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4 男 3 女陪審團上周退庭商議約 3 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周三(26 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虐兒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童相處亦有歡樂時光,惟官指被告行為不可思議、非常惡劣,須處阻嚇性刑罰,保護手無寸鐵的幼兒。考慮被告曾向女友淋通渠水被判監,出獄後多次對親生女暴力施虐,將量刑起點定於 8 年,經認罪扣減後判囚 6 年 5 個月。 被告聞判時一度低頭。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4 男 3 女陪審團上周退庭商議約 3 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周三(26 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姫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虐兒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童相處亦有歡樂時光,惟官指被告行為不可思議、非常惡劣,須處阻嚇性刑罰,保護手無寸鐵的幼兒。考慮被告曾向女友淋通渠水被判監,出獄後多次對親生女暴力施虐,將量刑起點定於 8 年,經認罪扣減後判囚 6 年 5 個月。 被告聞判時一度低頭。
2022 年,32 歲麥當勞經理被指要求 15 歲女員工為他口交,再在事主滿 16 歲時,以私密照要脅對方性交,遭拒絕後將相片轉發其他同事。被告被控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罪,案件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事主供稱,被告事發當晚將她帶到麥當勞更衣室,撫摸其胸及要求事主為他口交。事主在辯方盤問下稱,當時不想遭被告親吻及摸胸,但確認自願為被告口交,亦不抗拒與被告愛撫。
辯方指出案情,指當時是事主先抱被告,又指被告要求事主為他口交時,事主曾以未夠 16 歲為由拒絕,最終沒發生,被告亦沒要求她摸下體;另指事主曾嘗試親吻被告,被告則將頭「擰埋一邊」。事主一概稱不同意。案件周三(26 抇)續,料傳召麥當勞前女同事及警員。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5 日)於高院踏入第 75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分析明愛醫院爆炸案片段,指濃煙遮蓋逃生出口,「你想走係未必走到」,加上急症室內有病人、傷者,可能無法逃生。另指煙霧雖然無毒但對人有害,因為可造成不適甚至灼傷肺部。
至於羅湖站月台的爆炸案,炸彈裝置原本是放置在車廂。證人分析片段,指可見爆炸時產生大量煙霧,假設在車廂內爆炸「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指因濃煙更難散去,恐令乘客爭相走避,甚至「監生焗死」。審訊周三續。
第 74 天審訊|控方專家指次被告電話有測試TATP炸藥影片 產生獨一無二火球
2022 年,32 歲麥當勞經理被指要求 15 歲女員工為他口交,再在事主滿 16 歲時,以私密照要脅對方性交,遭拒絕後將相片轉發其他同事。被告被控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等 3 罪,案件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事主在屏風後作供,稱與被告起初關係曖昧,案發當晚被告將她帶到麥當勞的更衣室,撫摸其胸又要求事主為他口交。數月後她應約到被告住所並發生性行為,被告又數度向她借錢及要求發送私密照。
事主稱其後提出與被告斷絕來往,對方以私密照要脅她再發生性行為,並威脅若她不肯,「我乾脆 post 上網吧」。翌年她發現被告將其私密照轉發他人,因此報警。審訊周二(25 日)續。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一(24 日)在區院進入第 25 天審訊。
廉署高級調查主任供稱,曾與王光榮進行 5 次錄影會面。辯方引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致鄉議局的信件,指同意將男丁在法定聲明內轉讓丁權的條款,改列在地契內;另指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亦曾在信件表示,若有違契亦不牽涉刑事定罪。
辯方又指,林鄭與鄉議局會議的發言有錄音,並引述她提及既然不涉刑事責任,「要做得乾淨俐落啲…唔好畀新個案再出現」。廉署主任指,不清楚有沒有調查該兩封信,又指沒聽過辯方所指的會議錄音。案件周五續。
第 23 天審訊|村民確認自定丁屋價630萬元 因與程振明協議「用地換屋」不用付款
39 歲中學老師前年與 15 歲女學生,於放學後在商場殘廁內性交。女生父親根據老師在 Instagram 傳送的自拍照,跟校方確認身分並報警。被告周一(24 日)在區院承認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非禮兩罪,被判囚 22 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女生就讀中一時與她成為情侶,中二時任教她宗教科。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事件曝光前已辭職,感到羞愧、後悔,知悉不可能再任職老師,他向妻子坦白認錯後獲原諒,盼盡早接受懲罰,獲釋照顧 5 歲的兒子。
法官彭中屏指,事主案發時只有 15 歲,被告比她年長 24 年,亦是其老師,利用師生關係、違反信任,均為加刑因素。官亦不接受辯方所指兩人是不倫戀,強調「無論如何都不是減刑理由」,惟指有考慮被告辭職遠離事主,顯示他有悔意。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父涉謀殺3歲女案;羅健熙非法集結案;721非白衣人提上訴 上周焦點: 父涉謀殺3歲女案 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周四(20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法官黎婉姫下午完成引導,4 男 3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本案亦為首宗搖晃嬰兒致死的案件。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一度望向旁聽席。法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三(26 日),分別就謀殺及虐兒兩罪判刑。 陪審團作出裁決後,法官稱本案是沉重的案件,感激陪審團付出的時間及努力,指陪審團為重要的公民責任,望他們藉此了解陪審團的工作。 案中被告被指猛烈搖晃女兒致腦出血致死,控方指被告一直聲稱沒搖晃女兒,直至專家報告齊備才認虐兒及誤殺罪。辯方則指,陪審團可能對被告及女童母親行為有意見,但「本案唔係道德審訊,係一個法律審訊」。法官引導時強調,本案牽涉女童、家暴,著陪審團須基於證據客觀評估,不可由情緒作裁斷。 指國安委倡拒Tim Owen簽證越權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指國安委越權,被高院駁回許可申請。黎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向終院直接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17 日)駁回申請。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受審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21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判詞指,原審法官忽視「盧建民案」,仍然以為非法集結須證明額外的「共同目的」,未能讀通之前案例,「是令人遺憾的」。但他最終裁定羅無罪,是因為法庭始終不能肯定他意圖鼓勵或號召非法集會,「實在不是由原審法官對法律的誤解所致」。 羅在庭外指,案件經歷數年,現「稍為放鬆少少…起碼叫做有一件事了咗嘅一個情況」。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羅稱暫不估計太多,會以平常心面對,「如果要再上訴,我哋只能夠再面對一次」。 另外,同案被告、台灣「公視」特約記者鄧卓儒,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囚 15 月。他不服定申上訴許可,周五被駁回,他早前已服畢刑期。 8.31灣仔|男子回港探病母被捕 開審前認暴動囚3年9月 2019 年 8 月 31 日,灣仔爆發衝突,多人被捕。案發時 21 … Read more
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被指於 2021 年,「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獲判價值逾 13 萬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康及其友人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指,康佩玲提議以資金製作動畫,向次被告即其友人表示,會做任何事令對方中標,二人的 WhatsApp 亦顯示,康明知會有利益衝突的風險以及可能違法。在採購過程中,康亦一度修改項目規格,令友人更易中標,而友人終獲 13.25 萬元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