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 9 月,管有虛假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藍色牛仔短袖襯衣、紮馬尾到庭應訊。
辯方一度指,被告父親正趕往香港交律師費,而被告擬不認罪,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稍作押後。及後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3 日,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官接納。辯方申請保釋,控方表示反對。官聽罷雙方陳詞,拒絕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 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 9 月,管有虛假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藍色牛仔短袖襯衣、紮馬尾到庭應訊。
辯方一度指,被告父親正趕往香港交律師費,而被告擬不認罪,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稍作押後。及後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3 日,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官接納。辯方申請保釋,控方表示反對。官聽罷雙方陳詞,拒絕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一名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早前收取文件後,曾去信與入境處商討,現時未有結果,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4 日再訊,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包括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一名 53 歲男子涉 2020 年虛報經營 2 間茶葉店,申請「防疫抗疫基金」遭拒,其後再以相同店舖名稱,訛稱經營 17 間美甲店,企圖欺詐合共 186 萬元資助。被告被控 2 項「企圖欺詐」罪,原定周四(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承認控罪,還押至 10 月 16 日聽取求情。
案情指,被告報稱該 2 間茶葉店,在政府推出計劃前已開始經營,但被發現提交的店舖相片,與一所真實的茶葉零售店舖並不相似,又被揭 2 間店舖的服務帳單文件所顯示的交易,均是由被告住所搜出的八達通進行,交易地址亦非店舖的報稱地址。
案情續指,被告為 17 間美甲店提交的店舖相片完全相同,而相片顯示的地點,實際為旺角新之城,而非被告所登記的 17 個地點,被告亦無法提供員工的基本個人資料。調查後發現,被告提交虛假合約,部份涉案店舖亦發現只有極少用電量,甚至沒有用電。
連鎖卡拉 OK 集團「RedMR 紅人派對」近年陷入欠租風波,今年早前亦被積金局入稟,追討拖欠的強積金供款。兩名債權人周二(9 月 30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經營 RedMR 的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排期 12 月 10 日聆訊。
2022 年 12 月,一輛巴士在東涌裕東路行駛時,撞到停泊路邊的清潔公司輕型貨車、中型貨車,使貨車撞向清理路面的清潔工,釀 2 死 6 傷。巴士車長於 2024 年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判監 3 年 2 個月。
事件發生近 3 年,因意外導致腰椎粉碎性骨折、一度被送往深切治療部的女清潔工,周二(9 月 30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涉事車長及「龍運巴士有限公司」追討賠償。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2026 年 3 月 20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部分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其中涉 5 人的首案,周二(9 月 30 日)完成結案陳詞候裁決,涉 6 人的第二案將於月底開審。
庭上早前透露,第二案中有 4 名居民與「平屋」達成和解。案件周四(10 月 2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官指居民黃錫添已交還單位,「平屋」正式終止訴訟,不作訟費命令;另一已達成和解的居民趙慶嬋則沒出庭,官押至下周四處理。
25 歲男警被指去年 5 月未有將涉及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到政府化驗所,其後不當要求該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求對方作出非法的性行為。
男警原被控強姦,但據今年 2 月修訂的控罪書,他被改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為、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4 罪。案件案件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8 月 24 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47 歲男子被指於 2022 年 3 度觸摸 12 歲親女的胸口及私處,又強迫親女為他手淫等,被起訴 3 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謝沈智慧周一(29 日)於區域法院頒下判詞,裁定被告 3 罪罪名不成立。
判詞提到,女童 X 曾先後向學校老師、社工及醫生供述非禮細節,但各版本的日期、次序節均有嚴重分歧。例如事主供稱發生非禮的部分日期,被告根本不在港,X 又曾加插手淫及口交等案情。法官最後拒納 X 的證供,裁定被告 3 罪脫。
法官在判詞批評,主控認為 X 的證供清晰直接,「簡直是漠視證供、強詞奪理,誤導法庭」,又指在結案時曾要求主控就證供分歧陳詞,但主控無法協助法庭,「還於庭上嚎啕大哭,引致本席須數度休庭,還聲稱沒有服藥,突然拿出藥物於庭上服食,行為絕對不專業,令人咋舌」,要求律政司跟進。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會仔細研究法官的裁定,再決定如何跟進,並會繼續秉持《基本法》第 63 條下的憲制責任,公平和專業地進行所有檢控。
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家屬入稟向僱主許佢成追討僱員補償。許缺席聆訊,區院早前頒下非正審判決,判僱主一方須負法律責任。官周二(30 日)頒下書面裁決,評定許須賠償 210 萬元兼付訟費。
許佢成另被勞工處票控 4 罪,他承認一罪,另 3 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批准他分 90 期繳交 9 萬元罰款。律政司申請刑罰覆核,指欠阻嚇力,案件押後 10 月 13 日處理。
油麻地搭棚工墮斃 八旬母出庭追討僱員補償 法官押後判決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當中涉「光民村」的合併案周二(30 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陳錦泉指盡量在另一宗合併案開審前頒判詞。
3 名自行陳詞的居民表達對「平屋」的不滿,稱住邨內 50 多年,是其唯一且永遠的家,獲通知不獲回遷資格有如晴天霹靂,有人稱因在外照顧母親而失回遷資格,感「好冤屈」。代表另 2 居民的大狀則指礙於「承諾書」條款未能和解,並引「不合情理交易」原則抗辯。
「平屋」一方主要回應居民方大狀的主張,反駁指被告或許教育程度不高或不太諳英文,但不屬該原則下較弱勢一方,重申作為非牟利公司,不會有意圖壓逼或欺詐任何人簽署文件,從而令公司得益。
上一天審訊報道:5人續抗辯 屋邨經理同意非人人能負擔市面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