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歲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涉去年誘使署方職員接受虛假的破產管理署信件副本,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8 日,以待索取法律文件,以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住在報稱地址。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0 歲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涉去年誘使署方職員接受虛假的破產管理署信件副本,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8 日,以待索取法律文件,以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住在報稱地址。
30 歲男電腦技術員涉在任職的黃大仙一間小學,非禮 3 名 10 歲男童的下體及拍攝照片,並與其中一名男童肛交。被告承認「與 16 歲以下男生作出同性肛交」、非禮等 12 罪,周五(1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11 年。報告指被告患戀童癖和重犯機會較高。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無用安全套肛交亦令事主承受患性病風險,而且藏大量兒童色情物品,包括 8 段嚴重性侵犯影片,就相關因素加刑,又指法庭譴責被告的行為,要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創傷報告指有事主對成年男子懷戒心,有家人同受打擊。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入稟狀提到「攞回合法居所,屋是我爸爸買」,案件周五(17 日)在高院進行合併聆訊。
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司法覆核申請,不作訟費命令。判詞指政府在 1952 年承諾若有重建項目,會安置居民,惟該承諾的 10 年期限一早屆滿,申請人一家接受廉租屋而非買樓,亦已變相接受非「永久」的安置;加上「平屋」並非公營機構,政府無權控制其行為,申請人仍可獲 10 萬元賠償,是否接受則是其個人決定。
關取判詞後離開法院,形容興訴「都係想為伯爺攞返個公道」,自言已經「盡咗自己嘅堅持同埋力量⋯⋯去到今日我一無所有,都係想對得住自己」,他暫不知道是否有下一步行動。
中鐵建旗下公司香港副總經理許文舉,被指協助分判商取得土拓署工程項目,以獲 200 萬元賄款。許與 3 名分判商人員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五(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控方開案指,合約聯營方透過許認識涉案分判商「恒佳」,並邀請入標;恒佳兩度下調投標金額,由約 6,000 萬元減至約 3,500 萬元,而許覆同案被告「這個價格應該能中標」。恒佳最終沒有中標,4 人其後被廉署拘捕。許在警誡下確認若事成將獲 200 萬元。
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少少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而戶口曾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周五(17 日)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上訴方表示,被告發現其名字捲入火災捐款騙案,受良心責備,曾往警署報案「自首」。官質疑,男子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或有點誤導,拒絕接納「自首」的說法,但接納原審刑期過重。
2023 年,威爾斯親王醫院新生兒深切治療部內,早產女嬰 Angel 因輸注管活栓未開啟一度斷藥,同日身亡。經 6 日死因研訊後,5 人陪審團於周五(17 日)退庭商議逾一小時後,一致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死因為「肺動脈瓣狹窄」和「早產併發症」。家屬聞判神情冷靜。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引導時指,若確認早產嬰在事故前有「存在的致命病況」,而醫療介入亦不能防止死亡,就算過程出現醫療不正確、疏忽,可裁死於自然。陪審團亦向醫管局提出建議,設立通報事故的「事故初步溝通機制」,平衡家屬的知情權及運作需要。威院發言人指,知悉及尊重裁決,會詳細研究和跟進建議,已執行措施提升輸注程序安全。
案情指,輸注管活栓未打開發生於凌晨大約 3 至 4 時,但家屬逾 12 小時、嬰兒死亡後才獲通報。死者的媽媽日前陳詞,永遠不會知道要是藥物能準確輸注,結果會否不同,更難過的是父母沒即時獲通知,若非有今次研訊,很多事情可能永遠不會被公開討論。
第五日研訊|家屬落淚陳詞:疑點不能僅以「病人體弱」作結 盼女兒短暫生命改變社會
醫生戴港盛被指濫發「免針紙」,與被指介紹他人到診所的女子一同被控「不誠實取⽤電腦」罪,戴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案件周四(16 日)於區院展開第九日審訊,次被告楊璦瞳作供完畢,押後 10 月 15 日裁決,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盤問楊璦瞳時,展示她在 WhatsApp 向病人表示「不用擔心,一定出到」,她否認向對方保證必定會發出免針紙,稱該說法是為安撫病人,又指是看過病人的慢性病病歷,相信戴「應該會出到」免針紙;控方引述訊息指,楊負責管理診所護士工作時間、制訂收費、調整佣金等,楊一概稱是轉達戴的決定,而非她本人負責。
第八日審訊|戴作供稱「愛國愛港」 質疑有人擅取密碼發免針紙
牛頭角一幢大廈的 62 歲保安,被指接獲住戶報稱發現走失貓隻後,嫌麻煩下把貓隻塞入膠袋,再棄置垃圾站。他周四(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劉淑嫻拒絕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會索取背景報告,並下令被告還押至 7 月 30 日判刑。
34 歲香港欖球代表隊球員,被指去年在中環一間酒吧非禮女子的腰及臀部,其後在警署踢毁門閂。他承認刑事毁壞罪,但否認非禮受審。裁判官朱文瀚周五(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非禮無罪,但普通襲擊罪成,並就普通襲擊、刑毀合共判罰 1.2 萬元,另賠償 100 元。
裁判官質疑,事主事發後直接與被告衝突,但沒有向身旁的未婚夫投訴。官又認為被告確實有觸碰事主臀部,但認為被告不是有意,未達猥褻侵犯罪門檻,判普通襲擊罪成。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 3 項猥褻侵犯全數罪成。裁判官何慧嫻指本案性質嚴重,監禁式刑罰適合,但考慮被告初犯,故先索取報告,押後 7 月 31 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官接納事主證供,指她是誠實可靠證人、觸碰不是意外。官並拒納被告稱兩人有地下情的辯解,指如成年人有地下情,不可能不曾一起外出、不曾有訊息溝通,只在辦公室拖手。官亦質疑被告一邊說要維持地下情,卻又當眾摸事主,直斥其說法奇怪膚淺、一派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