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被指於 2017 年 8 至 10 期間,慫使他人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今年 2 月被證監會票控內幕交易罪,案件周四(5 日)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擬不認罪,控方透露將傳召 13 名證人,辯方則指需時研究被告會面紀錄及相關電話短訊的呈堂性。案件將於 8 月 25 日再提訊,暫定今年 11 月開審,黃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被指於 2017 年 8 至 10 期間,慫使他人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今年 2 月被證監會票控內幕交易罪,案件周四(5 日)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擬不認罪,控方透露將傳召 13 名證人,辯方則指需時研究被告會面紀錄及相關電話短訊的呈堂性。案件將於 8 月 25 日再提訊,暫定今年 11 月開審,黃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現正還押候審。獲准保釋的死者前家姑李瑞香,則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庭上播出 2 月 15 日晚上,疑為蔡天鳳、鄺港智、李瑞香等 6 人,於加多利山單位內同檯用膳的片段,以及 2 月 21 日,即蔡天鳳失蹤當日,鄺港智及蔡天鳳中午期間出入單位的片段。控方指,片段為舉證鄺港智長時間居住在該單位,而被告知悉此事。控方提到,蔡天鳳出入單位與本案案情未必有關。
法官則回應,片中疑為蔡天鳳的女子與其他人「互動性好強」,關係猶如一家人,又指鄺港智在單位與他人的互動與案件有關。官指,希望可以「知多一點點」案件背景,以助推論案情。控方終稱會提交表格,列明涉案者的互動、衣著、出入時間,並呈上標示人物的影片截圖。案件周五(6 日)續審。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王秉亮被指濫發 6,000 張「免針紙」,被控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承認其中 4 罪,其餘 2 罪存檔法庭。案件周四(5 日)原定於區域法院進行求情及判刑。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力陳,被告最大的錯誤,是錯誤理解他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中,可發出免針紙的酌情權;又指據衞生署指引,發出免針紙須經過醫生或專家檢驗,但所需的設備「即使係政府診所都未必做到」。辯方又指,被告曾為幾千名病人接種疫苗,可見非一面倒發出免針紙。
法官郭偉健質疑,2022 年 5 月後,超過九成病人均獲被告發免針紙,「點解被告可以吸引到啲完全唔想打針嘅人去呢?」又指被告發免針紙可收取的診金,相比為病人打針獲發的政府資助多,「收入就會增加好多啦喎?」
郭偉健指,需要聆聽被告一方說法,方能判斷是否信納他,真誠誤會其酌情權範圍,而這方面對量刑有影響,決定押後案件至本月 18 日作紐頓聆訊(參看法律 101)再作判刑,屆時被告將出庭作供。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四(5 日)展開第 23 日研訊。海難發生後,運房局在 2014 年公布內部調查摘要,列出海事處多項不足,包括內部溝通不足、做事因循等。時任海事處長廖漢波出庭作供時指,當時已退休沒閱讀內容。
他在提問下不同意報告大部分批評,指「佢(運房局)有個別嘅觀點,呢個我唔可以阻止」,又認為因發生了事故,報告的意見會「比較 critical(批判)啲」,僅同意培訓及監察制度等「永遠都有啲空間改善」。
另外,針對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海事處前副處長童漢明認為,驗船督察在現場理應察覺到問題,「即係我哋同事嘅警覺性唔夠囉」。主任質疑,多年來至少 7 名督察都沒發現漏裝水密門,「唔係警覺性問題,係工作態度問題」,是否反映部門文化?童不同意,稱「仍然覺得係(同事)警覺性問題」。聆訊周五續。
2020 年底,女同志 R 和 B 在南非結婚後,接受「互惠人工受孕」,由 R 取出卵子,與捐贈者的精子結合成胚胎後,再植入 B 的子宮,由 B 懷孕產子。高等法院於 2023 年裁定 R 不能成為嬰兒的法定父母,只能裁定她是「普通法下的父母」。二人早前再提司法覆核,要求政府確認 R 的法定權利,准許她在嬰兒出生證明書上列為父母,周三(4 日)開庭審理。
申請方指,接受「互惠人工受孕」的人必須與另一方為伴侶,亦與嬰兒有基因聯繫,但在法律上卻不被認可;相反,若嬰兒由代母所生,代母與嬰兒沒基因聯繫,與嬰兒父親亦非伴侶,仍可被視為法定母親。申請方強調,嬰兒無法選擇父母,若只因家長為同性伴侶,令其家庭無法受憲法保障,令人難以接受,亦屬歧視。
申請方強調,雖然法庭早前裁定 R 為「普通法下的父母」,但判詞非官方文件,沒賦予 R 作為父母的法定地位。法官高浩文形容,高院早前裁決僅給予 R 「空泛的權利」(empty right),直言若該申請由他審理,他不會作出同樣決定。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死因研訊。
死者的長女首先作供,她指到達醫院後,醫生指父親全身癱瘓,需將支架鑲入頭部,移正頸椎;又指曾為父親的傷勢拍攝相片,發現頸部有大面積、深紫色瘀痕。而爸爸離世當日,醫生向她們稱「我哋要幫你呈上死因庭,我哋無辦法斷定點解佢咁傷同死亡」。
研訊主任問長女,在爸爸離世後有否作出任何投訴。她指父親曾指示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又批評警方事後的信件「好有問題,講大話」。她另稱,爸爸生前提及遭警員以警棍毆打。
法律101|「死因研訊」與刑事審訊有何分別?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三(4 日)在高院踏入第 17 日審訊。
女被告續作供,稱得知男嬰傷勢嚴重時,感到難以言喻的痛苦,當時在一旁靜靜落淚。庭上播放男嬰入院同月、由父母拍攝的影片,顯示未足兩歲的長子坐在男嬰大腿上,原向鏡頭笑,但之後開始上下搖晃男嬰致他哭泣。女被告庭上一度落淚,她稱當時擔心男嬰受傷,故停止拍攝、抱走男嬰。
在控方盤問下,她稱事發日急將男嬰送入院,強調不知道情況嚴重。控方質疑她以「正常步速」往醫院?女被告指當時抱著男嬰,反問「怎可能抱著初生 BB 跑?」她亦否認錄口供時表現冷靜,反問「為何我要在警察面前哭泣?」案件周四作結案陳詞。
第 16 日審訊|女被告作供:聞哭聲醒來 驚見長子坐男嬰胸
2024 年 11 月,一名懲教助理在壁屋監獄外遇襲送院,7 名男子分成 4 案、先後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三(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 6 月 12 日再訊,候合併案件,所有被告繼續還押。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9 人先後提上訴。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 12 月 16 日開庭處理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預料需時兩天。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前家姑李瑞香被指阻礙警員調查其兒子鄺港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4 日)在區域法院第 3 日審訊。
有份調查蔡失蹤的警長供稱,警方接報後曾到李瑞香與孫兒居住的加多利山單位調查,因調查顯示,該單位是蔡最後露面的地方,而閉路電視拍到蔡的前夫鄺港智當日離開單位 10 分鐘後,蔡與另外兩人進入單位,逗留約 1 小時,控方相信他們是「睇樓」。
警長又指,在上址的會所向李查問時,李拒讓警員上門,亦拒絕提供鄺港智的聯絡方式。她指當時感到奇怪,因知悉李的丈夫亦曾任警員,不解她為何抗拒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