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被控理大內、外暴動等罪。其中一宗涉 8 人案件,原有 4 被告不認罪、正接受審訊,其中 3 人在審訊中途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涉及理大外的暴動罪,另一理大內暴動罪則獲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判刑,3 名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指,3 名被告當日都是到場急救,雖然在開審後第 5 日才改認罪,但辯方不爭議大部分案情,望法庭仍可給予 20% 認罪扣減。另外,其中兩被告為夫妻,女方有為丈夫撰求情信,遭法官陳廣池質疑,為何男方沒同樣為妻子寫信,指伴侶比父母親密,「感染力大過機構社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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