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2 月初,警方在荃錦公路打擊非法賽車,其中 3 名被捕人士早前各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們危險駕駛電單車。3 人周一(5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 120 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 6 個月。
裁判官梁雅忻指,案發路段比較淺窄,除了其中一名被告的車輛外,其他涉案車輛互相緊貼,「若然有甚麼意外……後果不堪設想」,又指被告獲家人及朋友求情,「若然你哋自己出現甚麼意外,你哋對得住佢哋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12 月初,警方在荃錦公路打擊非法賽車,其中 3 名被捕人士早前各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們危險駕駛電單車。3 人周一(5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 120 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 6 個月。
裁判官梁雅忻指,案發路段比較淺窄,除了其中一名被告的車輛外,其他涉案車輛互相緊貼,「若然有甚麼意外……後果不堪設想」,又指被告獲家人及朋友求情,「若然你哋自己出現甚麼意外,你哋對得住佢哋咩?」
現年 34 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被指於 2015 至 2020 年間,多次虛報服務時數、共 168 小時,詐騙醫管局逾 11 萬元特別酬金。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並提及他作為醫生對社會的貢獻,另呈上醫管局收據,顯示被告已將涉案款項全數歸還醫管局。裁判官温紹明考慮被告沒案底、有悔意等,接納感化官建議判刑。
民主派初選案於 2021 年 3 月提堂,47 名被告進行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辯方代表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及律師證等證明文件。丘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7 天。丘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
案件經聆訊後,法官陳仲衡周五(12 日)於高院駁回其定罪上訴,維持定罪,但裁定刑罰上訴得直,認為 7 天監禁刑罰明顯過重,撤銷監禁,改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丘律邦離開法院時,被問及會否再上訴,他表示會再研究。他強調,進入法庭工作的人員應受保護,不受阻撓,即使要檢查身分,亦應由司法機構負責,「除非司法機構將權力下放畀其他人」。至於案件會否影響其執業,丘坦言「唔多唔少有啲影響」,但稱感受到「人間有愛」。被問到是次判決是否公正,丘則表示不評論,稱外界可自行衡量。
40歲女子涉於今年 2 月,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胸部及私密部位,同行男子為她拍照,她其後把影像上傳至社交平台。該女子早前承認猥褻裸露身體罪和發布淫褻物品兩罪,案件周四(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稱,此控罪一般而言會判監,但考慮涉案照片或影片不涉他人,且被告認罪,終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2 年 5 月,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容許一名待遣反羈留者,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查閱懲教署機密資料,以尋找另一名羈留者,再協助兩人傳遞紙條及香煙。他早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周二(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參閱被告的求情信及報告,可見被告獲多人支持,有良好背景,相信犯案屬個別事件,報告內容正面,亦可見其悔意,而且他已離開崗位,重犯機會低。裁判官強調,須嚴格遵守監獄規則,以保障監獄秩序,否則可引致嚴重後果。
一名 24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8 月網上光顧自稱「巫師」的男子,向對方支付 6,000 元以青蛙作「祭品」,藉殘殺動物祭祀的儀式,令一對男女分手。他早前承認串謀殘酷對待動物罪,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本案行為對涉案動物十分殘忍,批評被告十分自私,為了自己欲以傷害動物作為手段。針對辯方求情指,被告欲以動物祭祀,但案中沒發現動物屍體,她接納稱幸好動物沒因其殘暴意念而受傷。裁判官考慮本案經過、被告沒定罪紀錄及認罪,終判處 1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3 名 22 歲男女被指於 2022 年六四及前夕,在荃灣及九龍多處電源箱、燈柱等公共設施噴上「六四」塗鴉,被控共 12 項刑事毀壞罪;3 人早前承認其中 8 罪,周四(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 160 至 200 小時社服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坦白認罪為最大求情理由,考慮被告有良好背景、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酌情不判處即時監禁,另指首被告已有同類案底,指若他再犯案,「預備定坐監」,判他 200 小時社服令;餘下兩人則各判處 160 小時社服令,同期執行。
一名 29 歲菲律賓籍女子涉嫌虐待所飼養的兔子,導致其多處骨折、肌肉萎縮、關節脫位等,最後須人道毀滅。被告於開審時改承認 2 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還押兩周索報告,周二(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曾慶東指,被告為單親母親,一直工作照顧家庭,另指沒證據顯示她曾直接暴力對待兔子,重犯機會低。惟兔子受了很多苦,形容事件令人悲傷。
42 歲消防員涉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機場消防局室外,疑因沒有戴口罩與上司爭執,期間情緒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望法庭給予機會。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稱,相信被告已汲取教訓,且案發時多人包圍被告及事主,認為事主的受驚程度,不是同類案件最嚴重,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 26 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涉於 2022 年 7 月,先後兩次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並獲得病假。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在證明書開出的日子,相關醫生並未為她診症,遂起訴她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被告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原定周三(9 日)判刑。 辯方周三繼續求情,並提交案例,盼法庭考慮以非監禁形式處理。辯方提及,被告已向法庭提交案發日薪金,即 418.52 港元,賠償予民政署。辯方又指,本案的涉案金額較過往案例少。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本案牽涉被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但假醫生紙的製作不嚴謹,文件明顯經過刪改,且涉案金額不大。官押後至 8 月 23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