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五一勞動節,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遊行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被控違反限聚令,被判囚 2 周、緩刑 18 個月,是首宗涉及示威、經審訊後定罪案件,8 人就定罪及判刑向高院提上訴。 案件周三(20 日)續審,律政司一方陳詞指,8 人遊行時明顯分開,但曾一起商量,口號亦是互相呼應,可推論具共同目的,強調政府有責任保障市民的生存權,又指若行使言論自由便是合理辯解,變相令限聚令的立法目的「蕩然無存」。 上訴方黃浩銘反駁,「高官、權貴飲酒食飯,佢哋真係令到限聚令蕩然無存啦,法官閣下!」法官黃崇厚訂於 10 月 18 日宣判,梁國雄、李卓人步入羈留室前,黃浩銘向兩人高呼「飲多啲水、做多啲運動!」旁聽人士則大叫「阿仁(何俊仁)晏晝(申請)保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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