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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12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2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4/4),第 49 日審訊:
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有出席新東首次協調會議的趙家賢,事隔兩日主動改口指經「多次回想後」,確認陳沒出席該次會議。鄒家成的代表大狀陳世傑開始盤問,指新東首次會議根本沒討論否決權,而鄒沒說「用盡方法係去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等。趙不同意。

周二(25/4),第 50 日審訊:
趙家賢完成作供,控方指下一證人為認罪被告鍾錦麟,但稱警方上周六(22 日)才破解到其手機取得資料,需時看有否控方可依賴內容等。法官李運騰直言情況令人非常不滿意,又關注會否需重召已完成作供的區諾軒、趙家賢作供。

周三(26/4),第 51 日審訊:
辯方稱仍未閱畢鍾的訊息,法官下令押後至下周四(5 月 4 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再度關注案件進度,包括認罪被告求情時間及認罪案情完成進度等。法官陳慶偉亦向控方表示,不希望再有「意外」(surprising)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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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23-2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23-29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律政司指法院無權干預 官押後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高院周五(28 日)處理兩宗申請。

律政司一方指,香港法院無權干預國安委的決定。黎一方則認為,國安委角色如「補底」,不包括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法庭有權及責任介入。他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能被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舉例指可以囚禁市民至死、充公資產,法庭仍無法介入,「恐怕要跟法治重大的一部分說再見」。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表示押後裁決,並於一個月內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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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一男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官指控罪地點人流疏落 另一男管武罪成

9.14牛頭角|一男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官指控罪地點人流疏落 另一男管武罪成
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發生衝突。警方事隔逾兩年半起訴 7 男。其中 2 人不認罪受審,裁判官屈麗雯周五(28 日)裁定,1 人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另 1 人在公眾地方非法管有武器罪成。

裁判官稱,控罪指次被告參與彩頣居外的非法集結,惟該處「人流疏落」,加上被告僅招認於淘大商場內參與非法集結,故裁定罪名不成立。有旁聽人士聞判相擁哭泣,而身穿白色襯衣的被告則低頭,表現平靜。

至於管武罪成的首被告,辯方求情指他雖曾誤入歧途,但浪子回頭、晉升機會因突如其來的檢控而擱置,案件有 3 年半的延誤;官要求控方就延誤作書面解釋,押後至 5 月 1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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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4警涉查販毒案時揑造搜屋紀錄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罪 官指一時大意疏忽非不可能
隸屬屯門總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 2018 年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4 人周五( 28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供稱因無油而改用另一車輛到疑犯家中搜屋,車輛進出紀錄及有警員翌日入油的證據,均支持被告說法;加上疑犯被捕後由警員看守,相信其護照是搜屋後帶返警署放入犯人財物表。

裁判官又指,被告能繪畫疑犯住所的草圖,認為他們接受廉署調查時緊張屬人之常情,收到控方文件後才憶起案中細節亦合理。雖然被告承認沒於調查報告提及換車一事,但他們搜屋時沒發現,加上已在疑犯身上搜獲毒品,裁判官認為被告一時大意,在無助案件的事情上有遺漏並非不可能,裁定 4 名被告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自招嫌疑,故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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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立克、阿華田當奶粉餵女嬰 母准自簽守行為 官斥「枉為人父母」

好立克、阿華田當奶粉餵女嬰 母准自簽守行為 官斥「枉為人父母」
23 歲女子被指於 2021 年,以好立克、阿華田等充當奶粉餵不足 1 歲女嬰,社工登門家訪見女嬰有異狀即送她入院檢查,後被診斷出營養不良、嚴重缺水、急性腎臟損傷等。女子其後於警誡下稱因經濟困難沒錢買奶粉,否認一項虐兒罪,原定周四(27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女子在庭上改承認案情,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最終她准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2 年。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枉為人父母」,又指「唔想養就唔好生」、「當人係狗仔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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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70歲男子元朗遭斬死4人被落案 2男被控謀殺須還押 3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2023 年 3 月 29 日,一名七旬男子於元朗康樂路遭人持刀斬死。4 名男子分別被控謀殺罪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2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指,按指示欲為首被告申請保釋;另一名涉謀殺的被告則無保釋申請,亦放棄 8 天的覆核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後下令 2 人均須還押候訊。辯方稱,將到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

