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三(30 日)進行第 28 日研訊。5 人陪審團於早上約 10 時 30 分退庭商議,至下午 5 時仍未有結論,死因裁判官周至偉押後至周四早上再續。
陪審團退庭商議前,官指經考慮後認為今次不適宜提供「嚴重疏忽誤殺」為基礎達至「非法被殺」的裁決,陪審團只需以「非法行為誤殺」為基礎考慮。周重申,該基礎需在「毫無合理懷疑」標準下,肯定警員林偉榮「以死者頸部為目標,作為帶死者上警車的手法」是具意圖、非法、危險的。
周續指,若陪審團接受林警的說法,即事件是意外,便無需考慮「非法被殺」;若不接納是意外,但只要認為林警的說法「有可能是事實」,同樣不需考慮「非法被殺」。據周引導,陪審團可考慮 5 個裁決選項並提出改善建議。
第 26 天研訊|官稱若裁非法被殺 需肯定頸傷由警員有意、危險、非法行為所致(第 27 天因黑色暴雨警告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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