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 6 月下旬 5 日內拘捕 9 人,日前正式起訴其中一名 53 歲無業漢,指他在 Telegram 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控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周二( 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由於被告目前留院,亦未有律師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把案件押後至周四( 30 日),或其更早出院時間,料屆時會處理保釋事宜。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國安處 6 月下旬 5 日內拘捕 9 人,日前正式起訴其中一名 53 歲無業漢,指他在 Telegram 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控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周二( 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由於被告目前留院,亦未有律師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把案件押後至周四( 30 日),或其更早出院時間,料屆時會處理保釋事宜。
KOL「玻璃朱」朱庭萱,2022 年初在灣仔酒後駕駛,撞傷一名菲律賓男子,其後多次拒絕「吹波仔」,6 月 7 日承認「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 兩罪,周二(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 2000 元、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 24 個月。 辯方陳詞指,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東華三院戒酒服務社工亦表示,朱是積極改過自己的人。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被指 2020 年身為律師會理事,先後兩次在未經授權下,披露香港律師會內部事宜。律師會同年 5 月通過不信任動議,並轉介投訴至律師紀律審裁組。 張上周五( 24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律師會轉介投訴時,繞過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及調查委員會,違反內部規則,涉程序不當,要求法庭推翻不合法決定,並於是次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擱置紀律聆訊程序。 律師會回應指,由於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不評論個別案件。
2020 年 2 月初,5 名青年被指在油麻地掟汽油彈,警方其後在他們租用的酒店房內,發現汽油等物品,並再拘捕多一名男子。案中 6 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等罪,當中 3 人早前認罪,分別判囚及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並處理另外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的男生認罪,裁判官下令兩人還押至 7 月 15 日再訊,候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餘下一名 20 歲女侍應不認罪受審。 控方傳召兩名警員作供,指案發當晚目睹以黑色面巾蒙面的 4 男 1 女,在馬路面掟汽油彈,其後在一樓梯更換上衣。案件周二(28 日)續。
患自閉症的 22 歲送貨員,被指在 2021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號召市民上街參與「平安夜革命」等,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辯方周一( 27 日)指,被告打算承認所有控罪,但仍會提出法律爭議,指煽動罪性質嚴重,因此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應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區院法官郭偉健聽罷陳詞,押後至 8 月 1 日頒布決定,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2016 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被揭種票舞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5 名幹事被指誘使親友參與種票,當中的總 5 名幹事及一名學生認罪,被判監 3 至 12 個月。律政司不服原審部分控罪同期執行、刑期過輕,今年 5 月底成功覆核刑期,6 人被加監 4 至 12 個月。 上訴庭周一( 27 日)頒下判刑理由,指法庭須對破壞選舉公信力、對政治制度造成長遠不良影響的舞弊行為,處阻嚇性刑罰。原審法官勞潔儀雖注意到案情嚴重之處,「卻沒有把它們反映到量刑之上」,其中刑期扣減、同期執行等命令,「明顯過於寬鬆」,是原則犯錯及刑期明顯不足,最終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
組織「光城者」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 7 名 15 至 24 歲的男女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 案件周一(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主理,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原訟庭的程序。當中 15 歲中四男生申請保釋再被拒,其餘被告則沒有保釋申請,全部還押候訊。 當中 6 被告自 2021 年 7 月首提堂後,至今還押近一年。
2019 年 8 月 11 日「港島東大遊行」,當日北角有懷疑「福建幫」聚集酒樓外襲擊示威者,事後一名男金融顧問,被指在現場管有一支木棍,警誡下稱「我驚出街畀人打,我攞嚟自衛嘅」,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 5 個月。
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周一( 27 日)裁定,上訴理據無一成立,並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遂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原判,下令原准保釋的上訴人即時服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時任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黃展浩供稱,他在紅磡警署為被捕人士檢取證物,從首被告的背囊搜出急救反光背心及包紮用品,並將物品放入大袋,交給證物部同事,期間沒有非法干擾證物。 此外,第六被告代表律師突反對部分相片呈堂,被暫委法官黃士翔批評浪費審訊時間。案件押至周二(28 日)續審,待辯方整理相關文件。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 8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 2020 年七一遊行,當中 7 人認罪,判囚半年至 1 年。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同案已服刑完畢的曾健成亦有到場旁聽。 控方開案陳詞指七一前夕,陳榮泰與其他人在終審法院外召開記者會,陳榮泰呼籲民眾穿着花色衣服,「唔好着黑衫、留返我哋着⋯聽日係我哋指標嚟㗎,作為一個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喺銅鑼灣行下 Sogo 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想試吓,到底係有咩嘢事。」 控方又播放七一新聞片段,而兩名警員作供指,當日看到多人聚集,曾警告勿參與非法集結,又指有人從天橋向警員扔水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