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30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8 天審訊。
控方展示首被告何卓為與第七被告,在明愛醫院爆炸案翌日的 TG 對話,當時他稱「無聊可能去粉嶺或者天水圍釣下魚」、「而家我睇緊地圖點樣搞高鐵」,控方指他以釣魚名義去為另一爆炸案「踩線」、設置汽油彈。何卓為不同意。
控方亦先後播放羅湖爆炸案當日,宏創方及荔枝角道的閉路電視片段,指何卓為和第三被告有共同計劃,一起將爆炸品運送到公廁內,以便其他人接收。何不同意。他亦否認是將軍澳爆炸案的主謀或曾向他人發出指示。審訊下周一續。
第 107 天審訊|首被告否認為爆炸品測試片中人 估計另兩被告有參與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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