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認爬輕鐵車頂、城門河禁區划艇等 3人各罰2,000元 「唐狗」須還押候判

5男認爬輕鐵車頂、城門河禁區划艇等 3人各罰2,000元 「唐狗」須還押候判
一名自稱「唐狗」的 24 歲男子,在今年一月初發布名為「海陸空套餐」的影片,片中有人跳落輕鐵車頂、在城門河划艇,並攀上地盤天秤頂部使用航拍機。5 名男子其後被捕,分別被控「進入限制區域」、「故意危害安全」及「没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飛行」。案件周二(2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5 名被告承認所有控罪。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為年輕人的魯莽行為,無意造成傷害,而案中有兩名被告均在運動領域做出成績,事後有作彌補,盼法庭輕判。屈麗雯裁判官判刑時指,同意辯方所指被告僅貪玩,並無意傷害人或破壞財物,但不可忽略他們的行為對公眾安全構成風險。涉城門河河道划艇的 3 名被告,各被罰款 2,000 港元。

而包括「唐狗」在內,涉爬輕鐵車頂的 2 名被告則押後至 8 月 8 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唐狗」須還押候判,另一被告則續准保釋。

Read more

非法集結罪成17歲青年高院上訴獲撤罪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回復定罪即時服刑

非法集結罪成17歲青年高院上訴獲撤罪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回復定罪即時服刑
2019 年實施《禁蒙面法》後,多區爆發示威。當時 16 歲的男學生被指在黃大仙以電筒照向行人天橋的警員,原審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入勞教中心。男生後來向高院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提終極上訴,終院 5 名法官周二(25 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回復男生的定罪裁決及刑罰,他須即時服刑。

終院認為,原審裁判官及高院法官採取過於狹隘方式,處理現場 4 人在梯級以鐳射筆和電筒照射警方的行為,忽略現場環境。而當時男生意識到身旁人士以電筒及鐳射筆照射警方,又從當中一人手上接過電筒,與其他人一同照射警方,已可作出不可抗拒推論,裁定他有意參與非法集結。

Read more

哥球會就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 高院批申請許可 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環評決定

哥球會就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 高院批申請許可 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環評決定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二(25 日)頒下書面判詞,批准哥球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待案件進行聆訊。聆訊暫定於 8 月中進行,待訴訟各方確實日期。

Read more

童樂居|64歲前職員認虐待11幼童 掌摑、扯髮摔地、膠棒打頭等 判囚30月

童樂居|64歲前職員認虐待11幼童 掌摑、扯髮摔地、膠棒打頭等 判囚30月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64 歲幼兒工作員被指將多名幼童凌空扯起及摔在地墊,又涉掌摑幼童、扯頭髮及以膠棒打頭等,她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11 項虐兒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傷痛和罪疚,對涉案幼童和家長致歉,又指因年幼時遭父親體罰,令她不自覺地跟從,加上童樂居長期人手不足等因素令她無所適從,最終採用了過於嚴厲和粗魯的方式。

法官李俊文指,本案共涉 11 名沒反抗能力的幼童,從幼童大哭可推想被告將其摔倒的力度不輕,加上被告在其他幼童前施襲,令幼童驚嚇和不安,更甚會仿效被告的襲擊行為。法官指,判刑須保護弱小和具有阻嚇性,被告短期內多次干犯控罪,部分施襲情節較嚴重,最終判囚 30 個月。

Read more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 被告同意演奏旋律與《願榮光》一樣 惟歌詞「各有理解」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 被告同意演奏旋律與《願榮光》一樣 惟歌詞「各有理解」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於大圍、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裁判官陳慧敏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周二(2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作供,接受盤問。

控方盤問下,被告同意他拉奏的旋律與《願榮光》一樣,至於歌詞內容則各有理解。被告重申,拉奏的僅是「do-re-mi-fa-so-la-ti 7 個音符」,又表示自己沒有看到演奏的曲目會造成社會動亂。控方則指,被告的行為有機會破壞社會安寧。案件押後至 8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Read more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涉咒罵法官、虛構暴動案被告作籌款等 還押8.11判刑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涉咒罵法官、虛構暴動案被告作籌款等 還押8.11判刑
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周二(25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被告自 2022 年 2 月被捕起,至今已還押逾 16 個月。

法官練錦鴻押後案件至 8 月 11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控方另申請沒收被告及其舅仔的帳戶結餘,總額約為 37 萬元。

