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自己有份投資的診所刊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其後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予以譴責。梁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遭駁回,再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上訴庭周四(13 日)判他敗訴,須付訟費。
上訴庭接納醫委會裁斷指,涉案廣告把檢查的原價劃去,再在上方展示優惠價,並非正確做法,而是以招攬病人為目的,作促銷策略,廣告與一般商店的季節性促銷優惠無異,醫委會裁定並無不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自己有份投資的診所刊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其後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予以譴責。梁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遭駁回,再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上訴庭周四(13 日)判他敗訴,須付訟費。
上訴庭接納醫委會裁斷指,涉案廣告把檢查的原價劃去,再在上方展示優惠價,並非正確做法,而是以招攬病人為目的,作促銷策略,廣告與一般商店的季節性促銷優惠無異,醫委會裁定並無不妥。
去年 9 月,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之後遭債主及員工入稟清盤,高院法官陳靜芬今年一月頒令舒適堡的母公司、一間子公司清盤,上周五(7 日)頒布判詞,披露 8 間分店均負債,其中尖沙咀店最多、達到逾 6 億元。
判詞又提到,舒適堡創辦人陸毅強表示,已與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協議,出售分店的美容儀器及健身器材,可獲 1,450 萬元,惟最終未能聯絡到買家。官明言「難以接受」其說法,指董事一定很了解買家,否則不會促使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並收取對方按金。
安樂工程旗下公司一名行政經理,指在 2021 至 2023 年間,遭公司男董事多次言語性騷擾,她周二(11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遭男董事及公司性別歧視,要求書面道歉及賠償損失。
入稟狀指,申訴人遭董事公開評論其身材姣好、「風韻猶存」,應派做公關知客招待客人,又嘲弄她以消毒搓手液「顏射」男同事,及指她偏愛外籍前上司,「快啲去屌個死鬼佬啦,去含 X 啦」等。
申訴人向公司投訴後,得悉個案交由安樂工程集團主席潘樂陶及遭投訴的董事共同處理,又獲告知上述行為是「公司文化」;其後申訴人遭孤立及被剝奪晉升機會。
涉案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設有內部機制處理員工的投訴和不滿,會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處理每宗個案,又指相關個案已交由律師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13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2 天審訊。
控方繼續傳召負責搜查大角咀宏創方單位的 O 記證物警員作供,他確認搜出多塊電路板、金屬炒、留有硝酸鉀和硫磺殘留物的玻璃樽等物。辯方指出,警員將一個車牌帶到現場,再放入單位內的一個膠袋,「話喺膠袋度搵到」該車牌。警員庭上否認。案件周五續審。
第 51 天審訊|警在宏創方單位搜出化學品、電路板引線等 指被告有見證搜屋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四(13 日)在區院進入第三天審訊。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涉案的私人發展項目為元朗十八鄉的「曉門」。
控方指,「曉門」於 5 年間售出 115 幢丁屋,獲逾 10 億元。發展過程中,程、王招攬願意交出丁權的男丁,旨在誘使地政總署發出建屋牌照,這些丁屋成為項目一部分,每位男丁則可獲得 5 萬元至 25 萬元不等。
王為「榮佳建築」的負責人,據協議其酬金包括發展項目純利的 15%。王亦聘程為「全權受託人」,其職務包括收購丁權,程收取共 793 萬元顧問費。控方又指,王在與廉署會面時承認「榮佳」收購丁權,惟不認為涉刑事罪行。案件下周一續。
第二天審訊|142名男丁被列為串謀者 包括鄧懷琛、蔡立基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 7 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提出私人檢控,控告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的控罪,僱主周四(13 日)在東區法院答辯。
鄭一方庭上透露,勞工處接獲投訴後,獲律政司建議不起訴僱主,而律政司亦就鄭的私人檢控要求押後,稱需時 8 星期考慮是否介入。鄭一方強調案件涉公眾利益應迅速處理。僱主方則指,部分涉案職員可能不在港,需評估案情,從海外取指示。官將案押後至 4 月底再訊。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又指一般而言會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內的多項因素,決定是否接管私人檢控。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在考慮維護社會公義、是否有機會進行公平審訊等因素後,有權介入私人檢控,而介入之後可繼續或中止檢控。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12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女被告潘巧賢出庭作供,指自己受朋友所託租船,從不知道租船者身分,更不知道租船是要安排人非法過境。她指其後知悉租船費由 3 萬元變成 30 萬元,又在訊息見到「非法過境」字眼,開始懷疑、感到古怪及害怕。潘稱,她一度向友人提議用港珠澳直通車到澳門,是想試探對方反應,「想知佢幫咩人、同係咪真係非法」。
控方質疑,男被告林舜曾向潘提及風險,潘仍繼續協助、傳話,顯示她知悉租船涉及非法事宜,潘否認。案件押至 5 月 7 日結案陳詞,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三(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3 日審訊,黎第 41 日作供。
法官杜麗冰在控方提問前,主動提到黎在庭上兩度自稱政治犯,杜澄清只會根據證據、與指控有關的法律來裁決,「無論一個人的政治傾向如何,都應留在法庭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控方兩度問黎是否明白,黎回應「請繼續」。
控方其後展示黎於 2020 年 6 至 7 月期間,向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傳送多篇報道,要求翻譯後放在英文版。黎承認英文版成立初期有份挑選文章,又指英文版資源有限,不應淡化焦點,強調非編採指示,而是商業考慮,待馮熟習後已逐漸淡出。案件下周二(18 日)續審。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當中 32 歲男子陳玉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判囚 9 年。
陳另涉管有彈簧刀及沒展示有效車牌等罪被起訴,周三(1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管有違禁武器」及「偽造文件」罪,其餘 4 罪獲撤回。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 Wargame(野戰遊戲)愛好者,彈簧刀是作觀賞用途,並無非法意圖。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反指「但係佢帶出街喎」,官考慮性質與反恐首案不同,判囚 9 個月、部分分期執行,最終加監 5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