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一名機場三跑工人在地盤斜坡下處理電線時,被斜坡上的挖泥車撞至重傷,事後須截肢。涉案 5 間承建商被勞工處票控「東主的法律責任」等共 10 罪,他們均否認控罪,周二( 1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事主坐電動輪椅出庭作供,指事發時管工「淨係叫我去做嘢」,未提及注意事項,亦沒提及水坑兩旁不可放置重型機械,安排上須「人機分隔」。辯方指出,地盤內有安全告示,事主指在現場工作時沒留意,但確認在地盤內上安全課的地點見到。審訊周三續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