Read more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1日審訊 何桂藍:破局是指打破政權設下規則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1日審訊 何桂藍:破局是指打破政權設下規則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5 日)展開第 91 日審訊。何桂藍第六日作供,解釋「破局」是指當政權強制要求所有人跟同一套規則,若抗爭者可按自己規則行事的話,「就相當於打破咗政權 set 出嚟嘅嗰個 structure,破局簡單嚟講就係咁。」

她續指,2020 年中當時,她眼中的「死局」是《國安法》將正式實施,「當時成個社會係有好大嘅恐慌,覺得唔知可以點樣做落去,做乜嘢都無用,做乜嘢都只係送頭。」所以她在初選論壇發言時,「我最關鍵嘅目的就係要嘗試去說服香港人...我所見到嘅現實,就係喺呢個情況之下,香港人仍然可以有抗衡嘅諗法嘅」。

周一審訊時,解釋其參選宣言,指很多港人幻想能維持現狀,但認為不會因想留住「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我會形容呢個係所有參與 2019 運動嘅人嘅選擇」。另法官曾打斷何回答,促勿發表政治演說,何質疑官對立法會理解不足,稱其決定有瑕疵。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下
周一報道:
47人案|何桂藍解釋參選宣言 稱不因留住「浮沙上自由」接受香港被破壞現狀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Read more