其餘 2 名被告均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每日須分別到元朗警署和八鄉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接觸控方證人。控罪指,他們涉處理於謀殺案中使用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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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9.14牛頭角|涉打警臂、搶警棍 31歲男被控兩拒捕罪 一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9 月 14 日,大批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多人被捕。31 歲程式設計師被指遭警方追截時掙扎,包括擊打警員前臂、拖行對方逾 10 米,並試圖搶警棍。被告被控兩項拒捕罪,周三(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還押至 5 月 10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質疑兩名警員供詞不可靠,裁判官劉淑嫻指他們沒可能鉅細無遺記錄,又認為沒一一記錄細節屬「人性」,接納兩人供詞。裁判官又指,被告有頑強抵抗高級督察的意圖,裁定其中一項拒捕罪成。至於針對便衣警長的控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拼命往前走,沒有回頭望向他,不肯定被告知道對方是警員。她接納辯方所指,被告遭擊打腿部後,欲捉著警棍保持平衡屬自然反應,裁定另一拒捕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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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51日審訊 辯方需時審視鍾錦麟手機資料 押下周續審

47人案|第51日審訊 辯方需時審視鍾錦麟手機資料 押下周續審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6 日)展開第 51 天審訊。案件周二因應控方表示剛破解到鍾錦麟手機,辯方需時檢閱當中新資訊而提早休庭,亦未在趙家賢完成作供後傳召鍾。

相隔一日,辯方周三稱仍未閱畢鍾訊息,法官遂下令押後至下周四(5 月 4 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再度關注案件進度,包括認罪被告求情時間及認罪案情完成進度等,指他今年 9 月有案審理,惟法官數量有限,難以「換官」。法官陳慶偉亦向控方表示,不希望再有「意外」(surprising)發生。

翻查資料,李運騰為審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等 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的指定法官之一;該案暫定於 9 月 25 日開審,料需時 40 日。

周二報道:
47人案|控方稱近日破解鍾錦麟手機 法官關注或需重召證人作供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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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稱近日破解鍾錦麟手機 法官關注或需重召證人作供

47人案|控方稱近日破解鍾錦麟手機 法官關注或需重召證人作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5 日)展開第 50 天審訊。趙家賢完成作供,控方指下一證人為認罪被告鍾錦麟,但稱警方上周六(22 日)才破解到其手機取得資料,需時看有否控方可依賴內容等。

法官李運騰直言情況令人非常不滿意,指審訊已第 50 日,控方欠眾人解釋。主控萬德豪解釋指,鍾忘記密碼,警方為免撞錯密碼致手機資料清空,沒冒險破解,直至技術改良方成功。辯方稱,午膳才收到鍾的資料,涉逾 2,400 條訊息。

法官關注,會否需重召已完成作供的區諾軒、趙家賢作供,遂下令即時休庭,供辯方檢閱資料,周三再交代立場。另外,趙於盤問提及,2010 年政改方案時,他任民主黨中央委員,支持投票通過政府的政改方案。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0日審訊 趙承認不知新東協議否決權一點何時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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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母家中勒斃智障子 認誤殺續還押5.12判刑

49歲母家中勒斃智障子 認誤殺續還押5.12判刑
患抑鬱症的 49 歲母親被指於 2020 年 9 月在葵涌邨以膠枱布綁成繩子,勒斃智障及有自閉症的 21 歲兒子,並試圖割腕自殺不果。她否認謀殺罪,周二(25 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以「減責精神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為基礎的誤殺罪,獲控方接納。辯方指被告已還押一段長時間,認為法庭毋須索報告判刑。法官李素蘭則認為,有需要先了解被告目前的精神狀況,將案件押至 5 月 12 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心理、感化官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供稱長子年幼時已被診斷有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醫療報告顯示,被告多年來照顧 3 名子女,特別是有智力及行為問題的長子,令她長期受壓,及後被診斷患抑鬱症。長子從宿舍搬回家中居住後,被告情緒開始惡化,產生自殺念頭。案發當天她勒斃兒子後,再過量服藥及割腕自殺但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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