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一(11 日)於踏入第 20 日審訊。首席地政主任林熾輝接受盤問時確認,2006 年至 2007 年間,鄉議局關注丁屋申請人若「發假誓」會否被定罪,而政府曾與鄉議局表明,只會收回土地及取消建屋牌照,申請人無須負上刑責。
辯方亦指,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亦曾在與鄉議局會議上指,當局會「做得乾淨俐落啲」,不會「畀新個案再出現」,意指不會再有新個案因發假誓被捕;林熾輝同意林鄭就此表達清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一(11 日)於踏入第 20 日審訊。首席地政主任林熾輝接受盤問時確認,2006 年至 2007 年間,鄉議局關注丁屋申請人若「發假誓」會否被定罪,而政府曾與鄉議局表明,只會收回土地及取消建屋牌照,申請人無須負上刑責。
辯方亦指,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亦曾在與鄉議局會議上指,當局會「做得乾淨俐落啲」,不會「畀新個案再出現」,意指不會再有新個案因發假誓被捕;林熾輝同意林鄭就此表達清晰。
25 歲韓籍跆拳道教練被指今年初在家中掌摑女友,致對方耳膜穿孔,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一(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在控方申請下,裁判官高偉雄批准被告以 1,000 元簽保守行為 12 個月,撤回控罪。
一名 33 歲香港欖球代表隊球員,被指於 2025 年 9 月在中環一間酒吧非禮他人,被捕後再於中區警署踢爛門閂。案件周一(1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承認刑事損壞罪但否認非禮罪,裁判官高偉雄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26 日以英文進行審訊,將為事主安排特別通道出入,及在屏風後作供。被告續准保釋。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人涉嫌協助蔡的前夫鄺港智潛逃至澳門,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各判囚半年。女被告潘巧賢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周五(8 日)在高院處理,官押後判決。
上訴方質疑警員聲稱用兩分鐘完成拘捕、警誡、抄寫記事冊、除下頭套、解開手扣等程序,但她單在庭上抄寫記事冊已花逾 3 分鐘,故原審官接納其誠實可靠乃「天方夜譚」;又指潘起初不知欲離港者的身分,曾問另一涉案人,對方告知是「正當生意人」,並非販毒或通緝犯。
中年漢陳真 2019 年在太古城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其後遭「私了」。6 人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一名 20 歲男生一度改為認罪,他擬推翻認罪答辯,被原審法官拒絕,最終被判入獄 4 年半。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五(8 日)拒絕向男生批出定罪上訴許可;刑罰上訴申請則押後處理。男生指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誘導他認罪,但上訴庭法官指男生「很懂得避重就輕」,全程沒有清楚交代該大狀有何等失誤,又指原審法官拒絕讓他推翻答辯的理據極充分。
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五(8 日)在區院展開第八日審訊。
控方舉證完畢,區院法官姚勳智裁定 4 被告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將展開辯方案情。辯方透露,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將會作供,其餘 3 被告則不會作供。案件下周二續審。
Day7|辯方質疑總懲教主任為保烏紗 將郭紹輝「擺上枱」
34 歲男警涉去年 2 月在將軍澳一單位內,同日三度襲擊妻子,被起訴普通襲擊。案件周五( 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透露收到辯方要求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需時考慮,控辯申請押後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押後至 7 月 3 日再訊,續准被告以原有條件包括 5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等。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指,被告隸屬行動組,現已停職。
法律101|甚麼是「襲擊」?
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七日審訊。
辯方指一級助理被告郭紹輝曾向上級報告事主遇襲,觸發署理總懲教主任陳顯榮展開內部調查,質疑陳原打算「冚咗成件事」,直至事主報警,陳就將郭「擺上枱」,「諗住犧牲佢就算,最緊要你嘅烏紗保住,無人發覺你嘅失職」。陳顯榮在庭上一概否認。
Day6|一級助理郭紹輝口供:見譚力翀帶事主等人離開 不清楚目的
筲箕灣延齡大廈 16 樓 59 歲住戶,被指多次在天井「掟屎」,並損毀加裝的閉路電視鏡頭。她周四(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拋擲糞便或其他髒物」及刑事損壞兩罪受審。
15 樓住戶供稱,大廈發通告提醒勿高空擲物後,其單位冷氣機位開始被「掟屎掟尿」。她指獲法團同意後,在走廊安裝對向天井的鏡頭,某天聽到巨響後發現鏡頭墜毀,住所門外的鏡頭則拍到被告出沒。她另於廁所窗外設置鏡頭,拍到 10 次疑似「掟屎」畫面。辯方質疑她沒驗證是否尿糞,臭味或來自天并。事主否認,稱警察視察後亦覺得是糞便,並指「唔同㗎喎啲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