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9 日)裁決,法官郭偉健宣判兩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後為兩人陳情。法官准兩人保釋,9 月 26 日處理判刑。
余若薇代表因身體不適,今日未有到庭的林紹桐,讀出陳情信;鍾沛權的陳情信則以書面形式呈交予法庭,沒有在庭上讀出。《法庭線》取得鍾的陳情信,並將二人陳情內容,全文刊出如下。
《立場》案裁決相關報道合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9 日)裁決,法官郭偉健宣判兩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後為兩人陳情。法官准兩人保釋,9 月 26 日處理判刑。
余若薇代表因身體不適,今日未有到庭的林紹桐,讀出陳情信;鍾沛權的陳情信則以書面形式呈交予法庭,沒有在庭上讀出。《法庭線》取得鍾的陳情信,並將二人陳情內容,全文刊出如下。
《立場》案裁決相關報道合集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9 日)裁決,法官郭偉健宣判兩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後為兩人陳情。法官准兩人保釋,9 月 26 日處理判刑。
香港記者協會及無國界記者各自就判決發聲明,記協形容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的衰落,無國界記者亦譴責判決,呼籲港府停止「司法滋擾」兩名記者。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則表示,法官在判詞中清楚指出「我哋畀嘅控罪係合憲」,又提到新聞及言論自由並非有絕對自由,當影響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的情況時,「係可以施加呢啲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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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 2022 年 10 月開審,經歷 57 日審訊,三度押後之後,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均罪成。
案件訂於下午 2 時半開庭,但清晨 7 時已有人到達排隊。他向記者稱自己是《立場》的讀者,指案件開審後,曾前來旁聽約 10 次,稱兩位被告令他明白「正確嘅事要堅持到最後,儘管有啲壓力令到你行唔到落去,都要堅持住」。至中午約 12 時,已有逾 70 人排隊。
到場旁聽的亦有數十名《立場》的前員工,其中現為獨立記者的鄭思思,說希望「知道法庭點樣去判斷新聞自由,到底喺佢哋眼中,新聞自由有冇罪」;亦有前員工對兩人表達感謝,「覺得《立場新聞》都幫我achieve 咗好多,從來冇諗過會 achieve 到嘅嘢」,有員工則哽咽稱兩人「係最好嘅老細」。亦有新聞系學生表示,《立場》的報道是她立志修讀新聞的起點,希望自己能讓被告知道,「仲有人肯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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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法官郭偉健裁定,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官並裁定 17 篇涉案文章之中,11 篇具有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羅冠聰、陳沛敏、區家麟、張崑陽的博客文章,以及中大衝突兩年專訪。
官指,相關文章無客觀基礎下,指控律政司檢控初選案荒謬及濫權、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以及攻擊警方執法等。餘下的 6 篇文章,即鄒家成、梁晃維、羅冠聰、許智峯及梁頌恆的 5 篇專訪,以及鄒幸彤得獎報道,官裁定不具煽動意圖,理由包括只涉參選人政治觀點、沒有鼓動他人行動等;而鄒幸彤得獎報道,則僅屬新聞報道。
《法庭線》根據裁決理由書內容,逐一整理法官如何解讀涉案 1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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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起訴。其中 6 人否認串謀謀殺、《反恐條例》等可囚終身的控罪;另一人否認串謀眾籌以作恐怖行為。
案件今年 4 月開審,經歷 83 日審訊,3 男 6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3 小時,周四裁定賴振邦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罪成;其餘 6 人全部控罪均罪名不成立(內文附裁決比數及結果),他們逐一離開高院,張俊富則返回荔枝角收押所處理手續後獲釋。
案件將於周五(30 日)處理兩名認罪被告吳智鴻及鍾雪瑩的求情,而賴振邦則於下周一(9 月 2 日)求情。自稱為「屠龍」隊長的黃振強則於 9 月 26 日求情。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周三(28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第三次案件管理會議,並定於明年 5 月 6 日開審,預留 75 天審期。
明年 2 月 20 日進行審前覆核。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將於今年 10 月 28 日開庭處理,涉及廿三條立法生效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79I 條爭議,條例列明,國安案不得傳召海外證人。
庭上透露,鄒幸彤要求控方釐清控罪詳情,指明支聯會煽動以何「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控方早前回覆指,涵蓋「任何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嘅行為,而任何顛覆國家行為都係非法」,指毋須涉及武力。法官則指示控方,在兩周內釐清「非法手段」即甚麼類型的罪行。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案件於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7 日審訊,原定於 2023 年 10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郭偉健另希望等候譚得志煽動上訴案結果等原因,案件三度押後至今年 8 月 29 日(周四)下午 2 時半裁決,距離開審接近 2 年。
根據司法機構資料,裁決日正庭將安排 54 個庭內座位予公眾人士,另有 111 個延伸庭座位。傳媒則獲分配 32 個正庭座位,另設 21 個延伸庭座位。所有入庭票將於聆訊前 45 分鐘開始派發。
《立場》被指煽動案件追蹤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參選新西的認罪 8 人偕同參與新東初選、經審訊後定罪的梁國雄、柯耀林,周二完成 7 人求情(見另稿),餘下的吳敏兒、譚凱邦及柯耀林(28 日)周三早上亦完成求情(重點見內文表)。
吳敏兒一方指,吳至被捕才知自己涉違法,對此感震驚,而她日後會脫離政治;其大狀指若本案量刑起點過高,他日嚴重案件難有判刑空間。譚凱邦一方稱,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為譚撰求情信,表揚譚為環保出力;又指譚未來無意接觸政治,甚至不再提倡環保議題。
柯耀林的代表大狀稱,認為柯屬於「其他參加」,即使被歸類成「積極參加者」,亦屬當中較低一方。不過法官質疑辯方指柯的參與程度比其他人低的說法。
法院外|尹兆堅前家傭:他出獄前,我會一直留在這裡
47人案審訊 求情、裁決日報道一覽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參與新西初選的認罪 8 人,偕同參與新東初選、經審訊後定罪的梁國雄、柯耀林,周三(28 日)續求情,處理吳敏兒、譚凱邦及柯耀林求情。
照顧尹兆堅一家近 16 年的家傭,周三亦到場旁聽,她表示尹是好僱主,會為她解決問題,又指尹被捕後,自己有旁聽案件及探望對方。她指,當想念尹一家人時,會翻看電話內的合照,「直到他出獄前,我會一直留在這裡。」
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形容,吳敏兒勇敢、堅韌,「喺逆境入面仍然能夠保持信念,係好難得嘅事,我自問望塵莫及」。柯耀林的「學員」則提及,上周探望時感到他「冇咁積極、憂鬱咗少少」,又認為柯的知名度比較低,「好似少啲人會留意佢,希望佢都知道有人撐住佢。」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三(28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82 天審訊。陪審團周二退庭商議約 8 小時尚未有裁決,並向法庭提出 3 個問題,包括《反恐條例》控罪與交替控罪之分別、無法達成有效裁決時應如何處理等。
法官張慧玲回答指,《反恐》控罪須證明被告有意圖在公共場所放置炸彈,令他人死亡或嚴重受傷;交替控罪則毋須理會地點,只須證明有意圖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官另指,陪審團應互相借鑒及考慮他人意見,有人或會被說服而改變立場,前提是忠於宣誓時的誓言,作出合乎事實的裁決。若商討後仍未有共識,可尋求法官指引。
至晚上 7 時半,陪審團退庭商議逾 19 小時後仍未能達成共識,法官押後至周四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