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5 日審訊,黎智英第 13 日出庭作供。黎供稱,《國安法》生效後,助手 Mark Simon 曾猶豫黎應否繼續接受訪問。他確認當時曾閱讀法律學者張達明及大律師公會聲明,並向 Mark Simon 發訊息指認為可繼續受訪。他在庭上補充,知道《國安法》生效後說話必須小心,但認為可繼續接受「好的訪問」。
他另確認,於 2020 年 7 月 2 日曾向徒弟李兆富傳送《蘋果》頭條報道〈警「攞正牌」濫暴 屢傷無辜 水炮射頭 記者鼻孔噴血〉,並指要顯示警員拘捕 10 名展示旗幟和「獨立」標語人士。黎確認,當時李已辭職,但他未找到人接替李管理其 Twitter 帳戶,故請對方繼續幫忙。他強調,Twitter 帖文內容僅反映當時香港情況,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指《國安法》生效後說話須小心 但認為仍可受訪 否認隱藏請求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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