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部分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其中涉 6 人的第二案,4 人已與「平屋」達成和解,餘下兩人自行抗辯,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居民以司法覆核案理據抗辯,指「平屋」沒制定合適安置安排等。法官陳錦泉則指,高院已裁該案敗訴,裁決具約束力,「根本就係冇嘢再審」。官指,法庭沒管轄權審理同一論點,若聽取相關證供、陳詞,屬「搗亂香港司法」。
另外,官再度關注承諾書條款,形容「泥水佬開門口,過得自己過得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建議「平屋」一方再索取指示,考慮會否修改承諾書內容,「變得合理一啲」。案件周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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