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4 人經審訊後,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開審前認罪的 2 人,一同還押至 9 月 18 日判刑。被告親友向犯人欄高呼「保重呀自己!」、「阿樂!等你!」。

暫委法官陳慧敏指,不接納各被告及辯方證人稱,到場晚膳、等車等說法,批評他們的供詞不盡不實。就有被告案發時並非穿著黑衣,法官稱「不會就任何人的衣服顏色,而自動把他標籖為某一類人」。官表示,考慮所有環境證供,包括被告在窄巷被困等,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是遭警方追捕,而走入窄巷的暴動者之一,並壯大其他暴動者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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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與2男互毆 3人同被控普通襲擊 被告同僚稱2男突出現扯男警下車

休班男警涉與2男互毆 3人同被控普通襲擊 被告同僚稱2男突出現扯男警下車
一名休班男警去年 10 月 15 日凌晨,在屯門一巴士站涉與兩對情侶爭執互毆,5 人當場被捕。休班警多處受傷,送院時清醒。警方調查後,案中兩名被捕女子因證據不足獲無條件釋放,休班警與另外 2 男被指用手襲擊對方,3 人被控普通襲擊,案件周三(2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聲稱在案發當日,與男警一同到酒吧後坐的士離開的同僚作供,稱當日到達屯門安定邨後,突然有 2 名男子現身,拍打車頭及車窗,著司機及他不要下車。隨後同僚見到 2 男子拉扯被告,並合力把被告拉下車。他離開後,再收到被告電話,與其會合並陪被告求醫,看見被告頭部流血、手有擦傷。

辯方盤問時則質疑,警員聲稱被告被拉落車,但自己身為警察,卻不制止,亦不出示警員委任證表露身份,「全程乖乖哋坐喺乘客位」、「成 30 秒都冇反應」。警員回應指,他不表露身份是因未清楚發生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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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6 日)展開第 92 天審訊,何桂藍第七日作供,就 2020 年 7 月在 Facebook 提及「利用立法會選舉,觸發憲政危機」,何稱當時估計北京或港府會大規模 DQ 民主派候選人,「無異於宣稱香港嘅選舉係同伊朗無乜分別」,造成合法性危機。

庭上播放何於初選首日投票的街站片段,她提及「抗爭開啟真正歷史性變革嘅可能性」。何解釋是指港人 2019 年後有意識追求民主不可能永遠安全,亦不能迴避無法維持現狀及要自己落場,指人心改變「先至真正令到變革有可能發生。」

何又主動供稱,就既然認為立法會無用為何仍要參選的問題,自己當時回答不到,直至看到初選有 61 萬港人投票,指是無人能想像的局面,又稱政治行動有別於「好清楚咁有結果有原因有場所有動機」的法律場合,是在進行後才有可能找到意義。審訊周四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2日審訊 何桂藍:在議會應用盡書面質詢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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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 

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兩名死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未完全釐清,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2022 年 11 月被高院駁回,不服再提上訴。上訴庭周三(26 日)裁定難屬得直,下令就兩名遇難者召開死因研訊。

原審法官高浩文早前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駁回難屬的申請。但上訴庭認為,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too restrictive ),裁斷有錯。判詞又指,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包括「南丫四號」圍板高度不達標、「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等,都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

上訴庭最後指,雖然死因研訊「遺憾地姍姍來遲」,但希望對家屬而言,可令事件告一段落(closure to all of them)。有遇離者家屬指,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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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館東主認發布「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 求情稱願向年輕人分享教訓

拳館創辦人認發布「台灣是獨立國家」等20則煽動帖文 求情稱願向年輕人分享教訓
警方國安處今年 6 月,拘捕一名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指他涉在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煽動仇恨港府、鼓吹「港獨」和「台獨」等。被告周三(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周四(27 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涉於 Facebook 個人帳戶上,發布 20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及相片,內容包括指「好撚討厭共產黨」、「共產主義者是惡魔」、「香港已經係一個極權統治嘅地區」、「台灣是獨立的國家」等,亦發布可有「香港獨立」意思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辯方求情指,本案案情較輕微,沒有煽惑使用暴力,被告知悉帖文已越界,其言論大多屬情緒宣洩,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辯方指,被告創立詠春拳館,具有一定影響力,但他沒以此作出煽動行為,亦願在出獄後聯絡「國安教育機構」,向年輕人分享他因愚昧無知犯錯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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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旺角| 男子認「放工冇地鐵搭好嬲」腳踢警車發洩 准簽保守行為18月

