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將於 2 月 19 日處理案件管理聆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由 3 名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預計需時 30 分鐘。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將於 2 月 19 日處理案件管理聆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由 3 名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預計需時 30 分鐘。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2023 年 8 月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港警。鄧涉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鄧就其中妨礙公正一案,周三(14 日)在區院認罪。
案情指,鄧向 Telegram 群組「勇武 2.0」求助,獲成員轉介至一名叫「廢中」的人士,該人安排鄧購入涉案快艇、學習駕船等,最後由鄧駕船載另外 11 人潛逃;他們被告知到台灣後,將獲台灣當局接應。
法官練錦鴻稱,「呢單案件好受公眾矚目,唔希望倉卒作出決定同埋詳細理由…根據我手頭中嘅案例,差唔多一定係要監禁」,將鄧涉的兩案同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另待一宗上訴庭聆訊。該案為「12 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訴。鄧續還押。
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指 2021 年 10 月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對面住宅單位的一名女子,並分別於 Telegram 群組及社交平台公開發布該影像。他否認 1 項窺淫罪、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案件周五(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選擇作供,多番否認有意「偷窺」、「窺淫」,先後稱「點會係偷?我坐喺自己屋企張書枱」,又稱拍攝時沒掩蓋自己,「唔係拉底窗簾 ,挖個窿」等,亦指「我又唔係飛虎隊咁笠住個頭,我點暗中呢?」
控方問「你同唔同意見到有女性赤裸上身,你係唔係唔應該多望?」被告答視乎情況,稱「除咗一個男人會有好奇心,如果有個人赤裸上身,冇必要長期 staring」。辯方指「香港好多地方嘅樓同樓比較近」,被告的行為是「冇禮貌」,而將相片放上網「令人討厭」,但並非暗中觀察。案件押後 3 月 8 日 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7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
控方提到 2020 年初爆發新冠疫情,陳沛敏確認當時《蘋果》使用「武漢肺炎」字眼,又指黎智英覺得中國政府有所隱瞞,而他的看法會影響《蘋果》報道,例如將相關新聞「做大啲或者顯著啲」。
控方另展示黎智英同年 4 月刊出的專欄文章,提到「我們可以堅持下去的,正如陳沛敏說,是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的氣魄」。陳解釋,她應該在專欄曾經寫過類似內容,指當時社會運動已大致平息,但仍然有人出來爭取普選、五大訴求,「其實去到嗰個時刻,都知嗰樣嘢唔會落實到」,因此她佩服仍在堅持的人。案件押至 2 月 19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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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 月 29 日「8.31 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驅散時有便衣警員落單被追打,糾纏間頭盔跌在地上及一度拔槍。其中一人被指取去警察頭盔,受審後盜竊罪成。被告不服定罪上訴,周五(9 日)在高院處理。
上訴方陳詞時稱,上訴人將頭盔交給一名白衣男子,他作供時解釋是找人代為交還。暫委法官郭啟安問,「關佢咩事呢?佢又唔係警察」,質疑上訴人任意將頭盔交給「一個咩都唔知嘅人」。
法官又指,根據上訴方所言,「佢應該拎好市民獎啦…勇敢英勇保護香港警察財物」,問為何「唔做到足,唔做到底」,並指可將頭盔交去警局,稱「阿 sir,頭先暴徒搞搞震,我 keep (保管)住先」。官聽取雙方陳詞後,稍後頒下裁決理由。
「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服完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被捕。她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 3 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61 個月。她不服判刑,周四(8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五旬漢被控於 2019 至 2022 年間,於住所內強姦及非禮當時 13 至 15 歲繼女,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一項非法性交罪成,其餘 4 罪包括強姦罪,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周五(9 日)在高等法院判囚 2 年 9 個月。
暫委法官游德康表示,被告與事主 X 相差 36 年,斥被告利用繼父及掌握財政權力的身分,以金錢利誘她性交,嚴重違反誠信、違反倫理。
但法官提到,X 創傷報告內容與庭上證供有出入,對她是否因本案患上創傷存有疑問,又指不排除被告犯案,有可能受 X 影響,但會尊重陪審團裁決,視被告與 X 發生性行為下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7 日審訊,陳沛敏繼續作供,供述跟進「飯盒會」事項,另在回答控方提問時稱「會用 liberal」形容《立場新聞》的角度取態。
控方周四圍繞《2019 自由之夏》特刊提問,陳沛敏供稱特刊於 2019 年 9 月至 10 月三度以中、英文出版,並曾經「賣斷市」。部分版本印有價錢及標明「扣除成本收益捐 612 人道支援基金」。控方展示《蘋果》手機推播通知「推到國際!《自由之夏》出中英對照 eBook 登記免費睇」,詢問如何向國際派發特刊。陳指同事把刊物轉成電子版,讀者登記帳戶便可閱讀。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四報道:
黎智英案第26日審訊|陳沛敏確認《2019自由之夏》特刊 收益捐612基金 出電子版「推到國際」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包括一名案發時 14 歲男生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等罪,暫委法官鄭紀航周四(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定全數罪成。
3 人早前分別供稱,當日外出向候選區議員詢問洩漏事件、相約朋友調校控制器、以觀察者了解集會等。法官均拒絕接納,指 3 人辯解自相矛盾、強詞奪理、砌詞狡辯,絕不可信、也極不可靠。
法官指,案發時逾百人聚集,有人射鐳射光束、叫口號、設路障,而 3 名被告身穿深色衣物、蒙面,攜多樣裝備身處現場,惟一不可抗拒推論是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押至 2 月 14 日求情、2 月 27 日判刑,3 人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