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男警涉於 2017 年及 2019 年,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報其他貸款的還款額,以詐騙逾 16.5 萬元貸款。他周四(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押後至 9 月 21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案情指,有情報透露被告生活奢華,與其入息不符。警方調查發現被告的其他貸款的還款額,與他向互助社報稱的不同。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警已被停職,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根據既定程序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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