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 彭周五(5 日) 第 5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彭及同案另一被告將於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 彭周五(5 日) 第 5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彭及同案另一被告將於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有示威者試圖從佐敦方向救助理大內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案,有 8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原定周五(5 日)裁決,惟有被告確診新冠肺炎,遂押後 9 月 21 日再判。庭上改為法官和辯方討論陳詞。 辯方爭議,有被告任義務急救員,出於人道救援義務,中立地向衝突任何一方的傷者提供醫療急救服務,認為雖沒案例,但根據國際法及普通法尊重生命精神,應為合理抗辯理由。本案是首宗辯方就義務急救員角色,引用國際法提出抗辯的案件。 區院法官練錦鴻表示,該國際法不適用於暴動案,對本案及本港均沒約束力,加上急救員在本港不如醫生等有條文訂明的法律地位,「好想同意你呢樣嘢,但係法律基礎係乜?」控方則表示,辯方「叫法庭考慮佢創作嘅嘢,呢樣係荒謬」。
政府合約男文員涉於政總辦公室內着一名女同事「除衫」,又伸手到她的胸前,他被控一項非禮罪;暫委裁判官布喜后周五(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惟下令還押至 8 月 19 日,待跟進精神科報告。 裁判官接納事主供詞,被告曾作出相關非禮行為;亦接納被告患躁鬱症,而辯方證人精神科醫生指案發時屬急性認知錯亂,例如在與警方錄影會面時,提及曾拉扯事主衣服,但現實並無發生的情況。 裁判官指,考慮到被告於工作期間,與事主相處一直相安無事。案發時卻在光天化日,鎖上房門非禮事主,行為相當怪異,對他的意圖存疑,又指難以排除被告因躁狂抑鬱症及失眠,而引致急性認知錯亂犯案。
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被指於 2021 年 12 月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無牌貯存屬第 2 類危險品的雪種氣體,被票控「違反危險品牌照上的條款/條件」罪及「未領有危險品牌照而從事有關的活動」罪,周五(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 7,000 元。 辯方於庭上認罪,並表示需時向保安局提出申請解凍戶口,才能繳交罰款。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應辯方申請,寬限至 28 日內繳交罰款。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 2021 年 3 月獲批保釋的彭卓棋,周五(5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豁免他 8 月 19 至 24 日宵禁、居於指定地址,及期間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
警方國安處 2020 年 8 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 2 名兒子和多名壹傳媒高層,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壹傳媒高層包括黎智英先後入稟,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法庭因應申請,下令警方暫時封存有關資料。 警方其後根據《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向法庭申請新的搜查令,上月 8 日獲裁判官批准,容許警方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約 8000 多項的「新聞材料」。黎智英一方反對警務處執行新搜查令,《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周五(5 日)開庭處理。 陳官聽畢陳詞後認為,黎一方只能透過司法覆核,或向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申請撤銷。黎一方表明將提出司法覆核。陳官續排期司法覆核聆訊於 8 月 22 日進行,屆時將一併處理覆核許可申請。 警務處一方:搜查令一經發出即生效黎智英一方:法庭未解封不准查閱 原告黎智英由大律師黃雅斌代表;被告警務處處長由孫靖乾資深大律師代表。 警方於 2020 年 8 月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檢取大量資料,包括黎智英兩部 iPhone 手提電話。警方當日取得的法庭手令,是根據《警隊條例》第 50(7)條發出。至於法庭今年 7 月 8 日批出的新搜查令,則根據《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1 第 2 條發出,主要針對「新聞材料」。 警務處一方陳詞指,除非搜查令被上級法院推翻,否則一經發出即生效;黎智英一方則反駁,陳官早前就警方 2020 年獲得的搜查令,已因應辯方申請交還新聞及涉 LPP 資料,下令暫時封存有關材料,因此未經法庭下令解封,警方即使有新搜查令,也不能查閱該些資料。 法官:司法覆核才可挑戰搜查令 陳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同意警務處一方陳詞,指黎一方只能透過司法覆核,或向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申請撤銷,才可挑戰該搜查令是否有效。黎一方承諾,會於 8 月 9 日或之前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最終安排覆核聆訊於 8 月 22 日進行。 … Read more
2021 年 12 月,18 歲男子被指在旺角機舖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警誡下稱「怕俾人追蹤」,早前承認一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周五(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香淑嫻指,考慮被告年紀尚輕,值得給予一次機會。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候選人許孝良,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聲稱因法律服務及個人儀表形象訓練等招致逾 4.6 萬元開支,以及企圖欺詐相關款項。他被廉署落案起訴兩罪,案件周五(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但須遵守新增的保釋條件。
2019 年 11 月 19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0 人被指在尖沙咀暴動,當中 8 人不認罪,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第四被告的僱主供稱,被告負責場地佈置,工作時會穿深色衣物,以免「搶鏡」。他指社運期間,公司為員工提供口罩及生理鹽水,以應對催淚彈。他指案發當晚,被告為婚宴「拆場」,並負責在酒店看守物品至翌日,但同意不知道被告期間有否離開酒店,以及為何出現在涉案樓宇內。案件周五(5 日)續審。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兩名案發時入職童樂居約 3 至 4 個月的幼兒工作者,周四(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承認掌摑 1 至 2 歲幼童及打頭 。 其中一名認罪被告,向控方提出願錄取「無損權益口供」(Non-Prejudicial Statement,簡稱 NPS),申請押後判刑,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押後至 9 月 29 日判刑,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一認罪則須還押至 8 月 18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另外,同案一名 23 歲被告否認虐兒,是童樂居案首名不認罪被告,案件排期明年 1 月 18 日開審。辯方指她不爭議有施襲行為,但會爭議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