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本月底結業的願榮光咖啡館(Not One Less Coffee),被指男廁天花板及廁盆內壁有持久污漬,遭食環署票控「食物業處所不衞生」及「衞生設備不清潔及維修不妥善」 2 罪。
公司負責人周三(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指「我哋已經好努力做清潔」,發現情況後便清潔乾淨,2 罪共罰款 3,500 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將於本月底結業的願榮光咖啡館(Not One Less Coffee),被指男廁天花板及廁盆內壁有持久污漬,遭食環署票控「食物業處所不衞生」及「衞生設備不清潔及維修不妥善」 2 罪。
公司負責人周三(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指「我哋已經好努力做清潔」,發現情況後便清潔乾淨,2 罪共罰款 3,500 元。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另外 8 名成員或義工,去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設街站,遭票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共 26 張傳票,案件周三(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陳寶瑩指,有兩宗與本案控罪相關的上訴案件將進行聆訊,希望待相關判決,再決定答辯方向,裁判官曾宗堯押後案件至 8 月 16 日再訊。
周嘉發於庭外向記者稱,望「謹守街頭可以發聲嘅空間」,故將「據理力爭」,又指「忍無可忍」,強調街站設置已十分簡陋,「唔希望再褪」。
警方於 2022 年拘捕 4 名男女,涉操控兩名未成年少女賣淫、與女童非法性交等,4 人早前承認「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導致另一人賣淫」等共 17 罪,4 人周二(20 日)在區院被判監 18 至 45 個月。其中曾被女童 Y 視為男友,後來安排 Y 賣淫的次被告被判囚 45 個月。
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引述兩事主的創傷報告,稱事件對兩女童造成很大負面影響,均患有創傷後遺症,其中女童 Y 向醫生稱「無嘢可以幫到我」,負責醫生則指是首次看到受害人有如此精神打擊。
官又指,成年人聽到未成年少女要賣淫,理應要勸阻,而不是利用少女的無知獲利。對於辯方稱本案沒有涉及威嚇或使用暴力,官反駁指被告利用手袋、金錢利誘事主。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二(20 日)首次於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1 日再訊,以給予法律意見及確認警方沒有進一步文件。控方沒反對,並補充指警方於今年 2 月 2 日向辯方提供文件。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期間還押。
2023 年 3 月,一名男子倒斃尖沙咀酒店,警方調查後,指一名曾到案發現場的男子,涉「落藥」迷姦另一男子,2 男因涉迷姦案或同類案件被捕,包括一名男警。32 歲男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周二(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另一名涉案被告,28 歲市場推廣主任被指落藥迷姦等,早前已被加控誤殺、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等 12 罪。
就男警一案,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控方不反對保釋,裁判官批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外出、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居住報稱地址、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其英國護照及回鄉證,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2020 年,食肆「龍門冰室」的一名廚師主管清晨於店外受襲,4 人涉案被捕,2 人早前認罪、餘下 2 男否認「有意圖而傷人」罪,經審訊後,周一(19 日)在荃灣法院大樓(暫代區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林嘉欣指疑似施襲人士於戴口罩,而畫面不夠清晰,故未能單憑髮型、衣着、身形等辨認他們是否被告;又指事主未能認出施襲人士的身分,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
法官另提及,在審訊過程中,暴露了警方在「多處程序」上的缺失,「特別是檢取閉路電視片段的手法……希望警方汲取教訓。」
兩名 2 歲及 4 歲的女童在 2023 年 6 月 25 日,疑家中誤食大麻糖後昏迷,4 歲女童一度失去意識,留醫 ICU。女童父親否認兩項虐兒及一項藏毒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周一(1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 8 個月。
辯方求情時稱,戒毒所報告指被告沒有毒癮,且考慮被告初犯、重犯機會不大,希望法庭從寬處理。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則指,首兩項控罪涉及疏忽照顧兒童,舉例指長女的情況較嚴重,曾留醫 ICU,情況危急,直指兩罪為「頗為嚴重嘅情況」。
3 名安盛金融有限公司保險代理人,被控在 2015 至 2017 年,串謀另一代理人訛稱 4 份保單由對方辦理,詐騙安盛佣金及獎金共逾 118 萬港元,兼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約 275 萬港元。當中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周五(16 日)在區院被裁定 4 項串謀欺詐,及 1 項串謀洗黑錢罪全數罪成,還押至 3 月 25 日判刑。
暫委法官王證瑜裁定,涉案保單實際由部分被告經辦,其他被告亦對此知情,必定有協議使用不誠實手段,令安盛蒙受損失;他們也不可能不知涉案戶口收取的佣金,是犯罪得益,故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2023 年 3 月,一名男子倒斃於尖沙咀酒店,警方調查後指一名曾到案發現場的男子,涉「落藥」迷姦另一男子。28 歲男被控一項「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罪,周四(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加控誤殺、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及盜竊等 12 項罪名,共涉及 7 名男事主。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至 3 月 28 日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被告續還押。
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現職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2023 年 5 月疑因不滿車輛收到違泊告票,涉在關車門時撞到警員,被落案起訴一項襲警罪。招不認罪受審,周四(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暫委裁判官周羨頤指,涉事警員「反口覆舌」和強詞奪理,庭上證供與其證人供詞和記事冊有出入,未能依賴其證供。官指,沒證據證明被告將車門打開多少,亦沒證據顯示警員在案發時身處車門間哪個位置,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招重文在庭外被問到事件是否一場誤會,他稱:「一定係(誤會),因為我根本都無做,真係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