8.31旺角| 男子認「放工冇地鐵搭好嬲」腳踢警車發洩 准簽保守行為18月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拘捕多人。案件中 16 人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禁錮等罪,當中一名 25 歲男子譚志達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在警誡下即時認罪,周三(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

案情指,譚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晚上,在旺角彌敦道 759 至 761 號,因不滿放工後沒有地鐵回家,用腳踢車牌為 AM7233 的警車,在車身右則留下約 6 寸凹痕。涉事警車維修費用為 2,400 港元。案情指,停泊於涉案警車後,另外兩架警車的司機聽到巨響,上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認罪,向警員解釋「放工冇地鐵搭好嬲,發洩吓,俾次機會。」

裁判官林子康考慮到被告警誡下即使承認控罪,案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其他人一起行事,被告身上沒有任何武器或裝備,事後表現充份悔意,重犯性低。官特別考慮到,被告願意向政府賠償維修費用,故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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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前活動助理涉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認2罪 准保釋8.9判刑

民政署前活動助理涉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認2罪 准保釋8.9判刑
26 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女助理涉於去年 7 月,先後 2 次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並獲得病假。廉署調查後,發現醫生在證明書開出的日子,並未為被告診症,遂起訴她 2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案件周三(2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 2 項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被告須交回當日薪金,即 418.52 元予法庭,並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9 日判刑,期間被告保釋候判。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 2022 年 5 月感染了新冠肺炎,其後傳染至全家人,包括被告的外婆。外婆其後痊癒,但於 6 月因年齡及身體問題離世。在 7 月時,被告感心情低落,思索親人離世會否與她傳染了肺炎有關,而被告案發當日的確有身體不適,但就用了愚蠢的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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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四度旁聽時穿黃傘圖案衞衣等 男子認藐視法庭 判囚2月緩刑2年、須付31萬訟費

涉四度旁聽時穿黃傘圖案衞衣等 男子認藐視法庭 判囚2月緩刑2年、須付31萬訟費
2021 年 12 月,中年男子被指四度在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審時,戴帽及穿著印有黃傘圖案的黑色衞衣等。其中一次,他被保安阻止後,強行進入法庭,推門時撞傷保安,又要求法官解釋,不能穿涉事衣物入庭,是否法官的意思。

被告周三(26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罪,法官陳健強聽畢雙方陳詞,下午頒下判詞,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並須向律政司支付 31 萬元懲罰性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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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92日審訊 何桂藍:在議會應用盡書面質詢權力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2日審訊 何桂藍:在議會應用盡書面質詢權力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6 日)展開第 92 日審訊。何桂藍第七日作供,辯方播放將軍澳地區論壇,何桂藍回答「如何破局」、「對港人被嚇怕而自我審查有何看法」等問題。法官問何所提及在議會「文攻武鬥」的意思,何指是多年來討論立法會的術語。

何引昨日證供指,「武鬥」是假設成為立法會議員,「我就有一個責任,即使俾人用一啲肢體上嘅方式去阻止我,都應該要提出我當刻要提出嘅嘢」。何另回答其代表大狀時指,有民主派議員覺得提出修正案會被拒絕,而不需要做,但她認為要用盡書面質詢權力,「你至少提咗個問題出嚟,都係一個畀公眾知道嘅機會,如果公眾係認為嗰條問題係應該要問,而(立會主席)梁君彥強行咁排除咗佢嘅話,咁公眾都應該係會覺得係梁君彥嘅問題」。

周二審訊時,何解釋在新東初選論壇提及的「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稱形容中共是極權是「學界共識」。法官一度問何的代表大狀對「極權」定義、日本及俄國是否極權,並指法庭是關注何當時的想法,而不是學術定義。何其後重申,同意形容中共是極權「係一個客觀嘅描述...褒義貶義呢啲無關係嘅」,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曾估計政府會大規模DQ 初選61萬港人投票是事前無人能想像
周二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下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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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下

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之下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5 日)展開第 91 天審訊,何桂藍庭上解釋在新東初選論壇提及的「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稱形容中共是極權是「學界共識」。

法官一度問何的代表大狀對「極權」定義、日本及俄國是否極權,並指法庭是關注何當時的想法,而不是學術定義。何其後重申,同意形容中共是極權「係一個客觀嘅描述...褒義貶義呢啲無關係嘅」,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

何另解釋有關「攬炒」的 FB 帖文時,指當時輿論所指的「攬炒」有一種自毀傾向,「好強調犧牲,好強調死」,但她認為「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她又指,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稱「攬炒」是絕望,指有關說法「抹殺咗 2019(運動)嘅創造性」。案件周三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1日審訊 何桂藍:破局是指打破政權設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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