廷曾提及想「推翻政府」,辯方質疑口供沒提,X 答稱「以我嘅理解,即係我覺得,逼特首落台,就係要推翻政府」。 鍾錦麟本周完成作供。由於施德來、彭卓棋確診,案件周四及周五不設聆訊,暫押後至下周一(15 日)上午續審。辯方消息指,控方將應辯方要求,下周傳召認罪被告林景楠出庭,接受辯方盤問。 聽障男生襲警案重審 辯方播片有警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 19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裁判官鄧少雄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在庭上播放片段,顯示有警員曾稱「我同阿 sir 對埋故仔先」,認為警員意思是想統一各人說法。辯方又指,警司僅稱被搶去胡椒噴劑,他其後向拘捕警員劉志威表示遭被告「襲擊」,劉以為「襲擊就係打警察」,故誣衊被告作出「打警察」的招認,務求令被告招認與警司供詞互相吻合;劉不同意。 辯方陳詞指,劉的證供「強差人意」,指劉供稱安排聽障的被告致電母親,要求她到警署,情況如某港產片的內容,「屈個視障嘅人偷睇國家機密,令人哭笑不得」。案件押至 5 月 29 日續審,裁判官屆時裁定被告招認的呈堂性,是否表證成立。 蔡天鳳案 涉案村屋檢獲外套驗出前家姑DNA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今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另 2 人則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各被控一項意圖協助罪犯罪,案件周一(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透露,於涉案私家車座位血跡、涉事村屋內發現的人體下肢和煲具,均驗出死者的 DNA ,另外在屋內檢獲的外套則驗出前家姑的 DNA 。前家姑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 7 月 31 日再訊,以待警方檢驗電鋸、刀,鎚子等逾 30 件工具。被告出庭應訊時神色平靜,死者前家翁鄺球不時望向旁聽席,前家姑李瑞香則一直低頭。 光城者案 23歲男被控「串謀恐怖活動」交付高院 警方國安處 2022 年 10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30-5.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30-5.6
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展開第 53 天審訊,鍾錦麟在控方主問下,提及曾於 2020 年 4 月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私下對戴表示憂外面風聲說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致所有人遭取消參選資格。鍾並引述戴當時稱,「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鍾又供稱,同年 5 月尾,戴約見他和其他區議會主席討論初選票站,並指戴席上提及「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同埋係有共識喇」。此外,鍾供稱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自我介紹是「立場姐姐」時,何兩度在被告席大叫「肯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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