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庭上播放科大生被告的錄影會面,講述性交過程,又指與事主有共識以性行為「交學費」。
辯方指,有警員向被告稱「認咗好小事,但係如果你唔認罪,令到阿 sir 難做,都唔會畀你好過」,被告因受到威嚇、誘使,故作出招認、虛構情節;負責錄影會面的警員庭上一概否認。案件周五續。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庭上播放科大生被告的錄影會面,講述性交過程,又指與事主有共識以性行為「交學費」。
辯方指,有警員向被告稱「認咗好小事,但係如果你唔認罪,令到阿 sir 難做,都唔會畀你好過」,被告因受到威嚇、誘使,故作出招認、虛構情節;負責錄影會面的警員庭上一概否認。案件周五續。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二(15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事主早前指,消防員被告強行與她肛交。
辯方指,事主供詞出現不同版本,指她最初沒向警方提及肛交一事。事主解釋,她只向警員提及「普通」性行為,「肛交屬於非一般」。辯方追問,事主表示不願肛交,事後卻為男方口交,質疑男方可能會「食過返尋味」再次突襲。事主稱「我覺得好痛但冇咩感受」,並同意不反對再發生「正常」性行為,否認杜撰事件。案件周三續。
時任教師、消防員等 5 男子,被指 2023 年與透過交友程式 Heymandi 認識的 14 歲女童非法性交,周五(1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女童錄影會面指,很多人在 Heymandi 游說與她發生性關係,因為她朋友不多,希望維持和網友的關係,所以決定「豁出去」。
她在錄影會面提到,一名自稱科大生的男子替她補習數學後,表示「無理由白做」,要求和她發生性行為,當作「交學費」。她供稱,之後結識一名自稱消防員的男子,對方強行要她肛交,令她疼痛流血,事前沒問及其意願。聆訊下周一續。
現年 31 歲男子被指於 2023 年在教育大學迎新營(O Camp)、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飛鵝山等場合,窺淫、非禮及強姦女子,共涉 5 名事主。被告否認 5 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周四(10 日)裁定 5 罪全部罪成。
案件原定周五(11 日)判刑,法官杜麗冰下令索取強姦案事主的創傷報告,並着辯方預留求情陳詞,案件押後下月 9 日求情及判刑。庭上透露,被告曾在教大修讀健康教育。
2023 年 6 月,一名女子報案指 14 歲女兒疑被盜去手機,警員調查發現女童手臂有瘀傷,揭發她與數名在交友程式認識的男子性交。時任教師、消防員、科大學生等 5 名男子,否認與女童性交、作出猥褻行為、肛交共 13 罪,案件周三(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指,女童在交友程式 Heymandi 的帳戶名稱有「14歲走甜唔約唔需要零用」字眼,有被告以補習為名約她到住所性交。庭上播放多段酒店 CCTV 片段,顯示穿校服的女童與被告入房。控方另引述女童指,任教師的被告曾用帶「箍住佢、拖住佢喺間房到行」。
38 歲匡智會時任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強姦輕度智障女院友,案件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5 男 2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以 6 比 1 大比數裁定 3 項強姦罪成,並一致裁定餘下 2 項強姦罪成。案件押後 10 月 14 日求情及判刑。
審訊時,事主供稱 5 次強姦事件是在宿舍的職員房、她睡覺的房間發生,被告曾沒使用安全套下插入。事主的床單驗出有被告的精液,被告解釋當天穿短褲、天氣熱「流咗好多汗」,強調沒在房間內射精。他又指事主曾表達喜歡他,但他沒上報,覺得 X「一個女仔喺宿舍冇人湊,好慘」,所以想「畀佢有虛構嘅幻想,畀到生存希望佢」。
38 歲匡智會時任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強姦輕度智障女院友,案件周二(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法官游德康總結供詞及引導陪審團,料周三早上退庭商議。
官指強姦罪的定義為男性下體插入女性陰道,不一定需要射精;另一方面,若事發時違反事主個人意願而她屈服,已屬就範,就範不等於同意惟不一定有反抗行為。官亦提醒陪審員,裁斷時亦不應受個人感受影響,而他們可運用人生常識及經驗考慮事主與被告的關係等事實。
38 歲匡智會時任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強姦輕度智障女院友,案件周一(31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控方指,事主 X 智商不足 10 歲,被告作為助理舍監,二人關係不對等,又指被告解釋牽強、有違邏輯,尤其指因穿短褲流汗致床單有精液,屬「天方夜譚」。相反,X 的證供提到多項細節,亦與證物吻合。
辯方則指,陪審員不應因同情 X 而降低控方舉證標準,強調本案屬刑事審訊,非道德審判,又指 X 即使智障,亦可能因怕被責罵「作啲嘢出嚟」。辯方認為,X 證供矛盾、情節跳躍,有如拼湊出來的故事。
38 歲匡智會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性侵輕度智障女院友,被控 5 項強姦罪,案件周三(2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事主 X 的胞姐供稱,胞妹過往沒有幻覺、幻聽或精神異常,服藥時未曾抗拒。她形容胞妹為人心急,「有時講得耐,佢冇耐性唔想聽,會敷衍你」,如有人向她發問,她可能只會回應「係係係」。
X 早前供稱,被告曾於深夜到其宿舍並強姦她。時任舍監指,被告主要負責巡視男宿,女學員宿舍應由女職員負責。辯方追問,被告亦可巡視女宿?舍監則回應「唔合理」,指不會由男職員獨自巡女宿。
匡智會轄下殘疾人士院舍一名助理舍監,被指於 2024 年五度性侵輕度智障女院友,被控 5 項強姦罪,案件周五(2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現年 23 歲事主心智等同 9 歲小童,無法保護自己免受他人利用,法律上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控方稱,被告在院舍房間性侵事主,事主疼痛下大叫「唔好」,警方後來在房間床單找到被告的精液。
事後診治事主的精神科醫生供稱,事主有狂躁抑鬱症病史,接受藥物治療後病情穩定,對強姦事件的嚴重性理解有限。辯方問及,事主曾有偏執想法,會否「妄想被他人陷害」。醫生回應,被害妄想是偏執表現之一,惟指事主曾服藥減低妄想和幻覺,案發後沒有精神失常,亦沒有妄想症狀。聆訊下周一續,事主將透過視像直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