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2020 年底起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港府及擁護《基本法》,否則須離職。環保署胡姓前高級督察報稱 2021 年 4 月在宣誓聲明上三度簽署「天日昭昭」,被局方指沒簽妥聲明而下令他提早退休。他之後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質疑當局決定違憲。法官高浩文周二( 24 日)頒下判決,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法官引述公務員事務局代表指,若一個人簽上「我不同意」或「我有疑問」,從常識看來均不會視為簽名,即使對方簽「我支持政府」亦然。而「天日昭昭」典出宋代岳飛被處死前,意即天空、太陽可鑑我心,故在本案情況中是一個口號多於簽名。
法官亦指,根據胡及局方往來信件,胡從一開始對宣誓簽名表現厭惡,到後期聲稱已簽妥聲明,卻簽出他過往公事上沒用過的簽名,可見他沒有按宣誓要求,履行公務員職責,最終裁定胡的申請毫無根據,且公務員事務局要求他提早退休理由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