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中年漢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寫有「仆街冚家剷死全家」,涉違反「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一年,並須支付 8,000 元訟費。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23 日)頒布判詞指,本案被告不僅簡單轉發貼文,而是從網上整合警員資料,再加上字句形容,是次違反禁令的行為尤令人反感。不過,考慮檢控涉及「過度延誤」,加上從被告停用社交媒體,相信他以後會謹慎使用社交媒體,接納他有悔意,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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