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事隔一年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早前爭議控罪不合憲,收窄言論自由。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周四(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控罪合憲。 裁判官認為,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的行為,令選舉制度受挫,影響其他市民的投票權,控罪有其合法目的,亦沒有針對特定政治主張。蘇隨即認罪。裁判官判刑時接納被告有良好背景,重犯機會低,因一時愚蠢、缺乏法律常識而犯案,以監禁 3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2 個月,緩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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