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有限公司於 2021年遭頒令清盤,創辦人黎智英與公司旗下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正在審理。兩名債權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清盤,案件周三(12 日)再訊。
「蘋果」公司代表申請押後案件一段長時間,待相關刑事案審結,估計或於今年底完成。呈請方認為,若該案審結後,「蘋果」或有能力還清債項,考慮到前員工福祉,不反對押後。聆案官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再訊,轉交法官作進一步指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有限公司於 2021年遭頒令清盤,創辦人黎智英與公司旗下的「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正在審理。兩名債權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清盤,案件周三(12 日)再訊。
「蘋果」公司代表申請押後案件一段長時間,待相關刑事案審結,估計或於今年底完成。呈請方認為,若該案審結後,「蘋果」或有能力還清債項,考慮到前員工福祉,不反對押後。聆案官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再訊,轉交法官作進一步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3 日審訊,黎智英第 41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5 日盤問。法官杜麗冰甫開庭,就黎在庭上兩度自稱政治犯,主動指「我想澄清一下,本案被告發言時兩度自稱政治犯。在這法庭上,我們只會根據我們聽到的證據,以及與指控有關的法律來裁決案件。無論一個人的政治傾向如何,都應留在法庭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來到法庭的人都是平等,都有權獲公平審訊。」
控方周二針對《蘋果》英文版提問時,黎供稱不知其專欄文章被譯成英文,控方引下屬張劍虹向黎發訊指,會找人翻譯其文章。黎解釋,當時忽略了訊息,否認向法庭撒謊,又指其文章被譯成英文不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罪,你覺得我會把合法的事變成非法,讓自己被定罪來顯示我不僅是政治犯,還是個白痴嗎?」,官斥黎因刑事指控受審,警告勿把政治帶入法庭。(詳見報道)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承認英文版成立初期有份挑選文章 稱屬商業考慮非編採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2 日審訊,黎第 40 日作供。
控方針對「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在《蘋果》影片提問,袁在片中致函美國總統特朗普和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控方指,其中一段片段標題為「促美國務卿懲中共罪犯解放香港」,黎指當時沒有留意標題,亦對袁的影片沒有興趣,不知影片內容,重申只是為對方提供《蘋果》作為發布平台。
另外,黎供稱不知其專欄文章被譯成英文,控方引下屬張劍虹向黎發訊指,會找人翻譯其文章。黎稱,當時忽略了訊息,否認向法庭撒謊,又指其文章被翻譯成英文不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罪,你覺得我會把合法的事變成非法,讓自己被定罪來顯示我不僅是政治犯,還是個白痴嗎?」,官斥黎因刑事指控受審,警告勿把政治帶入法庭。案件周三(12 日)續審。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11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0 天審訊。
辯方對拘捕第三被告吳子樂的 O 記警員指出案情,指該警員帶吳進入殘廁,吳至少三度稱到涉案單位是「處理豬咀買賣」,但被警員指「玩嘢」,並強迫吳按其指示給口供,警員亦曾引「石棺藏屍案」的特赦證人「小草」為例,誘吳轉任污點證人。警員一概否認。
辯方又指,在吳關注女友安危時,該警員稱「你唔合作,我保證唔到佢無事㗎喎。旺角差館強姦案單嘢,你聽過㗎啦」、「你同佢得幾個月貨仔,我係你就推晒畀佢」。警員亦否認。審訊周三續。
第 48 天審訊|辯方指警員塞被告頭部入馬桶沖水 強迫錄口供 O記警員否認
(第 49 天審訊處理法律爭議,陪審團避席)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被指在 2021 年擺放街站,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無牌籌款」傳票控罪罪成,罰款 1,000 元。陳不服定罪提上訴早前遭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院,高院原訟庭周二(11 日)拒絕批出上訴證明書。
法官姚勳智表示,上訴方力陳籌款活動在網上進行,並非公眾地方,說法難以成立,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又認為相關法例的「界限十分明確」,原意是規管組織籌款活動,「條文非常清晰,毋須終審法院進一步詮釋」。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二(11 日)在區院續審。控方提出的修訂控罪,列出兩人與 142 名男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包括鄧懷琛、蔡立基,以及同被廉署起訴的 9 名元朗原居民。
王、程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周四續審,料控方將讀出開案陳詞,下周一開始傳召證人。
程振明、王光榮涉「套丁」案原定開審 官關注控罪詳情不清晰 押後周二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2 日審訊,黎智英第 40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4 日盤問。
控方周二繼續就《蘋果》的報道提問,指 2019 年期間《蘋果》不少報道標題均呼籲人上街參與示威,又指黎曾向下屬張劍虹、陳沛敏等發訊,提到「請想想我們有什麼可呼籲市民明天上街」。黎主動指,這並非編採指示,只是著員工思考如何鼓勵更多人上街。控方問,黎呼籲人上街示威,參與反政府運動?黎指,是反對《逃犯條例》。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作供自稱「政治犯」 官斥黎因刑事指控受審 警告勿把政治帶入法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1 日審訊,黎第 39 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於 7.1 立法會衝擊事件後,向下屬陳沛敏發訊指,「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庭上確認屬編採指示,希望大眾理解示威者,以免破壞這場運動。
另外,控方展示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質疑修例與傳媒無關。黎指,若報道中國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批評中國政府文章就會被指顛覆國家,又指修例前批評中國不會被捕及送往中國內地。控方指,黎對港府和中央作出無根據指控、誤導公眾,黎一概否認。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 7 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引述上司曾要求她退出執委會,並指記協職務與其受僱職位無法共存,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到勞工處提出申索。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被控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活動有關控罪,周四(13 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鄭向《法庭線》確認,兩項檢控與她的個案有關。有律師指已獲指示代表鄭作私人檢控。據悉鄭由資深大狀祁志、大狀馬亞山代表。
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相關檢控並非由處方提出,不評論個別案件。處方亦未有回應,就鄭提出申索的調查進度。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原定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被暫委法官鍾明新拒絕。官亦關注原控罪詳情有不清晰之處,押後周二續審,待控方作出修訂及索取指示。
程、王兩人被指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一同被廉政公署起訴。翻查資料,兩人於 2022 年 3 月 16 日首次提堂,辯方曾提出押後待上訴庭另案判決,官最後定於今年 2 月開審。兩人目前均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