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歲男童疑因未背熟《可蘭經》,在鰂魚涌教育中心遭巴籍男義工掌摑,導致左眼視網膜脫落。35 歲巴籍男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周一(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男童的醫療報告。辯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最終批准被告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9 月 25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3 歲男童疑因未背熟《可蘭經》,在鰂魚涌教育中心遭巴籍男義工掌摑,導致左眼視網膜脫落。35 歲巴籍男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周一(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男童的醫療報告。辯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最終批准被告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9 月 25 日再訊。
網名「劉馬車」的 YouTuber 劉駿軒,日前疑與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爭執,邀約對方見面時,出手拳打致對方受傷流血。劉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周一(1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周,另須向事主賠償眼鏡費用 1100 元。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長期被事主挑釁,形容事主「人格卑劣」、「人渣」。羅判刑時指,本案是因應雙方有往來的攻擊而衍生,指劉駿軒不是單方面坐以待斃,或長期單方面受欺凌,他亦須負上責任。裁判官又指,劉是「有啲名氣嘅人」,自首是「選項不多之下的上策」,故不就此給予比重。
兩男子被控於 2021 年,在粉嶺榮福中心藏有弓箭、電擊器等。其中一名 62 歲裝修工人否認無牌管槍械等罪,案件周一(14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警方於被告寓所搜獲弓箭、戰術背心、電擊器、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紙張等。被告在錄影會面下供稱,他曾應身在台灣的女兒要求,開門讓女兒友人進屋擺放或拿取物品。他對涉案物件全不知情,而物品在女兒房中搜獲,認為應該屬於其女兒。暫委法官黃士翔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周二(14 日)讓被告決定是否作供。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再多 4 名男子於 7 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據了解,被告均為白衣人。其中兩名被告早前申請保釋,一人獲批一人被拒,另一名 42 歲司機周一(14 日)亦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胡雅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須繼續還押,他聞言落淚。
司法機構 2021 年發稿指,計劃在灣仔區域法院大樓,興建一所可容納約 250 人的大型法庭,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會事件相關和其他案件。記者周一(14 日)到庭採訪一宗 23 名被告暴動案,首次用到第 49 法庭。司法機構口頭回覆確認,新建成的法庭周一起投入運作。 根據記者觀察,法官席前約有 10 排座位供法律代表使用,家屬、記者及公眾的座位則在後方。法律代表座位旁為玻璃被告欄,中間相隔 2 根粗大柱樑,家屬、傳媒及公眾可於轉播鏡頭中,看到法官、法律代表及被告的表情及動作。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案件,當中 6 人開審前認罪,案發時 17 歲女生在審訊中途亦改認罪。 辯方周一(14 日)於區院求情,強調即使女生曾一度受事件影響,但仍努力讀書,終考入浸大,更獲列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她年僅 17 歲,沒有深思熟慮而犯案,參與程度低,並無領導及帶領角色,望法庭採納以 3 年半作量刑起點。 法官李慶年聽畢求情後,押後至 8 月 17 日與同案被告一同再訊,女生須繼續還押。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分別就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指即使上訴人站在隊頭、帶領喊口號,也不一定能推論他們是組織者,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則全部駁回。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獲減刑3至6個月,4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另外 3 人包括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吳靄儀在庭外指,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1 日)展開第 104 天審訊,鄒家成完成合共 6 日作供。控方問,「五大訴求」中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鄒會否接受?鄒稱會「袋住先」,又指「爭取雙普選唔係真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
鄒又供稱,〈墨落無悔〉沒有寫上替補機制等各區協調共識,認為大眾根本不關心,又指參選人簽署時是承諾當中的兩點,即會運用包括否決權,以及當支持度跌出範圍須棄選。惟法官一度質疑,協調共識中的替補機制對參選人及選民而言重要。
新東選區餘下 3 名不認罪被告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均選擇不作供,而柯擬傳一名證人,料需時至少一天。案件下周一續。
土地資源向來矜貴。如果一個土地因為各種原因,被丟空多年未被利用,也算是一種浪費。為了地盡其用,普通法就此發展了一套名為「逆權管有」(又稱「逆權侵佔」) 的原則。究竟需要符合甚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