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有 16 名被告不認罪,經過 118 天審訊,原訟庭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與陳仲衡裁定當中 14 人罪成。《法庭線》深入分析,並比對庭上證供,整理法官的進路、裁斷的理據,以及他們對證據的考量及處理。
關乎 14 名被告的上訴聆訊將於 7 月 14 日開始(見報道),預計部分原審的爭議與裁斷,亦會繼續成為上訴的焦點議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民主派初選案,原訟庭 3 名法官裁定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逼使特首讓步,屬於「非法手段」,後果必然嚴重阻撓政府。但多名不認罪被告提出,沒有收到戴耀廷發出的「35+」協調文件,對協議非完全知情,而參選者就運用否決權亦未有達成共識。
法官指戴耀廷以 WhatsApp 發送文件,而戴與區諾軒有多人的電話號碼,加上各人亦知悉有關否決權的討論,認為足以裁定被告必然有收到文件。就何桂藍,官指觀乎她在庭上多次提出反對,指若沒收到文件,難以相信她不會追問,裁定她非誠實可靠。
至於否決權共識,官以戴耀廷宣布不要求簽署協議,終引發〈墨落無悔〉出現一事,推論協調已有共識。至於「會運用」與「會積極運用」的分別,官指〈墨〉的出現已令這問題變得無關重要,形容該聲明是加強推動戴耀廷目標的「額外機制」。
47 人案原審裁決理據分析系列 第五篇(共五篇,連結見文末)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5 人經審訊後定罪,判囚 5 年,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今年 5 月被上訴庭即日駁回,拒批上訴許可。
上訴庭周五(4 日)頒判詞指,雖然部分被告沒證據證明他們被捕前的情況,但原審「絕對有權依賴其席前整體證據的疊加效應,作出有罪推論,定罪並無不妥」,而法庭沒必要為沒出庭作供的被告,構想各種可能脱罪的情況。
判詞又指,年輕等因素在嚴重罪行前,能起的求情作用有限,原審不予酌情權減刑,上訴庭不宜干預。
Podcast 上周焦點 23條首宗司法覆核 馬俊文不獲提早釋放覆核上訴被駁回 咬斷警手指囚5年半 杜啟華獲釋後須守監管令 申赴英讀書被拒提覆核 何俊仁多項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 陳輝旺死因研訊 專家:不認為警員力量足致移位 南丫海難研訊 政府化驗師:海泰號有否裝鋼板對事故影響不大 反恐第二案 控方質疑第四被告沒向家人投訴被警毆打 10.6灣仔5人暴動無罪發還原審 罪成囚2年至3年2周 蔡天鳳案 兩人助前夫出逃罪成判囚6月 女被告准保釋候上訴 《立場》案 林紹桐煽動定罪上訴排期2026.9聆訊 創「金錢自由」符號藝術家認刑毀判緩刑 專題報道 反修例六年 近半暴動被告已出獄 5個青年如何在新生活前行? 黎智英案供詞整合 黎作供52日說了甚麼?
轉眼間,反修例運動已經 6 年。《法庭線》統計,因街頭事件被判囚的約 1,300 人之中,大部分人已出獄,當中超過 300 人是刑期較長的暴動案被告。這幾年,他們由警署、法庭去到監獄,時間好像凝住,承擔了刑責之後,時鐘才重新開始滴答滴答地運轉。
記者訪問 5 個大約 25 至 30 歲的青年,他們出獄幾個月至幾年,不約而同說在監獄的生活簡單一點,環境不好但苦中有樂,憂慮亦較少,出來之後遇上不同挫折,那種不安、未知與陌生可以很折騰人。
新生活展開,人卻在過去與未來之間浮沉,他們如何前行?
編按:受訪者均為化名
本身具律師資格、現就「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還押的何俊仁,政府憲報周五(27 日)公布,他涉多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行並罪成,律師紀律審裁組今年 5 月裁定他違反《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原則,予以譴責及暫時吊銷其律師執業資格 3 個月,另須就相關事務費支付逾 18 萬元。
憲報引述審裁組指,何俊仁未有恰當規範自己的言行,並且以相當可能令行業聲譽受損的方式行事,亦作出與律師身分不符的行為,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信譽及行業聲譽。
翻查資料,何俊仁涉及 3 宗煽惑罪,包括 2019 年 10.1 灣仔集結案,同年的 10.20 九龍遊行案,以及 2020 年六四集會案。他在 3 案中皆認罪,並被判囚。
PODCAST 上周焦點 反修例六年數據 近2400人被控13類罪行 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兩被告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的士司機陳輝旺疑遭「箍頸」後亡 涉事警改稱「掂頸」 南丫海難研訊 港燈職員知沒水密門但沒匯報 反恐第二案 兩被告供稱曾被警員打 10.6灣仔|兩男暴動無罪發還、罪成候判 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控方指被告稱對著女兒太大壓力 蔡天鳳碎屍案|控方指為脫罪抹黑死者 前家姑否認 社民連4人無牌籌款等12傳票罪成 官指黑布可符招貼定義 官中教師被指發不當言論遭革職覆核勝訴 政府上訴指帖文鼓吹暴力 遭食環署檢走大批月餅 官裁膳心小館申訴有效 8.8再訊料排期審理
反修例運動至今 6 年,警方指拘捕逾一萬人,檢控近 3,000 人,但未提供罪行分類數字。《法庭線》過去數年追蹤暴動案件,今年擴大範圍,整理及分析超過 2,000 宗在街頭發生、涉及不同控罪的法庭案件,用數據回顧這場至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社運。
2019 年 6 月 9 日,民陣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有示威者凌晨逗留立法會「煲底」被控非法集結,揭開連串案件序幕。政府起初拒撤回草案,社會醞釀爭取「五大訴求」,示威衝突漸變激烈,至 11 月達至高峰——理大衝突的其中一天有 242 人被控暴動(見文末圖輯)。
記者統計最常見的控罪,發現律政司起用暴動、非法集結、管有非法用途工具、襲警/阻差,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次數最多,共逾 2,350 人次被控。記者亦以 13 類控罪追蹤到 2,382 名被告,發現當中 71% 人至少一罪成;而被判囚的 1,285 人之中,大部分刑期在一年以下,當中 29 人的總刑期達至 6 年或以上。
6 年過去,未完的案仍有數十宗。涉及爆炸品的反恐條例第二案已審逾 100 天,仍在繼續,而最後一宗理大暴動案明年開審。部分進入上訴階段,王宗堯、孫曉嵐等人的 71 立法會暴動案排期今年 12 月審理,林卓廷等人的 721 非白衣人案則尚待排期。
反修例六年 至少44人被律政司刑罰覆核 案發時未成年14人多改判拘留式刑罰
反修例六年 禁起底等6項臨時禁制令仍生效 至少16人被控 律政司:不評論會否檢討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9 人先後提上訴。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 12 月 16 日開庭處理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預料需時兩天。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分別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及罪名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 3 年 9 個月,餘下兩男一女被告則認罪,被判監 2 年 5 個月。
陳虹秀不服定罪及判刑,於本月 7 日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暫未有聆訊日期。
相關報道:
陳虹秀專訪|暴動案重審 「抱著二八心情去準備」 一位社工的入獄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