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歲兒童暫托所男幹事,被指前年 5 月至 6 月,在暫托所房間內強吻年僅 9 歲的印裔女童,又以下體摩擦其下陰。他否認 2 項非禮罪,今( 18 日)踏入第 3 天審訊。女童昨接受辯方盤問時情緒激動,法官練錦鴻下令休庭,並要求主控考慮女童是否適合繼續作供。控方今回應指「不會介入」。
法官在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不打算作供,法官即場裁決,指雖然女童清楚講述 2 次事件經過,但她接受盤問時情緒極度激動,法庭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接納被告證供,唯一選擇是撤銷控罪,被告當庭釋放。但法官強調,此舉不代表女童說謊,亦不排除非禮事件曾發生。法官最後要求清場,只准 X 的父親及到庭旁聽的暫托所職員留下,指有說話要跟他們說。
律政司回覆查詢指,會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和其他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