47人案|何桂藍解釋參選宣言 稱不因留住「浮沙上自由」接受香港被破壞現狀

47人案|何桂藍解釋參選宣言 稱不因留住「浮沙上的自由」接受香港被破壞的現狀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4 日)展開第 90 天審訊,何桂藍解釋其參選宣言,指很多港人幻想能維持現狀,但認為不會因想留住「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我會形容呢個係所有參與 2019 運動嘅人嘅選擇」。 她又稱,認為初選論壇讓民主派辯論路線,讓選民了解後作出選擇,當時坊間很多聲音好想民主派團結一致,又覺得〈墨落無悔〉聲明爭議好煩,「但我唔同意嘅,我認為所謂嘅『鬥黃』,其實係啲好重要嘅路線 debate 嚟嘅。」 法官問及,初選是否浪費時間和金錢,何稱非常不同意該說法,法官一度打斷何回答,指與案有關會讓她回答,何質疑官對立法會理解不足,「你點樣分咩係 relevant 咩係唔 relevant!」法官則稱懂得判斷甚麼是有關,又指即使有錯都不是由何糾正。案件周二續。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0日審訊 何桂藍解釋參選宣言 何桂藍解釋參選宣言「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意思 何桂藍第五日作供,其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引述參選宣言一段: 國安法壓境,面對來勢洶洶嘅逼害同打壓,或者最理性嘅選擇,係認命、放棄抵抗;識時務者,會笑我哋螳臂擋車…但佢哋永遠都唔會明白,我哋前仆後繼,係因為我哋知道,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 就「放棄抵抗」,何稱她眼中有很多香港人抱有幻想,認為香港可以維持現狀,但指在「一國兩制」之下,「一國都不斷咁變化嘅時候,兩制係無可能維持不變,我嘅理解就係香港永遠都無可能留喺一個無民主但係有自由嘅幻想入面」。 她續解釋「一國不斷變」,稱「譬如中英談判,或者譬如之後好長嘅時間,至少國家主席個位都唔係終身制先啦,而我哋都見到 2012 年打後,中國大陸嘅情況係不斷咁惡化㗎,咁其實香港憑咩覺得自己可以偏安一隅,去維持住一個有自由有法治嘅一個地方呢?」 至於「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何稱,「守住法治」、「守住議會」的心態,「都證實咗只會令情況愈嚟愈差,事實上就係乜嘢都守唔住」,所以該句是指「要做我哋相信嘅嘢」,明知打壓下「唔去褪,而係去堅持我哋本身做緊嘅嘢,先至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 她舉例,「佢哋唔畀我哋進行真正嘅民主選舉,透過 DQ ,透過《國安法》去恐嚇同埋嘗試操縱個選舉,但係我會形容初選就係一場由香港民間去做,符合民主原則嘅選舉。即係話,我哋透過我哋實踐我哋相信嘅民主究竟係點樣樣,去抗衡佢哋對民主呢件事嘅打壓。」 參選宣言稱「面對極權我哋的確一無所有」何稱預期會受「法外」打壓 Beel 又引述: 面對極權,我哋的確一無所有,只能夠以我哋嘅人生、前程、甚至肉身同生命作為代價去抗衡國家機器。我哋唯一有嘅,就係其他香港人… 何解釋稱,選擇抗衡極權時預期會承受「法外」打壓,「一無所有」是指「我哋本身以為自己有嘅一啲保障,譬如法律上嘅保護,人權上嘅保護,甚至係當一啲事發生喺我哋身上嘅時候,到底傳媒能唔能夠影得到同埋公諸於世。」 Beel 另引: 多年以來,呢個不民主嘅議會,都係吸納、消弭街頭運動能量嘅地方,但而家民眾嘅強大的意志,已經走在政治領袖嘅前面。議員,就同前線、後勤、家長一樣,雖然不可或缺,但其實只係呢場運動嘅其中一個崗位。 何稱,立法會無法履行憲制責任、監察政府,而每當有選舉,關注點會轉移去選舉,續指每次的大型社會運動,最終轉化成選舉資本,但議會無法落實社會運動所爭取的訴求。 何續解釋另一句「喺今時今日嘅香港,議會要去助燃場運動,而唔係再拖抗爭嘅後腿」的意思,稱「就係好多市民其實都好清楚,或者甚至都會講立法會係廢嘅」,故議會要助燃運動,是希望說服這批市民,議會「仍然有一啲關鍵嘅作用」,但她直言當時的時空,無法想像立法會議員當選後有何方向。 何解釋與岑敖暉一同宣傳因岑想法「可以接受」 Beel 另問及何的初選單張,並展示其中 3 款,一款寫上「向世界展現 港人面對極權的頑強姿態」,以黑、黃色為背景,另附何桂藍與岑敖暉的大頭照;第二款寫上「中共推國安法 香港變一國一制」,以藍紅色為背景,附以何的大頭,單張底部亦有岑的照片。第三款則寫上「國安法打到黎 監控有冇得避?」 何稱,最後兩款應是她未宣布參選、積極考慮參選的時候發布。被問到為何其單張為何會有岑敖暉的照片,何解釋,每人於初選或立法會選舉投兩票,所有地區直選參選人都會與一名超區參選人「夾埋一齊」宣傳。 法官李運騰追問,是否因兩人有近似的政治想法,何其後答稱,「不如唔好用近似,用『可以接受』。」何又指,大部分單張內容均由她所撰,除了岑的自我介紹,但指「我啲單張寫咩,其實我係無畀過佢(岑)睇嘅,你而家問我佢啲單張寫咩我都唔係好知。」 何解釋「破局」是指當權者設不公規矩港人齊心可突破 何在提問下解釋單張部分用字,如「參與議會戰線不是因為仍相信制度…」一句,何稱,不是指入到立法會後可爭取甚麼,而是「即使個制度係咁不利於我哋,我哋都唔會甘心屈服。」 至於「破局」的意思,何指,在 … Read more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表證成 被告稱似「審政治犯」 強調音符「不帶政治色彩」

六旬翁涉無牌演奏二胡表證成 被告稱似「審政治犯」 強調音符「不帶政治色彩」
曾因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無牌演奏及籌款;他否認 4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 3 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

裁判官陳慧敏周一(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供稱一直到處拉二胡,從不曾持許可證,又批評申請許可證條件刻薄、過時。被告強調,法庭應為中立,審訊「有點像在審政治犯」,又表示藝術與政治應分開,自己非「港獨分子」,「站在藝術那一邊」。

控方則傳召一名警署警長,申請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稱曾以約 3 周研究《願榮光》,同意旋律與暴動、港獨等有「高度聯繫」。庭上呈上警長違紀紀錄,包括曾缺勤、曾被裁沒遵守警例等。裁判官指,會考慮其證供可信性。案件周二(25 日)續。

Read more

5 男涉到「阿布泰」分店叫囂 被控遊蕩 准保釋候審

5 男涉到「阿布泰」分店叫囂 被控遊蕩 准保釋候審
「民主派 47 人初選案」中,原本不認罪的被告林景楠,在今年初案件進行審前覆核時,改為認罪,並於審訊時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5 男子涉嫌到林創辦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旺角分店叫囂、大叫「林景楠」等。

5 男子包括兩名 14 及 15 歲少年,被起訴「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周一(2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9 月 7 日再提堂,5 人獲准各以 2,000 元現金保釋。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