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長疑向一名中學助理校長提供賄款,助理校長拒絕接受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後介入調查。二人其後涉嫌刪除相關電話訊息,同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一(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居於深圳的次被告,即案中家長由當值律師代表,需要普通話傳譯。她申請撤銷不得離開香港的保釋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聽罷控辯陳詞,拒絕申請,次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家長疑向一名中學助理校長提供賄款,助理校長拒絕接受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後介入調查。二人其後涉嫌刪除相關電話訊息,同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一(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居於深圳的次被告,即案中家長由當值律師代表,需要普通話傳譯。她申請撤銷不得離開香港的保釋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聽罷控辯陳詞,拒絕申請,次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一名 74 歲醫生涉嫌 2025 年 8 月在銅鑼灣酒後駕駛,被控各一項「違反交通標誌的指示」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駛汽車」罪,案件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控方資料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待 12 月 1 日答辯。 被告陳石開(74 歲,報稱醫生)被控於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堅拿道東與摩理臣山道交界,在道路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停」字交通標誌所指示的規定,及在同日同地,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時,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 100 毫升中呼氣有 28 微克酒精,超過 100 毫升呼氣中有 22 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 ESCC2606/2025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等致命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今年 5 月被政府拒絕續牌。「精進」提出上訴,獲法庭下令暫緩除牌,上訴聆訊周五(3 日)在高院踏入第二天。
「精進」一方資深大狀余若海質疑,屋宇署長何鎮雄及總主任陳煒堂的誓詞對致命事故沒結論、欠分析,並沒指出「精進」有否系統性問題。余亦指,法庭根本毋須深究署方相關說法,因為假如接納署方沒披露拒續牌理由這一點,便可批准上訴。案件押後 12 月 11 日續審。
周四聆訊|精進質疑屋宇署沒解釋原因違法定責任 稱安全表現較同業佳
20 歲內地男子,涉於城市大學宿舍內藏有一張印有他姓名、照片的假冒公安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28 日再訊,待警方向受害人錄取口供、進行認人手續等。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
有詐騙集團涉假扮 PayMe 職員,套取市民密碼,再轉走帳戶內款項,共涉 138 名事主,涉款達 151 萬元。其中一名參與詐騙的 21 歲被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官林嘉欣周五(3 日)於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32 個月。
法官形容,本案雖不涉訛稱事主家人遭禁錮拘留等情節,沒令事主受驚,但亦屬有組織及預謀,騙徒各司其職犯案。而控方沒就被告所承認的串謀詐騙罪申請加刑,官指不會估計原因,但形容被告「非常幸運」。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控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案,周五(3 日)在區院進入第六日審訊,法官陳廣池駁回辯方的「換官」申請,案件押後至 11 月 4 日續審,續由陳審理。
陳廣池引述,辯方指他在 4 天審訊期間曾介入主問及盤問 48 次,如同「進入格鬥場」,又指他就事主的供詞作預先裁定。陳反駁,辯方的論點是「以偏概全」,無法確立他在整體審訊中出現實質和潛在偏見。
陳又指,辯方的申請造成不必要延誤,令事主作供腰斬,又批評辯方就預先裁定的陳詞「有亂扣帽子之嫌」。陳指,身為擁有 18 年資歷的法官,會秉承司法誓言,「無懼、無私、無偏、無欺」,秉公審案。
兩名警員被指於 2021 年至 2024 年間,獲建設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單位,但沒通知住用情況更改,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兩人被停職,有同一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獲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另要求增加擔保條件,包括將保釋金提升至現金 7,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一星期報到一次等。
牽涉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 3 死 6 傷事故等致命事故的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今年 5 月被政府拒絕續牌。「精進」提出上訴,獲法庭下令暫緩除牌,上訴聆訊周四(2 日)在高院展開,由「精進」一方陳詞,周五續審。
代表「精進」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力陳,屋宇署和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拒絕續牌申請時,未按法例解釋原因,至法律程序才披露的文件亦未述明原因,反而是署方的法律代表稱因涉數宗致命事故,反映勞工建築安全問題等,惟拒絕原因不應由法律代表提出。
對於被指安全成疑,余反駁指,「精進」就兩宗致命事故都沒被屋宇署起訴,有電郵顯示署方調查後認為不涉重大違規;又引數據稱其安全表現較同業佳。