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於負責工程合約時,隱瞞自己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收賄 4 萬元,又涉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太太洗黑錢。工程師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8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胡雅文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6 日,屆時再處理充公令,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廉署人員在被告辦公室搜出 4 萬元現金,橡筋上有分判商東主的 DNA,並發現被告與妻子由 2012 至 2019 年間,收到過千萬來歷不明款項,而兩人支出遠比他們的合法入息高。被告又與分判商東主關係友好,二人多次用膳及一同外遊,但沒申報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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